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

綠島感訓監獄

台灣人權報告書36

從蔣中正時代到蔣經國時代,確定判決後,長期受刑人集中移送綠島新生訓導處,編隊、上課,並從事生產工作,主要是採石砸碎,充當建材。受刑人移送綠島,等於舉行大型軍事演習,大約要費5日。

首先是大集合,受刑人把所有的東西打包,在廣場排隊待命。然後,重新編組,關入新牢房。全看守所徹夜燈火通明。凌晨三、四點,每間牢門大開,進入大批武裝憲兵,各持繩索,把受刑人綑成五花大綁。受刑人排成一行,被憲兵押出,行李另行裝運。

正方形的牢房約有四坪大小,收容十人以下,地板兼床鋪,抽水馬桶兼浴室。走廊寬廣,光線充足。受刑人穿黑色卡其布囚衣,每人有一個番號。受刑人每周只能發一封信,限兩百字以內。接見隔玻璃窗通電話,以三十分鐘為限。不過綠島交通不便,受刑人一年最多只有三、四次接見的機會。

由於空氣潮濕,海風強烈,醫療設備與醫師缺乏,受刑人容易罹患關節炎以及其他疾病。1962年以前,移送綠島新生訓導處的受刑人在一千名以上。當時國民黨當局有意採用「洗腦」方式,讓醉心社會主義的知識份子「自新」。因此,圍牆之內,不另設牢房,把受刑人稱為「新生」,編隊上課與工作,施以軍事管理。(魏廷朝/ 摘要)

參考資料:

國民黨黨工 什麼骯髒的事情都要做

【中時】中正症候群

是誰把優秀的人關進牢裡?

燃燒吧!火山岩

政府救失業萬般皆可拋

昏庸無能23

在政府力拚救失業之際,人事行政局打算綁鬆人事法規,將技工、工友遇缺不補,以及約聘雇人員總量管制額度放寬。行政部門可能要考慮到,千萬不要讓這樣的作法步入「教育券」的後塵,屆時不但無法讓失業數字好看,反而製造更多困擾

為了降低失業率,劉內閣及各部會祭出各項方案,但缺乏長期性、整體性規畫;能有多少拚經濟、救失業的效果?抑或最後又成為壓低失業人數、降低失業率的「救面子」運動

其實去年底中央各部會已由上而下,先釋出一波公部門職缺,各公家單位已普遍出現「冗員現象」,政院最近又端出15萬個職缺大菜,若再遇缺就補、放寬總量管制,這樣子三管齊下,能想像今後各公家機關公務員「人滿為患」、人頭鑽動,卻無所是事的景象嗎?納稅人的錢可以這樣子浪費嗎?

尤其年底又有三合一選舉,以國內政治生態,這類較短期工待遇更好的技工、臨時人員,極可能淪為綁樁而予大量進用現象,甚至重演過去與有力人士關係夠,就可獲得進用的惡劣現象。【聯合晚報╱黃福其2009/02/05 摘要】

參考資料:

三言兩語1209 俄經濟恐難擋寒冬

馬英九參與國際的大逆轉

財經、內政問題手忙腳亂的馬總統,在兩岸和外交上信心滿滿,他認為改善兩岸關係的政策,受到台灣周邊乃至全球各國歡迎。國家安全顧問哈德利、副國務卿尼格羅龐等都認為「台海目前正處於充滿希望的階段」。

要注意的是,在同時異音卻也隨著浮現,如曾任美國中央情報局和國務院工作的羅伯特.薩特爾教授表示「如果台灣選擇與中國大陸靠攏甚至是結盟的話,美國可以考慮放棄台灣,轉而在戰略上加強與日本、甚至是和中國的合作」,這令人驚異的說法,並不新鮮,只不過延續前國務卿萊特等人「台灣還是不是美國朋友」的質疑而已。

馬的新政策,會造成美國方面紛歧的看法,並不只是馬和扁不同而已,而是根本性地扭轉了台灣幾十年來尋求外交突破的大戰略,由尋求國際友人支援的途徑,轉變到直接尋求北京批准的途徑。蔣氏父子把對中國外交戰,當成內戰延續時,直接尋求國際支援;李登輝捨棄了兩岸內戰立場,和外交漢賊不兩立的零和遊戲,尋求務實外交走的仍然是國際途徑。

此後約20年間,雙重承認雖未能真正達成,但維持的張力,則使台灣對外和主要國家關係由純民間關係提升到準官方關係,並在國際協助下成功地保住亞銀會籍,參加了APEC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亞太經濟合作會議),加入了經濟的聯合國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貿組織),又以「捕魚實體」的身分,艱辛地抵擋了中國的杯葛而加入依據《聯合國海洋公約》及《公海有關保育魚類履行協定》成立的全球許多海域的捕魚協定

陳水扁政府雖後期國際人緣壞透了,但台灣參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衛生組織)仍受到許多國家支援。台灣以focal-point身分參與,已得到輪值主席的歐盟的支援。這些過程,如WTO雖有對中國的相當妥協,但台灣成功的途徑透過美國等「外國勢力」的介入和支援,而中國則努力扮演阻擋者的角色。

早在2005年中國誘使親民黨和連戰達成協定,確認雙方同意台灣參與國際活動必須先取得中國的協商同意。如今又由馬對胡連公報的追認,於是由兩岸共商台灣參與國際活動,便成了國共政府共識。馬認為這個策略的效果將應驗在今年對WH0WHAWorld Health Assembly,世界衛生大會)的參與上。

採取北京途徑台灣問題既然是「國內問題」自然就不會是國際爭端,馬十分得意這一點,他說:「日前美中對話時,完全沒有提到台灣,No news is good news。」然而,國際不需替台灣向北京折衝,真的也算好事嗎

在遠比WHO重要的WTO和依據《聯合國海洋公約》及《公海有關保育魚類履行協定》成立的全球許多海域的捕魚協定乃至APEC,亞銀等等組織的參與,台灣出席的官員職位上雖受到委曲,但台灣卻仍都是完整而獨立行使職權的完整會員。馬的新途徑會取得更好的身分嗎?

國共汲汲於台灣國際參與議題的合作,源於各取所需:北京是實踐一國兩制,馬是參與空間取得,於是在排除了國際壓力下,其折衷的結果可想而知是台灣參與的量容或增加,質的地位反而下滑,於是參與量愈增,主權完整性愈低,愈符一國兩制,愈像香港,馬愈接近自居的一國兩區區長。今年WHO是試金石,答案很快會揭曉。 【林濁水 蘋果2.5.2009摘要】

〔羅添斌/自由2.5.2009摘要〕儘管國內不少學者憂心,台灣經濟嚴重依賴中國,將形成不利後果,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昨仍指出,依賴中國並非壞事,表示中國也需要台灣。面對全球經濟風暴,現階段要擔心的是,如果中國不再需要台灣,中國台商將面臨生存問題。

江丙坤說,兩岸經貿關係發展的關鍵不在依賴太深,而在中國不讓台灣依賴,因為這表示中國經濟已經有根本性的改變,台商將面臨生存問題,這時應該思考與中國建構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的可能,同時提升台商的技術能力、創新能力,就不用擔心過度依賴中國的危險

【曾慧雯/自由2.5.2009摘要】為推銷和中國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CECA),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昨天附和馬英九的台灣與中國「互相依賴說」,聲稱台灣經濟依賴中國並非壞事,未來開放中國商品到台灣銷售後,中國也會開始依賴台灣市場。

馬、江的主張謬誤,對照經濟部國貿局統計數據一目了然,去年台灣對中國(含香港)貿易依存度為39,中國對台灣貿易依存度則為9.13%。兩者相差了四倍多,只見台灣對中國的高度依賴,何來中國對台灣的依賴?

至於寄望開放中國產品入台,以造成中國對台依賴,更是荒誕不經的想法。試想台灣的採購能佔中國出口的多大比例?能夠超越美歐日嗎?一旦全面開放中國產品,不但不會造成馬江等人口中的中國對台依賴,反倒是國內各產業將在中國低價品衝擊下,掀起一波倒閉風,失業問題更加惡化

在中國經濟狀況惡化之際,不但不思分散風險,還大力鼓吹加強和中國經濟連結、簽訂CECA,如果不是無知,就是想讓台、中綁在一起,共同崩盤!

 

參考資料:中國失業問題嚴重

 

劉揆弟承包多項工程 利益迴避

藍色蜘蛛絲56

【蘋果2.5.2009摘要】馬英九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市立聯合醫院向他大姊馬以南任職的中化製藥公司採購藥品,遭法務部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中化裁罰一億四千多萬元。綠委陳亭妃要求馬英九道歉,行政院長劉兆玄弟劉兆凱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也應以同樣標準利益迴避。

依《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或他的關係人,不得與服務機關或受監督的機關從事交易行為,關係人界定為在二親等內,而馬以南屬二親等。馬以南昨手機整天無法接通,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表示,馬總統尊重法務部的決定。

另外,陳水扁政府後期的國防部副部長蔡明憲,他弟弟蔡明訓任職的亞洲航空也因承包國防部標案,被裁罰四十億餘元,創下該法罰款最高紀錄。兩案業者都無法接受明明是合法招標的交易卻要被罰,都表示要上訴行政法院,甚至聲請釋憲。馬英九當選總統不久後,第一夫人周美青及周的二哥周偉奇也都申請提前退休,當時周偉奇擔任的是聯華聯合液化石油氣公司董事長

對法務部開罰,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表示,現行《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是否過嚴可以討論,但法律既然現實存在就應遵守,何況馬總統高舉清廉政治高標準,因此馬以南及劉兆玄弟弟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承攬政府生意,都應以高標準被檢視。廖指出,政治人物親屬在所任職企業與政府互動時,確有必要「知所進退」,避免涉入利益迴避爭議。

法務部官員昨表示,《利益衝突迴避法》是2000年「陽光法案」熱門期間,藍綠盲目比清廉所誕生的怪物!後來法務部找來的學者專家也認為應將條文中「監督」解釋成包含直接和間接監督,否則立委職務是監督行政院,所有立委家人完全不可與任何政府單位有任何交易。法務部表示,現行規定對違法樣態界定不盡理想,已在去年七月成立修法小組,預計今年六月前報請行政院修訂。未來預計放寬對交易行為的認定,與政府單位間的合法招標可不受罰。

行政院長劉兆玄的胞弟劉兆凱,因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承包多項政府重大工程,遭民進黨立委一再指摘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法務部昨解釋,外界質疑的風力發電補助及健保IC卡兩部分,前者因未列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範疇,後者尚未接獲任何檢舉移送,因此並未調查。

去年六月底,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曾在立院總質詢時,質疑經濟部在二○○八年六月五日公告一份總經費達十億元的科專計劃「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劃──風力發電產業政策性項目」,第二天劉兆凱所屬的東元電機即可送出上百頁的申請文件,讓外界質疑有「內神通外鬼」

一個多月後,健保局也驚覺2001年與東元電機簽訂製發新健保卡的合約,也有同樣的違法疑慮,爆發停卡危機,最後在政府先向東元買空白卡備用,再由東元無償出借器材給健保局製卡,緊急在四個月內完成新招標案才化解危機。潘孟安質疑,馬英九總統和財政部長李述德的夫人都在先生就職前後,依據《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辭去工作,「為什麼劉兆玄家人無法做到?」

參考資料:雞犬升天

國民黨的大帳房

江春男啟迪15

國民黨的中投公司,涉及元大集團佣金疑案,特偵組卻以偵查不公開的理由,輕描淡寫地迴避,對特偵組的公信力是一大傷害。因為所有對扁家不利的傳聞,都被洩漏給媒體,而馬家對中投的指控是明文記載在公文書,早晚公諸於世

中投對外發表強烈聲明,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這些也許都是事實,但顯然不是全部事實。依常識判斷,元大馬家無故栽贓的可能性幾乎是零。元大馬家與國民黨有深厚淵源,他們後來投向扁家,必定有不得已的苦衷。但他們與國民黨關係搞得如此不愉快,必定有不可告人之祕密,而其關鍵人物就是當時負責處理國民黨黨產的張哲琛

馬家和辜家,均與國民黨有深遠關係,他們在爭奪復華金過程中,均極力爭取國民黨的支持,畢竟那是國民黨的黨產,傳聞中的20億元佣金,不可能是空穴來風,即使沒有送出去,也有追查必要,這是揭開政商關係和政治獻金黑幕的關鍵。

馬家2億元給扁嫂,開啟了扁家的眼界,了解國民黨所留下來的遊戲規則,從此信心大增,把賄賂當作獻金。但是,國民黨有張哲琛處理這檔事,黨主席和馬英九不會沾鍋,民進黨卻只有吳淑珍,張哲琛和劉泰英一樣,隨時可被犧牲,但民進黨卻被扁珍拉到懸崖邊。不過,專門處理黨產和獻金的大帳房,也可擔任銓敘部長,這是民進黨所追趕不及的。【江春男 蘋果2.5.2009摘要】

李鈞震:

1、還沒有三審定讞,應該要無罪推定,先假設張哲琛沒有犯罪、沒有說謊。

2、但是,檢察官果然大小眼、雙重標準;檢察官的公信力、人品,果然不可信。

3、國民黨的黨產,超過新台幣6000,是從蔣中正、蔣經國、李登輝、馬英九聯手在五十年中,非法從國庫中A來的,都不用還?這數據是經過監察院調查過的最保守估計。

4、從國民黨不還黨產給國庫的行為,就知道李登輝與馬英九的人品,非常不好,應該自己也有從中獲利不少,藏在自己的基金會裡面。

 

參考資料:

不捨棄黨產 得不到尊敬

國民黨黨工 什麼骯髒的事情都要做

台灣 中國 司法一樣落後野蠻

阿扁官司啟迪113

在押與律師溝通 如何規範 【孔傑榮、陳玉潔 中國時報2009.02.05摘要】包括中國在內的威權體制,也在壓力下,認可無罪推定原則,並平衡打擊犯罪的需要,以及群眾對公正審判日益高漲之要求,包括使在押當事人獲得與其辯護人溝通之公平機會。由於中國缺乏對審前羈押及釋放問題,進行獨立的司法審查,如何平衡上述利益便成為十分艱鉅的挑戰,因為,在中國僅有少數的犯罪嫌疑人在候審期間得以釋放。

根據中國新修訂的律師法,從去年六月一日起辯護律師,有權與在押當事人討論案情,而且為了確保他們能在保有隱私情況下溝通,該法明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被監聽。但是,到目前為止,執法機關一直在設法削弱此一重要改革的影響。

執法人員透過狹隘的解釋,認定「監聽」僅包括以電子設備錄音之情形,從而合理化其繼續派員監視獄中的對話。其他執法人員雖承認,禁止「監聽」原則上不允許派員在場監視及錄音,但他們聲稱此條文並不適用於「敏感」案件,例如涉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組織犯罪之案件。

實務中,一些看守所乾脆拒絕執行新法。而且如果是涉及國家機密的案件,律師在偵查結束前,通常不被允許會見當事人。而在情節較輕微的案件中,大部分的被告,並未聘請律師。中國如果要達到令人滿意的進展,可能需要修訂1996年的刑事訴訟法,以與新的律師法規定相一致

然而目前中國保守之氣氛甚濃,當局在如何處理日益加劇之社會動盪問題上已經捉襟見肘,提高個人權利保障考量自然退居其次,因此進一步改革刑事司法制度似乎也陷於停頓。此外就算修改刑事訴訟法,看守所是否會一改對新律師法的態度,而較遵守新修正的刑訴規定,也是未知數。中國缺乏能夠堅持法律改革以打破政治法律僵局的憲法法庭,也沒有確保當局遵守現行法律的法律系統。

台灣,從今天二月五日起,令人欽佩的司法院大法官促使台灣的司法正義再度往前推進重要的一步。隨著大法官一連串無畏的解釋,最新的釋字第654號不到兩個星期前出爐,隨後,法務部立即下令,看守所從今天起,應停止長期以來對在押被告接見辯護人時監聽、錄音之做法,除非經檢察官或法官以被告有藉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下令指揮看守所監聽錄音

大法官在此號解釋中表示,羈押法允許看守所「監視」律師與受羈押當事人會見之規定,在實務運作下包括監聽、錄音等行為,而未考慮個案情況,這種不問個案情形,一律對律師接見在押當事人,予以限制,已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規定,也不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

此解釋並未禁止法院對受羈押當事人接見律師施加限制,此號解釋原則上雖禁止看守所對律師接見當事人予以監聽或錄音,但仍允許看守所繼續予以「監看」,而未慮及「監看」本身對在押被告或律師可能產生的嚇阻效果

大法官在同號解釋中,也認定羈押法規定,違憲。因為該規定使對受羈押當事人接見律師時非法監聽、錄音獲取之資訊,得做為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證據,在此範圍內已牴觸憲法之規定

但是,從法務部的函令看來,合法監聽、錄音取得之資訊,將繼續做為認定被告犯罪之證據,如果律師被依共同湮滅證據或串證等罪名起訴時,也將成為追究律師責任的證據。

大法官宣告這些羈押法條文自今年五月一日失效。看守所從今天起,原則上必須停止對當事人接見律師的監聽或錄音。接下來令人感興趣的是,我們這些在外面的人,將開始「監視」這個新做法,對於繼續羈押中卻未被遺忘的陳水扁,進行有效防禦之能力,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孔傑榮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外交關係協會」兼任資深研究員/陳玉潔,台灣律師,紐約大學法學院「伯恩斯坦國際人權獎座」研究員。)摘要

李鈞震:

1、台灣的檢察官、法官的知識水準、人權觀念,遠遠不如大法官,這是事實,不容狡辯。台灣的大法官知識水準,又不如美國大法官,這也是事實。

2、因此,社會大眾絕對不應該信任任何一個台灣的檢察官或法官的品德與知識水準。不斷的質疑司法人員的知識水準、獨裁心態、雙重標準,台灣的司法才有可能進步。

3、但是,對於三審定讞的官司,只好自認倒楣,接受處罰;縱使是冤獄,也只好自認倒楣、默默接受。

4、台灣司法水準,之所以非常地落後、不講究人權,主因就是國民黨官員與台灣的司法官,都把孫中山的「四海之內皆兄弟」觀點,當放屁,當作是麻醉社會大眾的藥品,他們自己只信仰極權統治這一套。

5、台灣最近六十年來,司法系統還包括新聞媒體與電視名嘴,誰在遵守「三審定讞,無罪推定」?他們只知道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孔傑榮對台灣的觀察不夠細膩清楚。

6、大法官的解釋,只是少數人的說法,跟絕大多數的媒體不相干,絕對多數的媒體工作者都相信要獨家、要爆料、要違反偵查不公開、一定要侵犯人權,不如此,怎麼樣叫做媒體,例如,24日中天新聞,就報導獨家取得特偵組的偵查內容。

7、孔傑榮還有一點非常地無知,他不知道台灣與中國的媒體,過去都是情報局的特務訓練出來的,他更不知道,台灣與中國的特務訓練,是從明朝東廠太監出來的,他更不知道政治大學的傳播學院教授們,都接受特務曾虛白的訓練。一個學者如果知識不夠廣博,言論就會讓人家覺得幼稚。

8、台灣新聞媒體的所有行為與反應,都跟特務很像,那到底要怎麼樣子教育他們,他們才會變成正常的人類?孔傑榮知道嗎?

9、孔傑榮當然不知道,但是孔子就知道,孔子說要言而有信、要長期默默觀察、要終身學習。如果孔傑榮用孔子的方法,來要求馬英九,今天台灣的司法就不會如此糟糕。

參考資料:論語 述而1

2009人權學習年

台灣人權報告書35

194812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強調自由、公義與世界和平,必須以人性尊嚴人權的尊重為基礎。保障基本人權,是普世價值,不應該受到國界、種族、語言、宗教信仰與文化傳統的限制。

「世界人權宣言」公布60年以來,因為人權運動具備動態發展的特質,人權的發展呈現三代人權的大趨勢:第一代人權,重視公民與政治權利;第二代人權,重視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第三代人權,則以人民自決權、發展權、健康環境權、和平權集體人權為內涵。

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性及權威性,一再受到肯定,在聯合國及其體系下各國際組織通過的決議、新興國家憲法或各國政府的法案、法院的重要判決,一再受到援引、適用、確認。為了將「世界人權宣言」的內涵,融入全世界每一個人實際生活中,聯合國大會於2007年通過「國際人權學習年」的決議,自20081210日人權日到2009年十二月十日一年的時間,展開「國際人權學習年」的活動。

聯合國大會呼籲各會員國共襄盛舉,邀請聯合國體系內人權理事會、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教科文組織等機構,與各會員國進行建設性的對話與合作,期望透過人權教育的推廣,擴大與深化人權學習的效果,提升全球性人權文化,保障包括發展權在內的所有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基本自由

人權理念的彰顯與落實,是現代國際法與國際政治的主流趨勢。二○○八年五月以來,馬政府不但沒有在現有的人權基礎上大大打拚,而且一再縱容國家暴力,侵害人民的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與司法人權;要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政策,成為空談的口號

馬政府施政造成台灣人權倒退,違反人類文明發展的大趨勢。台灣的人權要與國際標準接軌,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需要更多台灣人共同關心打拚,監督政府。(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陳隆志 自由2.5.2009摘要

【甘嘉雯/桃園 中國時報2009.02.05摘要】桃園縣大溪武嶺橋下河濱、崁津部落抗議縣府公告拆遷在即,四位部落長老含淚落髮,要求在未經協商前,反對迫遷,原住民行政處表示,五日將到兩部落與住戶協商,保障權益。

繼台北縣溪洲、三鶯部落遭拆遷後,桃園縣河濱、崁津部落也面臨相同問題,近百位原住民四日到桃園縣政府抗議,認為縣府要在元宵節左右拆遷部落,抗議者表示,工作已經很難找了,現在若沒有家園,等於是拿刀逼迫原住民

河濱部落牧師張進財表示,原住民因為無處可去,才在大漢溪武嶺橋下生活,從過去土地被侵占,到現在被迫為了生存而在河岸造屋維生,實在是很可悲。張進財要求縣府在未與部落協商前,應該停止任何迫遷行動。

【陳志賢/中國時報2009.02.05摘要】立委邱毅,曾公開邱義仁用台新銀行白金卡,刷卡七百餘萬元的消費紀錄,銀行原懷疑遭駭客入侵,向檢警報案;經檢警全面調查,發現台新銀信用卡二組襄理沈俊宏,涉嫌竊取邱義仁刷卡資料,台北地檢署四日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沈俊宏

【張子安/北市(勞工)中國時報2009.02.05摘要】現行的勞工政策中,關於失業給付的部分,規定必須「非自願離職」才能取得。然而這樣的規定在真實的職場其實是有問題的。許多公司鑽法律漏洞,透過調職、刁難、欺騙的方式讓勞工沒辦法勝任,最後自動離職。不但省下了遣散費,也讓勞工失去了向政府請領失業津貼的機會。然而對於這樣的企業,政府做了什麼懲罰

按月從薪資中扣勞保費,是勞工都必須面臨的規定和義務,但是最後卻只有帳面上「非自願離職」員工才能領取失業津貼,這樣的法律和行政命令,等於變相懲罰那些被公司剝削或欺騙的勞工

同時,根據媒體報導,府院高層正在考慮把失業津貼由六個月延長到九個月,這也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有些被資遣的勞工本,身的確是不堪或無法工作的,政府卻提供補助;然而更多正在找工作,卻因為景氣惡化而無法有足夠機會的勞工,卻因為一個「非自願」限制,而無法獲得政府的失業照顧,這真的非常不合理

李鈞震:

1.      維護人權,絕對不可以忽略平民百姓的受教權,當社會的弱勢者,跟權貴有一樣的受教權的時候,這世界才有真正的、公平的自由競爭,弱勢者才有機會可以自食其力而脫貧

2.      當社會上的每一個弱勢者,都跟權貴有一樣的受教權的時候,公平正義的社會才會真正的出現,這也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最重要的里程碑,弱勢者才有力量監督不仁不義的權貴、媒體、政客、財團。

3.      受教權,不是只有進學校受教育,接受職業訓練。學校教育,對每一個人一定要給與他們哲學、體育、藝術、科學的訓練,讓每一個人都具有獨立思考、謀生技能、生活品味、文化力量。學校教育,如果沒有辦法訓練百姓五育均衡並重,那麼弱勢者就沒有足夠的知識力量,去反抗權貴的欺壓。

4.      凡是支持人權運動的人,一定都應該認知到,目前台灣各級學校的教育,體育、藝術、社團活動方面的課程太過於稀少,五育不均衡,因此,台灣的教育須要大幅度的改革。凡是人權運動者,都應該要要求政府增加各級學校的體育、藝術課程,來提升台灣百姓的文化水準。

5.      沒有五育均衡並重的人,根本不懂人權,只是附庸風雅之徒。

6.      各公私立大學的教授們,如果沒有五育並重,根本不可能具備獨立思考能力,思想觀念一定有偏差,權利欲望一定強烈,他們的人生觀就會汙染了我們年輕人,造成社會上的拜金主義氾濫。凡是人權運動者都應該支持,大學教授應該加速淘汰。

7.      公民運動的前提,公民要具備豐富的學養,可以公平客觀地了解自己,了解社會問題,爭取公正的權益,並且能夠知行合一,努力做到言而有信。經常說謊、不守信用的人,絕對不可能有維護人權的信仰

參考資料:世界人權宣言()

官方管控新聞 違憲

侵害新聞自由12

〔許敏溶、陳尹宗、牛姵葳/自由2.5.2009摘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公佈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明定「新聞製播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違反者可處三十萬至兩百萬罰款,嚴重者甚至可要求停播,被外界解讀為「名嘴條款」。

面對台灣談話性新聞節目氾濫,口水滿天飛,有的爆料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部分政論名嘴及節目主持人的針對性言論,更被質疑成為政治工具,NCC於新修訂衛廣法的第二十條中,明列上述限制規定。

不過,電視政論名嘴們對此條款則多嗤之以鼻,金恆煒、楊憲宏直指此規定違憲,侵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謝志偉也說這是「笑話一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尺度已大幅退縮;陳立宏表示,這是新的戒嚴時代來臨,這次修法,莫非又是想藉此打壓異議聲音?

NCC則表示,根據修正法第19條設立內容諮詢會議,設置1117名委員,主管機關代表僅一人,另有58人為公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47人,業者代表一人。NCC表示,民眾若覺得新聞或評論節目內容不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可向NCC檢舉,相關案例則送交委員會議進行審議,處罰對象以電視台為主,審議初審通過後,被投訴者若對處罰有意見,可在接到通知後七日內說明,若業者還是不服,未來不排除以類似聽證會方式,訴諸各界公評

NCC也重申,新聞媒體營運本來就應符合事實、公平、公正、客觀,新修訂衛廣法二十條只是要求媒體經營應落實上述原則,並讓媒體更有秩序,此舉並非是箝制言論自由。

修正草案也明訂,政府不得動用公家資源為候選人助選,所以不得播出有候選人參加、或以候選人為題材,並來自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置入性行銷的節目或廣告,違反者可處四十萬至兩百萬罰款,情節嚴重者還可勒令停播。

另,為鼓勵業者播出藝文及運動性賽事,草案放寬可播出贊助者訊息,例如在螢幕某個角落可貼出贊助者標誌,不會計入廣告時數,但廣告也不可中斷運動比賽或藝文活動內容,維護民眾收視權益。

〔黃以敬、林嘉琪/自由2.5.2009摘要〕社會普遍對於目前談話性或政論節目氾濫存有許多反感,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盧世祥指出,對NCC有意立法管制、要求新聞製播及評論必須嚴守「查證」及「公平性」,其立法用意值得支持及肯定;但是由誰來管?如何管理?將是最大問題。NCC雖是獨立機構,但畢竟還是政府組織也是媒體輿論監督的對象,卻反過來以行政法律管束媒體,恐怕會有「利害衝突」問題,甚至會有「違憲」之虞

新聞製播評論如何確保公正、正確?盧世祥指出,最好是靠媒體自律,如果要靠「他律」,理想狀況是觀眾不看爛節目、不公正節目,透過市場機制約束,或是類似英國有獨立民間評議機關,做新聞媒體監督把關,可惜這兩項在台灣尚未發揮功能;而被評論或報導的當事人若有異議,其實也可透過法律訴訟提出反駁。

但若要由NCC這種官方機構直接介入管控,這在民主國家其實相當罕見且未必妥當,例如所謂新聞的查證及評論是否正確、公平?恐怕很難避免NCC主導裁判,未來這法令通過必須相當審慎,法令的執行機制,更需要有符合民主的機制,否則恐將衍生另一些涉及新聞箝制的問題。

〔陳尹宗、牛姵葳、黃以敬、林嘉琪/自由2.5.2009摘要〕民視「頭家來開講」主持人謝志偉昨指這是「笑話一場」,NCC的組成就是以藍營為主,本身就違反言論自由最起碼的標準,NCC制訂此條款前應先「反求諸己」。

名嘴陳立宏表示,NCC應該要管社會的公平正義,不是來限制節目參與者的發言內容,這是新的言論戒嚴時代來臨,也是台灣民主倒退的開始,「我對這條法令感到生氣、憤怒與遺憾!」NCC成為執政者控制不同政黨聲音的工具,「現在批評政府的聲音已經很微弱,馬政府連這一點聲音都忍受不了嗎?」

名嘴黃光芹則認為,此條款感覺是NCC在壓力下所制訂,但內容「形同具文」,並無任何意義。她說:「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本就是評論最基本的要求。」節目來賓「亂爆料」失去公信力後,自然會被市場機制淘汰,並不需用法律去制約。

媒體工作者金恆煒指出,大法官會議早已作出第509號解釋,只要不是惡意捏造,有其根據或有理由認為是真的,新聞媒體是可以作評論的,這是清楚地讓「言論除罪化」,是保障言論自由;NCC要自訂法令來箝制新聞媒體的播報及評論,明顯是「違憲」的作法,沒有必要,也不符民主。

資深新聞人楊憲宏也認為,NCC訂這種法條,明顯是違憲,侵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現在所有的新聞報導及評論,如有不當,都可透過司法管道獲得仲裁及補償,NCC是政府行政機關,想立法管束新聞做行政裁罰,就是行政權要逾越司法權,根本不合理。

李鈞震:

1.      NCC委員當中,有誰是國際憲法大學者?如果沒有,他們訂出來的法律絕對會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不可能例外。

2.      NCC委員當中,有誰是國際級傳播大學者?有誰曾經在國際的大媒體機構當中擔任主管?如果都沒有,他們訂出來的法律,絕對會違反新聞自由,而不自知,這是鐵律,沒有人有資格可以反駁。

3.      NCC委員當中,有誰是國際級經濟學大師?他們有能力發覺政府官員公開講六三三政策,是一種詐騙行為嗎?任何國際金融專家,絕對會認為六三三政策是一種詐欺的行為,而且透過許多新聞媒體置入性行銷。

4.      NCC委員當中,有誰是國際知名的科學家?可以分辨媒體畫面拍的是不是真的瀝青鴉?沒有對不對!所以瀝青鴨事件一定會不斷地發生。

5.      NCC委員當中,有誰是國際知名的歷史學家?如果沒有,他就沒有能力分辨新聞媒體是不是在故意顛倒歷史事實。

6.      NCC委員裡面,如果沒有國際知名的社會學者,就根本沒有能力分辨,新聞資訊對社會的影響,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對不對?NCC委員也沒有一個人看得懂世界人權宣言,對不對?

7.      NCC委員,其中沒有一個人是藝術家,所以,電視新聞節目有沒有藝術性?到底高雅還是低俗,根本沒有能力分清楚,對不對?

參考資料:世界人權宣言()

失業付不出房貸 孝子上吊

人間小愛54

【陳清泉 自由2.5.2009摘要】據某周刊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準備撥款十五億元前往中國賑災,藉以換取中國在WHA的議題上讓步,令人難以置信。

台灣在這波金融海嘯聲中,許多社福團體面臨勸募困境,甚至到了必須縮衣節食,才能勉強渡過景氣寒冬,紅十字會竟然還可以勻支十五億元的善款,救助外匯存底排名世界第一,總額超過G7總和,高達一兆七千六百億美元,每年國防預算都以二位數成長,二○○八年即超過四千億美元的中國。中國根本就不缺錢,對區區十五億新台幣根本看不上眼,台灣只會落得熱臉貼冷屁股的回應。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當前首要之務是思考,如何妥善運用這筆十五億元的善款,以分佈在全台廿一縣市的分會為單位全數分配,全力投入急難救助工作,找出潛藏在社會陰暗角落中的貧病交迫者,把錢用在刀口上,提供最適時的協助。

取之台灣,用之台灣。台灣還有許多不為人知,而急需外界救助的弱勢族群,正面臨斷炊的命運,紅十字會應該把資助中國的款項,優先救助社會最苦難的一群人,不該把重心放在大陸。(作者為中山大學博士候選人)

【王智勇╱台南 蘋果2.5.2009摘要】台南縣南科園區一名遭聯電裁員的技術員,失業三個月找不到工作,無力替父親繳房貸和保險費,昨竟在住處用狗鍊上吊身亡。其母看到兒子在日記上寫著不能再幫父親繳貨款,忍不住哭說:「失業就失業嘛!何必給自己那麼大的壓力。」

【林聰勝、李菁豪╱高雄 蘋果2.5.2009摘要】高市一名獨居的中年男子,酒後疑因鬱悶自己長期失業,前晚在自家臥室開瓦斯自殺,引發大火,男子全身90%有三度灼傷,目前仍在燒燙傷中心觀察。

〔蔡宗憲/恆春 自由2.5.2009摘要〕國寶落難!去年剛獲得金曲獎肯定的恆春民謠國寶大師朱丁順,缺乏表演舞台,又不受政府重視,農曆春節時被人發現在家吃泡麵過年,就像個貧困的獨居老人。

【林師民╱新竹 蘋果2.5.2009摘要】竹東一男子靠種西瓜養妻兒五人,生活貧困;去年男子偷廢鐵賣錢,其妻偷朋友首飾,均吃官司。男子遭判拘役五月,沒錢繳十五萬元罰金,怕被通緝又擔心夫妻入獄,三名子女沒人照顧,每晚躲在瓜園不敢回家;前晚住家失火,燒毀家具衣物,處境堪憐。

I think I screwed up(我搞砸了)」,美國新總統歐巴瑪對於提名的衛生部長等涉及漏稅醜聞疑雲而撤銷提名一事,上電視承認錯誤,直言「我搞砸了!」歐巴瑪被美國人民高度期待,他也以重建以「責任」為核心的道德自許,上任不到半月,就因衛生部長、商務部長、白宮首席績效官三要職提名不當公開認錯。

認錯,符合他的「責任」倫理,也是以身作則的極佳示範,歐巴瑪在CNN專訪中說,我不想給人民釋出訊息,顯示有兩套標準,一套給有權力的人;一套給工作努力、誠實納稅的一般人。

人非聖賢,總會搞砸,權力愈大,搞砸機會愈大,搞砸時承認錯誤,無損於領袖威望,反而可及時修正,避免用更多的謊、更大的錯來掩飾。反觀在台灣執政已八個多月的馬總統,搞砸的事還少嗎?但是,馬就是從不肯認錯、從不肯承認自己搞砸了

經濟馬上好、股市上看兩萬點、六三三等全跳票,但馬不認錯、不道歉、不承認搞砸,去年下半年還稱第四季經濟會好轉,第四季反而變負,又稱今年第一、二季會好轉,眼看又要跳票,就稱大環境差,就是推諉卸責、拖延找理由!貓纜問題,源於馬英九決策草率,現今市府承認錯誤,但馬仍硬拗;馬及其大姊馬以南當初被質疑涉利益輸送,馬當時強辯了事,現在法務部決定裁罰一點四億元,馬仍不認錯。

中國特使陳雲林來台,馬驅使暴警,粗暴對付嗆陳護台人民,國際人權組織紛紛譴責,馬卻辯稱沒錯;司法人權倒退,連馬的恩師孔傑榮都屢屢批判,但馬統統不認錯。馬的行徑,就是當一個領導人搞砸了一切,就死不認錯粉飾太平!(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參考資料:子彈已經上膛

政策空包彈

黨國變色龍76

【蘋果2.5.2009摘要】政府搶救失業的教育券政策,推出只有一天即夭折!教育部前天才公布教育券規劃方案,行政院長劉兆玄昨點名教育券決策過程不妥,內容及方向都應調整,名稱也要換。專家學者痛批,政府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政策夭折對公權力傷害最大,也凸顯政府為了救失業已病急亂投醫,施政毫無章法

台灣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柯承恩,上月中在「全國科學技術會議」中建議,發給失業及無薪假勞工進修教育券,讓民眾憑券扣抵進修課程學費,或提供自費進修者定額稅捐抵減,提案當場獲得劉揆支持,並指示相關部會立即協調,最快本月中就發放。本月1日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請示劉揆是否由勞委會規劃教育券,當時未獲指示。隔天經建會跳出來說,2200億元教育券由教育部規劃,但被點名的教育部卻表示沒接獲指示,勞委會態度也轉為消極,三個部會對教育券政策由誰主導互踢皮球

再隔一天(前天)教育部又突然公布教育訓練券方案,擬針對非自願失業逾3個月大專以上學歷者,不限年齡,可回大學就讀在職進修學位、學分班,每學分補助1千元,每年最多補助10學分,共1萬元。當天行政院發言人蘇俊賓則在政院對記者說,教育券是針對剛畢業大學生給予進修補貼,前天院部政策就已出現分歧

劉揆昨主持政務委員會議,原本討論短期促進就業方案,但他突然話鋒一轉,批評教育券已遭外界誤解,點名經建會、教育部方案確定後再對外公布,名稱也要換,可能改成教育訓練津貼(或補助),並要求新聞局「重新包裝」,頓時氣氛凝重。據轉述,劉揆在內的多數政院高層、政務委員對教育部前天說法都感「傻眼」,劉揆甚至語帶不悅,要求以後必須要內部定案以後才能提出論述說法,否則片段資訊一再被媒體討論,恐怕失焦。

對於教育券政策一日夭折,原為資訊工程師、去年底失業的劉先生說,有教育券可節省進修花費,但政府應確定政策後再公布,才能提供最正確資訊。失業的游小姐則說應開放語文、證照進修類別,對失業進修者才有實質幫助。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痛批:「超瞎!政策未成熟就提出,公權力受傷最大。」

台北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教授王富祥批評:「一個政府機器各行其是,形同大解體,教育券跨部會政策規劃各玩各的,沒人帶頭規劃,走一步算一步,修修改改當然端不出好牛肉!」台師大特殊教育系名譽教授吳武典砲轟行政院未即時分工,急就章推出教育券「不完整當然又無效」!

柯承恩昨接受《蘋果》訪問表示:「當時建議是為了提升失業者工作能力,提供接近實務技術訓練,而不是一般大學課程。」他強調:「政府規劃應精細完整,免得社會各界反映時,這邊講一點、那邊也講一點,反而亂了陣腳。」

【余艾苔 蘋果2.5.2009摘要】為了搶救失業、刺激景氣,消費券後有教育券,各種短期職缺出籠,總之就是不想讓數字太難看。就怕病急亂投醫,果不其然,教育券昨天在政策和內容相互矛盾下草草轉彎,活生生一顆政策空包彈

教育券喊出時,已有不少人納悶,這是什麼碗糕?一年才補助一萬元,這對失業的畢業生簡直是杯水車薪,不痛不癢;到底領取補助者,算不算是有業者?如果仍然是失業,無法對降低失業,這樣的政策要幹嘛?這樣草率的教育券政策,還要推動下去嗎?令人氣餒的是,劉內閣至今還會發生這種政策空包彈?

【陳嘉恩、栗筱雯、王家俊 蘋果2.5.2009摘要】國內近55萬人,失業創史上新高,政府陸續推出搶救失業政策,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又決定,公家機關今年原提供6萬餘個工作機會,將加碼至88千個,卻沒具體內容。學者、勞工和勞團齊聲痛批這些政策新瓶裝舊酒,職缺是虛幻數字堆砌,對挽救失業無補於事。

像補助企業聘用失業者的「立即上工計劃」,和原有「僱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幾乎雷同;補助企業辦職訓的「立即充電計劃」也和舊有「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個別型計劃」類似。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陳柏謙直言,政府在失業潮中束手無策,政府橫向聯繫不足,慌亂中只能拿舊政策修改拼湊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痛批,政府用職缺數字模糊失業問題,也亂了自己步伐,「把失業者硬塞到別的地方去,救的是失業率數字,而不是失業勞工。」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說,消費券、立即上工計劃、充電加值計劃等政策僅是「舊瓶舊酒、只換標籤」,看不出新意,「好比醫生接手一個病人,沒有重新診斷就開藥方。」

35歲林先生失業3個月,曾參與公部門就業計劃,之後也大多在政府部門從事短期工。他抱怨:「短期工作機會根本解決不了失業問題,我希望不要每半年就受一次失業之苦。」

參考資料:急轉彎 監院不查消費劵發放弊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