媒體評論13
新聞局前局長姚文智因駁回東森新聞S台換照申請,致令該台停播關台,台北地院因之判決國家須賠三億四千萬給東森新聞S台,可謂是典型的「錯誤的決策與貪污一樣不可原諒」。
姚文智當年是以「新聞報導來源多出自東森新聞台頻道,與營運計劃的規劃不符」及「違規情節嚴重者居多」為由,駁回東森新聞S台的換照申請,但事後姚某卻又公開說「原本要處罰東森新聞台,但最後處罰東森S台」,台北地院認為姚文智的處分顯有不當,但因姚文智已告下台,故而裁決概括承受新聞局業務的NCC必須賠償。
由於這筆賠款乃是姚文智一人錯誤決策造成,如果由全民埋單那是萬萬沒道理,NCC如若未來官司定讞非賠不可,無論姚文智的財務狀況如何,政府都必須依法向他求償到底,不能由全民來承擔顢頇官員錯誤決策所造成的後果。
這起國賠官司,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法官在判決書所強調的:「媒體有決定顏色的自由,但顏色沒有箝制媒體的自由」,這是民主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最具體的表現,值得國人喝采。
事實上,在民主先進國家,媒體有顏色或選邊站乃是稀鬆平常之事,例如美國的《紐約時報》,在這次總統大選就公開力挺民主黨的奧巴馬,過去歷次選舉,《紐約時報》也都是支持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但共和黨贏得選舉後,美國政府從來不曾對《紐時》進行「秋後算帳」,這就是因為「媒體有選擇顏色的自由」,先進國家的政府必須高度尊重媒體的「選擇權」。
近年台灣藍綠對立嚴重,媒體有藍有綠本是正常現象,然而綠營對偏藍媒體似乎恨之入骨,曾經爭取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陳水扁,在其主政期間,扁政府「對付」媒體的事件時有所聞。這非僅是開民主倒車,更是民主國家的恥辱。
無可否認的,台灣的電視媒體確有諸多值得檢討之處,但政府絕對不能因意識形態不同乃至是「顏色」不同,就對特定媒體「開刀」,這才是真正成熟的民主國家,媒體也才能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今後無論哪種顏色主政,但願都能記取東森新聞S台求償事件的教訓。 【中國文藝協會南部分會前理事長、大學教師 王玉佩 蘋果11.22.2008摘要】
李鈞震:
1、政府當然由媒體監督;媒體由誰監督?如果沒有人可以監督他,他就會變成太上皇、權力怪物,不是嗎?
2、絕對不能由新聞局、NCC、國安局來監督媒體,他們都是政府機關。沒有政府監督媒體的道理。
3、媒體由誰監督?當然是由有知識的百姓;任何的社會組織、社會公器都應該由百姓來監督。絕對不是學者專家,因為台灣的學者專家絕大多數不是沒有知識程度,就是被政客收買。
4、雖然姚文智,停發東森的執照,世界的新聞組織,還是認為台灣的新聞自由度,世界第一,遠勝李登輝、蔣經國執政的時代。
5、姚文智政策錯誤要賠錢?當然要。邱正雄主導的財經政策,在1999年造成國庫2兆呆帳,當然邱正雄、蕭萬長等人要賠;蔣介石、蔣經國有計畫的從國庫A走超過6千億的資產到國民黨,國民黨的黨主席吳伯雄當然要賠;蔣宋美齡從故宮盜取國寶到美國,沒有還,當然蔣家人要賠。
6、新聞媒體可以有藍綠,但是可以有權力散播沒知識的言論嗎?新聞媒體可以不管憲法嗎?新聞媒體可以不管事實真相嗎?新聞媒體可以不需要公平正義嗎?
7、新聞媒體,應該監督政府,但是政府是誰?政府主要由政黨組成,在五權憲法下的所有機關都是政府。在阿扁執政的時期,行政院是扁政府操控,立法院是國民黨操控,全國的地方議會都是國民黨操控,以政治的實力而言,扁政府操控45%,國民黨操控54%,1%無黨籍。
8、所謂的平衡報導原則,就是新聞媒體應該把資源54%用來監督國民黨,45%用來監督民進黨,1%監督無黨籍。新聞媒體可以不顧平衡報導嗎?
9、如今,馬政府操控全國85%的政治資源,民進黨只占12%的政治資源,新聞媒體應該把資源85%用來監督國民黨,14%用來監督民進黨,1%監督無黨籍。這樣才符合新聞學的學術原則。結果,不是這樣,新聞媒體變成政黨的工具與打手,用來大欺小,攻擊弱勢團體組織,這是違反憲法精神的。
10、如果,新聞媒體不能發揮扶助弱小、監督權貴的功能,老是要以大欺小,不但違背憲法精神,也會製造社會衝突,煽動族群對立,製造社會動亂。這就是媒體亂象,進而擾亂社會秩序。
11、新聞媒體,一定要遵守憲法,保障弱勢族群的基本人權,監督真正的權貴;同時也要散播有價值的知識;還要維護社會穩健的發展與自由競爭。如果新聞媒體只問藍綠,不問是非、不問權力平衡、不問基本人權,那媒體就會成為社會亂源。
12、阿扁已經是卸任總統,民進黨也快泡沫化,但是新聞媒體現在以85%的力氣全力攻擊,卻吹捧擁有85%權力資源的馬政府,就是恃強凌弱、不顧社會正義、不符平衡報導原則。
13、依據憲法精神,弱勢者,應該擁有比權貴還要多的發言權與扶助才對。如果媒體偏差報導,這就不是藍綠問題,而是會激起更多的社會衝突與街頭運動。
14、新聞媒體,有報導的自由,但是,有沒有言論自由?新聞媒體也是一種權貴,所以沒有言論自由;言論自由,屬於平民大眾的人權,不屬於權貴。發言權,已經是很大的社會權力,如果,新聞媒體還有言論自由,就會變成超級大的權力怪物。
15、新聞媒體,一定要報導事實,不能隨便亂報,報導內容一定要有知識性,否則,就會誤導社會大眾錯誤的觀念;除非,新聞媒體代替弱勢族群發言,那才有言論自由。新聞媒體的評論,是一種強力的權力,沒有言論自由。
16、學者、社團組織的領袖,也是一種權貴,有社會光環,當然,沒有言論自由,言論內容一定要反映真實,一定要有知識性、學術性。學者,講出愚蠢、沒知識性的言論內容,就會危害社會。台北地院的法官懂新聞學?絕對不可能,除非他專研法蘭克福學派10年,否則法官對新聞學絕對是外行。
17、 紐約時報,比較支持民主黨,但是他對二個政黨的批判性,是基於政治權力的平衡、基於事實、基於學術。他不會讓知識份子覺得紐約時報盲目力挺特定候選人,打壓弱勢族群或個人。紐約時報,絕對不會攻擊在野黨那麼厲害,攻擊沒有政治實力的退休政客那麼厲害。因為,他們的總編輯,懂憲法。王玉佩懂不懂憲法?
18、「新聞報導來源多出自東森新聞台頻道,與營運計劃的規劃不符」,司法還沒有三審定讞,誰對誰錯還不知道,東森新聞所播報的內容有沒有符合他們公司所成立的宗旨,這是一個大問題,東森新聞所播報的內容有沒有符合新聞學的專業要求,這也是大問題,TVBS有沒有違反台灣的媒體組織辦法?他的股東真的沒有來自中國高層嗎?但是百分之百能確定的,TVBS所播報的內容不符合新聞專業的比例原則,欺負社會弱勢族群,屢屢踐踏人權,也是最早汙衊野草莓的新聞媒體,也是作假新聞最多的新聞媒體。沒有研究法蘭克福學派十年以上的學者,沒有資格反駁!
19、王玉佩講師,有沒有寫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你有沒有寫國際級的教科書?如果都沒有,你就不應該當講師、當學者,不然就得閉嘴,因為你的知識程度太低,講的話沒有公信力、沒有知識性,會誤導社會大眾的是非判斷。教會社會大眾錯誤的知識、錯誤的觀點,就是屬於斯文敗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