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0日 星期五

雲南昨晚多次地震 最高規模6.2 百萬人受災

【摘要2009.07.10 中廣新聞/謝佐人】大陸雲南省的(楚雄彝族自治州)昨晚七點19分到九點14分之間,連續發生六次規模3以上的地震,雲南省地震局報告,最嚴重一次規模達6.2,震源深度只有五公里。

這波地震造成楚雄州姚安等六個縣、55個鄉鎮126萬人受災,目前已知1人死亡,300多人受傷,四萬多棟房屋建築倒塌毀損,經濟損失超過1億人民幣。周邊地區,包括昆明、大理、麗江都感受強烈震動。

參考資料:持續暴雨12省市洪患 災民4000

【摘要2009-07-06 經濟日報 李春】阻礙中國發展的一大問題,是貧富差距,現在已成了大陸政府屁股下的火藥桶。中國正出現一個新的貧富差距,已經威脅到眼下中國經濟的穩定、長期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這個貧富差距,指的是腰纏萬貫的大國企,特別是壟斷國企與中小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間的貧富差距。

大型國企,特別是那些壟斷國企之富,有的是富得可以流出油,如中國那幾家靠絕對壟斷,能把燃油賣得比美國還貴、還多的石油企業;有的是富得銷金的國有商業銀行,雖然國有,但嫌貧愛富比外資銀行更甚,也早學會以高速提升收費逼走小市民,以壟斷式經營如房貸車貸等,從中取得超額利潤。

這些體現社會主義公有制優勢的巨型國有企業,比資本主義企業精明,低進高出利潤,還可設法從國家財政中拿補貼,最後是領導部幹部拿資本家的工資,員工拿超平均收入數倍的工資。

大型國有企業之富,早已惹起公憤,最近更甚,中央國企以下屬企業的名義出手,在地產拍賣市場上,不惜以天價出手,搶拍地塊,造成一個個的「地王」。因其財雄勢大,手中現錢太多,敢於把那些大地產商嚇走。大國企錢太多,現在大家又擔心,大型國企出來搶地,會搶出一個地產泡沬,為下一步中國經濟,埋下更大的隱憂。

再看中小企業之貧,已貧出大麻煩來,那就是中國中小企業的「四四二」現狀。一份權威報告顯示,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的中小企業已有四成倒閉,還有四成正在苦苦支撐,雖仍存活,經營條件極差;當然,還有二成情況不錯。

以數目論,中國的中小企業有4,200萬家,占企業總數的絕對多數,也就是說,中國企業總量的99.8%是中小企業。這些中小企業,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超過六成,對稅收的貢獻超過五成,其對就業的貢獻超過七成五。以前的評價是,中小企業有活動,能保增長、促就業,對經濟的貢獻度最大。

中小企業為何目前還陷入如此困境?除因靠外需市場約六成八,產品沒有外需市場支持而受困,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手中沒錢。目前的擴大投資有龐大人民幣4兆元(近新台幣20億元)計畫,但能到中小企業手裡的,實在是可憐。有研究報告顯示每月約人民幣1兆元的新增投資,大部分到了政府投資、大型國企投資帳上,已有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投資,仍處在「薄弱環節」。

中小企業倒閉四成,不是個小數字,為何地方沒出問題,為何中央沒有重視?原因還是在於睜眼睛說瞎話。沒有一個地方,能坦然公開倒閉了多少企業。中小企業的問題也不是出在今天,中央國企打著國家利益的大旗,以壟斷經營、政策護航而致富。而真正作出實質貢獻的中小企業,只能靠四方燒香過日子。

當一家家中小企業倒下,當一批批資金流向股市和樓市,中國經濟中又一個莫名其妙的背離現象,就此產生,而經濟風險就此釀成。

多少吶喊還未聽見

陳芳明啟迪9

2009/07/10 聯合報 陳芳明】烏魯木齊爆發的衝突事件,再度驚醒西藏事件的記憶,也又一次喚回六四事件的記憶。每當人民吶喊的聲音回響於中國境內,北京當權者,必然立即指控境外的唆使者

六四事件發生時,美國資本主義的汙染,必須負起責任。西藏事件爆發後,煽動者是遠在美國的達賴。這次維吾爾族人走上街頭時,罪魁禍首仍然是流亡美國的熱比婭。萬方有罪,唯獨北京當權者無需負任何責任。

中共建國迄今六十年,邊疆自治區從未有過自治的機會。在中央集權支配下,大量漢族移墾到所有邊區。漢人文化的嚴重侵蝕,使所有邊疆民族長期處於危機狀態。為了維護領土的完整,為了主張民族的團結,邊疆文化往往受到忽視、歧視、蔑視。烏魯木齊事件已定位為「打砸搶燒活動」。

新華社已正式發表「這一刻,民族團結高於天」的社論,漢人中心論再次高張艷幟,當團結的聲音等同於鎮壓行動時,維吾爾族的文化精神與吶喊控訴,便注定要歸於沉寂。對異議分子,鎮壓是最公平的制度?

當兩岸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日益頻繁之際,中國境內的風吹草動,似乎使台灣很難置身事外。建立起來的民主精神與人權價值,應該使台灣社會對世界的任何鎮壓行動具備發言的立場。人權的議題,本來就是跨越國界,是普世價值無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不使我們聯想到海峽兩岸的和平,是否也是在兩千顆飛彈下創造出來的假象

台灣與中國之間的對等往來,應該是受到歡迎。然而,已經習慣於民主生活的台灣人民,是不是在刀子抵住脖子的情況下與中國親善?當馬英九總統盛讚中國境內的人權進步時,是否對西藏事件、新疆事件視而不見?對中國人權任何肯定的發言與姿態,是不是意味著台灣言論自由的自我矮化?

中國境內,所有的網路資訊必須受到嚴密檢查監控,所有的外國記者隨時都有可能戴上間諜的嫌疑。西藏人民的傷痕尚未療癒,新疆人民又遭新創,在和平團結的聲音覆蓋之下,多少吶喊還未聽見?在五四運動九十周年,中國建國六十周年,六四事件廿周年的今天,兩岸和平會不會是一場虛幻的夢? (政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

李鈞震:

1.      儒家的文化是「萬方有罪,最在朕躬」、「下召罪己」,中國的權貴,完全沒有儒家文化的影子,所以胡錦濤、溫家寶,不能算中國人。

2.      台灣文化,也包含儒家文化,陳芳明有沒有能力實踐儒家文化?

3.      台灣的財政快要破產,李述德卻死巴著位置不下台,這也不是儒家文化,所以,李述德不能算台灣人,也不能算中國人。

4.      儒家文化要求要「文質彬彬」,就是內在與外在都要光明正大,品德與能力都要禁得起考驗。凡是遵守憲法的人,就是文質彬彬,中國的權貴,沒有一個人有能力遵守自己的憲法;馬英九與國民黨也經常違憲,因此,這些人都沒有儒家文化的修養,誰敢否認!

5.      儒家文化重視「推己及人;愛人如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為什麼中國的軍隊會屠殺新疆人?為什麼蔣中正的軍隊會發動二二八事件?這些人都沒有儒家文化的修養,都不能算真正的中國人,只能算非洲的蘇丹人。

6.      蔣中正曾經說,對日本要「以德報怨」。這句話違背儒家的思想,孔子認為,應該「以直報怨」,所有人都要公平正義地來生活,遵守憲法,遵守《世界人權宣言》。蔣中正、蔣經國、毛澤東、胡錦濤等人,這一生都無能力實踐憲法、無能力實踐《世界人權宣言》,他們的品德都不直,人格都歪七扭八,誰敢否認!

7.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也是儒家文化,凡是崇拜蔣中正的人,思想觀念都會愈來愈像蔣中正;崇拜蔣經國的人,思想觀念就會變成蔣經國;喜歡胡錦濤的人,都會喜歡屠殺新疆人。陳芳明一定不敢否認!也沒有能力否認!

參考資料:違憲叛國34 亂七八糟的國民黨

誠實面對收支失衡的財政困境

【摘要2009/07/10 聯合報 社論】 各項出口衰退幅度,與前月相比減緩,但與去年同期相較,仍然是大幅衰退,迄無反彈跡象。日前公布的上半年稅收短徵達一千七百多億。此外,七月份後畢業生失業潮將來襲。最近,地方政府升格案通過,也會在不久的將來增加直轄市的人事費用。

再加上劉揆隨興答應的全面營養午餐每年169億,以及先前立法通過的遺贈稅減免、所得稅寬減額增加、營所稅率調降等一籮筐未來稅收減少,這樣明顯收支不符的窘境,我們政府究竟要如何因應?已經到了瀕臨攤牌的時刻了。

因為政府收支失衡的財政壓力,而影響到真正有益的國家政務推動,進而拖垮了台灣的競爭力。以行政院推出的六大新興產業為例,每項都是需錢孔急。生技產業要在未來數年,籌資六百億,而政府即佔240億;精緻農業案,要由政府在四年投入240餘億。

健康照護升值白金方案,四年內要投入864億;文創產業,四年再由政府投入213億;觀光產業要募集三百億「觀光發展基金」;而綠能產業也要在五年內由政府出資250億,並投入研發經費兩百億。這六大產業支出,即使扣除語焉不詳的部分,未來數年政府就得砸進兩千億元。

這些錢要從哪裡來?倘若經費不夠,政府一長串、即興式、幾乎未經評估的支出項目,其優先順序為何?行政院的副院長、主計處、財政部、經建會等單位,是不是都只敢做鴕鳥,即使政務有問題也佯裝不知,準備讓長官去出糗?

克魯曼教授在來台演講時即明白指出,此次的經濟大蕭條與1930年代一樣,都是由金融面所引起;這與兩千年時的網路泡沫不同。克氏指出,網路泡沫來去匆匆,但大凡由金融面所引起的經濟泡沫,因其潛伏醞釀期間較久,故其牽連較廣,而一旦發作則衝擊持續甚久。

1930年的蕭條,即使經過二次世界大戰的強力政府支出擴張,也要歷經20年之久經濟數據,才回復舊觀。今日世界各國雖然已累積若干因應蕭條的經驗,但此次衝擊既深且大,要經濟重新回到2006年的水準,恐怕最少也要四、五年的時間。換言之,未來數年台灣的經濟活動難以過度樂觀,而我們的預期稅收也就注定會持續短少。在這種情況下,未來經費要從哪裡來?

國民黨現在已經完全執政,競選時濫開支票四處討好,但當選之後作為國家的掌舵者,就必須要以負責任的態度面對問題,不能閃躲、不能迴避、更不能拖延。既然稅收與支出之不平衡,劉內閣必須要列出各項施政的急迫性與優先次序,或許可將不必要的支出計畫先予暫停,也順便給自己一個台階下。

如果經此刪減還不夠,那就要對今年預算做追減與明年預算做重編。當窮盡這些努力之後,政府才可以動腦筋發行公債,而且一切都得依預算法、公債法走。財主單位一定要開大門、行大路,千萬不要用「融資平台」結構債,來迴避國會與人民的監督。

我們要提醒當局:馬總統與陳水扁最大的對比,就是誠信。誠信,不但是馬政府重要的資產,也是去年五月人民以七百多萬票付託的原因。人民相信馬總統會誠實處理自己的錢財,當然希望內閣能誠實面對台灣財政的艱困局面。今日台灣的財政窘境已如國王新衣,所有誠實的人,恐怕都無法再視而不見了。

參考資料:

官逼民反 稅改聯盟遊行

言而無信133 意識形態掛帥 馬誠信破產

(摘要7.10.2009中央社 何旭如)財政部預估今年稅收,將較預算數短徵新台幣2000億元,減幅史上最大。台大經濟系教授何志欽今天表示,財政赤字越來越嚴重,可能讓經濟無法順利復甦,也使未來財政穩定受到威脅。

何志欽表示,今年政府恐面臨2000億元稅收短徵,為必須正視的警訊;經濟復甦之路才要開始,財政政策必須嚴謹,不能無止境擴張。因應金融海嘯,全球各國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但希望不會擴張過度,以免埋下未來債券泡沫、另一個危機的種子。

何志欽引述紐約時報知名評論家大衛布魯克,指出財政自殺就在眼前,歐巴馬政府財政赤字已從1.2兆美元,推升至1.8兆美元,十年後美國赤字將增加一倍,每年利息支出成龐大財政負擔。財政赤字越來越嚴重,恐讓經濟無法順利復甦,也使未來財政穩定受到威脅;一旦經濟無法穩定成長,未來還是會出現危機。

何志欽表示,若不要重蹈這次金融海嘯覆轍,必須加強金融監管;而當財政赤字越來越嚴重,政府的財政政策更要嚴謹,使政府財政達平衡。

此外,與會的政大財政學系教授曾巨威也指出,長期財政赤字,將減少國民儲蓄,對經濟造成長期不利影響,財政赤字最終將使未來國家所得減少,未來需小心債務海嘯

李鈞震:

1.      台灣的政府發生了問題,國民黨的官員一直都不知道怎麼負責。不是說「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回想一下,在野的時候是怎麼要求扁政府負責的?

2.      扁政府時代,官員稍微犯一點錯,國民黨就要求官員要下台負責。現在國民黨能不能這樣自我要求呢?能不能不要雙重標準呢?能不能負起責任呢?

3.      財政現在嚴重地失衡,是台灣近三十年來最嚴重的時候,曾巨威一定不敢否認!那麼,財政部長要怎麼負責?

4.      請財政部長李述德馬上下台,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也應該要下台。

5.      立法委員的工作,不是自己想幹嘛就幹嘛,是要代替百姓說話,現在社會大眾都希望李述德能下台,立法委員知不知道?

6.      立法委員如果不能反應民意,國會最大黨的黨鞭,就要下台負責,國民黨的黨主席,也要下台負責。沒有負責任的生活習慣

7.      李述德因為沒知識水準,害台灣的財政失衡,不但領高薪,還把國家弄得一團糟,算不算貪腐?簡錫堦、魏千峯、賀德芬為什麼不來反貪腐?非常虛偽!

8.      財政部長李述德亂搞,為什麼王文洋不講話?為什麼李登輝不講話?是不是沒有正義感?還是知識水準不足,講不出話來?這是什麼第三勢力啊?

9.      財政部長到底有沒有違反《預算法》?檢察官不用主動調查嗎?錯誤的政策,造成人民的損失,可能千倍、萬倍於接受賄賂。為什麼比阿扁貪腐還要嚴重萬倍的事情,檢察官不查呢?是知識水準不夠,還是道德勇氣不足?

10.  台灣的財政不符合《預算法》?不是只有財政部出問題,經建會、中央銀行、主計處,要不要負責任?當然要。

11.  朱雲鵬政務委員因為翹班約會,下台之後,不到半年就可以去當銀行的董事,這當中有沒有圖利財團的對價關係?為什麼他的命這麼好?監察院不用調查嗎?還是王建煊卸任之後,也有機會當銀行的董事

12.  王建煊最好趕快介入調查,李述德是否瀆職?違背預算法、公債法?

13.  耶穌說:財主進天國,比駱駝穿針眼還難。

參考資料:藍色蜘蛛絲97 藍色皆權貴

再出包!木柵內湖捷運全線停擺

郝龍斌政績29

【摘要2009/07/10 聯合新聞網】台北捷運內湖線和木柵線,今天下午三點半時,疑似系統又出問題,目前全線停擺中

 (摘要7.10.2009中央社 楊一峰 )台北捷運內湖線下午發生網路故障,導致部分列車在站與站之間停擺,乘客被迫自捷運軌道間下車,徒步走到車站

【摘要7.10.2009聯合報╱陳志豪/台北】台北捷運內湖線昨天傍晚又出狀況,一列從大直站往南的列車,突然發生煞車警示訊號,導致列車無法行駛,隨車人員立即改以手動駕駛,將列車緩慢行駛至松山機場站讓乘客下車,由於當時正值下班尖峰,估計有五、六百人受到影響。

捷運公司表示,該列車在下午652分左右,發出煞車異常訊號隨即停駛,隨車人員立即改以手動駕駛,讓乘客在最近的松山機場站下車,改搭下一班列車。由於車速必須十分緩慢,同時也影響路線上的其他列車,過程一度讓沿線幾個車站擠滿乘客,所幸狀況在13分鐘後排除,該列車駛回木柵機廠進行檢修。

據了解,昨天這起狀況與與上月30日試乘時十分相似,當時是一列在南港展覽館站附近的列車發出異常警訊,造成列車無法自動駕駛,最後同樣改由人工駕駛,導致全線停駛8分鐘,捷運公司將進一步了解原因。

59 ul47.10.2009中央社 楊一峰)捷運內湖線正式營運一週來,部份地區噪音擾人,讓沿線居民難以忍受,台北市議員吳世正今天與捷運局人員到成功路4段勘查,要求捷運局改善噪音。

李鈞震:

1.      捷運會掛點,台北市議員要負最大的責任。市議員的老闆是台北市市民,他應該代替百姓監督捷運的施工過程,從規劃、設計、施工、細部作業,都要隨時去抽查,這樣才合理,為什麼沒有去?顯然台北市議員都失職

2.      捷運花了老百姓的納稅錢幾千億去蓋,卻讓老百姓做那種爛車,這樣公平嗎?議員應該要質詢捷運局局長,質詢到凌晨三點,不然百姓的悶氣怎麼抒發?

3.      監察院應該注意台北市政府官員與市議員有沒有失職?捷運根本沒有測試完全,就匆忙讓市民當實驗品,罔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樣違憲的行為,監察委員為什麼都不吭氣?難道監察委員也失職嗎?

4.      監察委員今天一定沒有坐捷運,所以他才沒有切膚之痛,才會漠不關心,才會放縱台北市議員和台北市官員瀆職。

5.      台北市消保官也是瀆職,監察院也要彈劾,消費者買了票,卻沒有得到應該有的服務,證明內湖捷運是黑心商品,消保官沒有出來維護社會正義,沒有良心。

6.      內湖捷運,不是今天才發生問題,從試車開始到現在,一兩個月了,一天到晚出問題,台北市各大學的教授,沒有幾個人出來申張正義,顯然多數的知識份子的良心,被狗啃了,特別是政治大學的教授們,都開豪華轎車,不坐捷運,所以根本不在乎,對不對?

7.      面對台北市捷運公司這麼無能,教育部長鄭瑞城應該教育社會大眾,怎麼樣子才能夠維護社會正義?如何才能夠保護市民的權益,這是最好的機會教育的時間點,為什麼教育部長都不吭聲?官官相護?

8.      阿扁,已經被羈押,也進入法律訴訟程序,有什麼好值得關心的?社會大眾就是等待司法判決,告訴我們答案與結果,為什麼電視上的政論節目,整天繞著阿扁跑?不關心麥當勞的食用油含砒霜的問題?不關心捷運發生危險,讓百姓走在高架橋上面?

9.      該關心的不關心,不該關心的盲目地關心,這就是媒體主管的愚蠢,這也是台灣新聞媒體是社會亂源的主因。

參考資料:劉德華白背書了

救個案不如救司法

【林峰正 中國時報2009.07.10摘要】日前,參加由公共電視台所籌拍的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第三集的首映會,這是一部以眾所囑目的「蘇建和案」為主題所製作的紀錄片。

蘇案發生在18年前的1991年,三位被告在1995年判決死刑確定,由於全案充斥著傳統司法的諸多顯著弊病,例如刑求、違法搜索、無限期羈押、不依證據認定事實等問題,引起國內外人權及司改團體的高度重視,全面性地在社會各界發起救援行動,總算將三條人命暫時留住,避免發生無從彌補的遺憾。

看完影片之後,除了對片中所顯示的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三死囚,被釋放以後的日常生活片段,感到好奇以外,大家似乎都不約而同關注同一個話題,那就是蘇案為何還沒結束?這個司法,究竟要如何處置這三個已經不再年輕的被告?會不會再拍攝第四集?

2003年一月,台灣高等法院透過再審程序,判決三人無罪,救援團體總算能鬆一口氣,三人也離開羈押將近12年的看守所重獲自由。也因為這個個案,震動台灣社會,進而引領了《刑事訴訟法》的一連串改革。

只是,原本大家以為既然高等法院已判決三人無罪,刑事訴訟法又已大幅修正,三人判決無罪確定指日可待。無奈的是,答案正好相反,再次回到高等法院更審的蘇案,竟又在2007年六月二十九日再度判決三人死刑,完全回歸原點。

最近仍存在《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中,所描述的「一銀中山分行押匯案」,可以耗費近30年的光陰,才讓三個老人無罪判決確定,但聲請冤獄賠償仍遭拒絕

陸正案的被告邱和順,已在看守所被羈押超過20,成為我國司法史上被羈押最久的被告,高等法院在今年四月十三日做成更十審的判決,雖已證明共同被告有人被刑求,但依舊可以判決死刑,重點是全案仍未結束,也許還有更十一審或更多。

18年前,我們集合眾人之力,動員搶救蘇建和等三死囚,他們的命是留下了,也有了自由身,但至今為止,司法還沒放過他們。蘇案如此,上述的兩個名案,還有千千萬萬個在司法體系中打滾的個案,何獨不然? 制度殺人何其可怕,與其我們不斷搶救個案,不如先搶救司法吧!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參考資料:培根啟迪12 論法官

錯誤法制為害非淺 不能再拖了

阿扁官司啟迪151

【中時電子報蕭博文/2009-07-09 03:25摘要】前故宮博物院院長石守謙,因涉故宮南院弊案遭聲押案,士林地方法院昨日四度召開聲押庭。合議庭歷經六個半小時庭訊與評議,認為石守謙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舞弊、圖利罪嫌重大,但無具體事實認定有勾串證、滅證之虞,無羈押必要,駁回檢方聲請,裁定一百萬元交保。

這是石守謙在故宮南院弊案中,第四度遭聲押,前三次分別獲一百廿萬元交保、當庭飭回、六十萬元交保等裁定。承辦檢察官江林達表示,將等收到正式裁定書後,再考慮是否提起抗告

【中國時報 社論2009.07.10摘要】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台北地院判認石守謙交保,而免予羈押之裁定撤銷,檢上抗告有理,應重為裁定,引起注目。此種在司法程序中不時出現,而令人深感困擾的審前羈押程序。

石守謙案,只是許許多多審前羈押案件的一例,類似的場景經常發生。在現行司法程序上制度安排,明顯具有的瑕疵。此種審前羈押的類型是,檢方聲請羈押,地方法院認為不必羈押,檢方抗告,高等法院發回地院重裁。這在現行羈押制度上屢見不鮮,有時可能上上下下好幾回合,才決定當事人是否應付羈押。

我們所質疑的是,地方法院認為,並無必要羈押的案件,為何容許檢方抗告?在地方法院認為應該羈押的案件,容許被羈押者抗告,乃是為了保障人權。當地院認為不必羈押時,容許檢方抗告,據說是基於當事人地位對等原則。但是,此種當事人地位對等,只是形式主義的法學邏輯,缺乏實質正當理由。

當事人地位對等原則,應該是為了保障人權而存在,檢察官對於法院認為不許羈押的案件繼續抗告,是威脅人權,不是保障人權,沒有適用當事人地位對等原則的實質理由。

審前羈押,相當於未經審判,而羈束當事人人身自由,與施以刑事制裁實質效果接近。法官對於應否審前羈押,如果認為尚有合理懷疑時,可以要求交保,以防止被告逃亡,就不該逕付羈押

其實不論是虞逃羈押、串證羈押、虞犯羈押或是重罪羈押,法院裁定審前羈押,都必須形成關鍵事實(如逃亡、勾串、犯罪嫌疑重大)的確信,也就都必須形成超越合理懷疑的心證,才能裁定應付審前羈押。

由於聲請審前羈押的時點,完全掌握在檢方手中,對於被告往往形成突襲,被告在羈押程序中,往往不能閱卷,因此所能有效行使的防禦權利,實質上受到很大的限制;即使要求法院形成超越合理懷疑的心證,在被告無法充分防禦的情形下,檢方應盡的舉證責任,也遠比實體審判中的要求容易許多。

如果在聲押程序中,檢方憑藉偵查中既有的辦案優勢,尚且不能說服法院裁定羈押,就已證明不能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的程度,根本沒有容許檢方再行抗告的理由。如果經過上上下下冗長的程序,始能再為羈押,其實也已顯示根本缺乏羈押的迫切性。

如果聲押不成,檢方另行發現應付羈押的其他事證理由,本來可以另行聲請羈押,也不須要抗告。現行的抗告程序,上級法院廢棄原審裁定,又不願意自為事實認定,而要發回地院重裁,可能出現各種耽誤以及不合理的現象,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極不可取。很有必要修法改變審前羈押,容許檢方抗告的規定,於地院裁定不予羈押時,不許檢方抗告

現行制度之所以容許檢方抗告,與訴訟制度上長期存在的一項盲點有關。也就是以為事實審的決定,可以上訴重新審判,其實事實審應該付以堅實的審判,一審即為已足,越到後來,科學舉證愈困難,只會離事實真相愈遠。

過去總是對於一審法院法官,認定事實的能力有懷疑,就用容許上訴的方式來補救,殊不知事實問題上訴,註定會讓問題更難獲得解決,並不是明智的制度設計。真要以為一審法官素質不夠,那麼就該直接讓二審法官,審理事實問題。

二級事實審,讓當事人疲於奔命,痛苦不堪,在纏訟中消耗司法信用,是司法總是吃力不討好的關鍵錯誤,也是司法改革必須徹底改弦更張的課題。

石守謙案審前羈押,又顯示了司法重覆多年不得其解的制度錯誤,司法政策的主事者可不可以痛下決心,在制度上進行必要的改革?錯誤的法制為害非淺,真的不能再拖了!

【摘要2009/07/10 中央社】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前總統陳水扁的延押庭,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到庭旁聽。城仲模表示,刑事訴訟法關於羈押要件,「(陳水扁)都沒有這些情況,羈押幹嘛」。

城仲模答覆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他與陳水扁沒有交誼,今天純粹是因看了先前媒體對扁案相關報導,基於關心司法人權及陳水扁的身體才來旁聽。旁聽後覺得「感慨萬千」,因為沒想到10年前推動司法改革,10年後看結果,竟發現還有那麼多缺失。

他雖然表示不方便談論個案,但仍指出檢察官公訴時竟拿稿照唸,還拿前遠航董事長崔湧棄保潛逃的例子做延押理由,「怎麼會這麼粗糙」;合議庭的素質,也待提升,尤其刑事訴訟法第101對羈押有明確規定,「(陳水扁)沒有這些情況,羈押幹嘛」。司法應超脫政治糾紛與漩渦,但這一年來的司法明顯出了狀況。

(摘要7.10.2009中央社 葉素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顧立雄、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等人,今天出席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時指出,以重罪羈押做為單獨羈押理由,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監察院召開「第2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包括前監察院長錢復、內政部警政署長王卓鈞、學界、法界人士等300多人與會。陳志龍、顧立雄提出「審判前重罪羈押」相關報告。陳志龍表示,「重罪羈押」與「重罪羈押無限延長」是舊時代思想物,挑戰著當代國家的人權保障,尤其否定「無罪推定原則」、「迅速審理原則」等理念

他認為,羈押的條件,應該要有嚴格的限制,包括羈押應僅限於嫌疑人「有逃亡的危險、有串證的危險、預防重複發生犯罪行為3種理由,羈押必定要有特定事實,支持這3種理由成立,同時需要有足夠的犯罪嫌疑

另外,陳志龍說,羈押的手段與羈押的目的性,要符合相當性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有其它替代羈押的處分,如限制住居、責付、具保,就不必用羈押;再者,羈押的期間,也該有限制

顧立雄認為,重罪羈押立法者,不能說的秘密在於,社會大眾無法接受重罪犯在「破案」後還能在街上趴趴走,最好押到判決確定直接執行,反正還可以折抵刑期,只是這種社會防衛觀點的理由,很難通過「無罪推定原則」的檢驗。

與談人中興大學前校長黃東熊、中國人權協會副理事長蘇友辰,也分別指出,「重罪羈押」與「無罪推定原則」是有所衝突

另外,顧立雄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指出,以重罪羈押做為單獨的羈押理由,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特別是在案件起訴之初,案情的證據調查結果,還不清楚情況下,以重罪做為羈押的理由,等於是未審先判,「法官都還沒開始調查,就認定這有構成重罪了,那法官以後怎麼能夠再判他無罪呢?」

李鈞震:

1.      獨裁者統治的時代,公務人員是國家的主人,社會大眾是賤民、奴才,所以,檢察官對於百姓一定要用一種歧視、有罪推定的眼光來看待,這樣檢察官才會有人生的自信感。

2.      在民主的時代,國家的主人是百姓;司法人員是公僕,是為了服務社會大眾而存在的。檢察官必須要非常謹慎,因為他所起訴的對象就是自己的老闆,人民的社會地位應該高過檢察總長、高過法務部長、高過總統,所以要非常地審慎。

3.      為什麼檢察官,還是習慣對社會大眾有罪推定呢?因為,他們還活在獨裁者的時代,把自己當權貴,百姓當賤民,對不對?

4.      許多檢察官心理不正常,他認為把他所討厭的人抓起來,定罪判刑,就是對社會有貢獻。如果檢察官的言行,二十四小時都符合《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那也是對社會有極大的貢獻。

5.      全世界的憲法都差不多,基本原則就是司法、立法、行政三權分立,相互制衡,如果司法官言行正常,符合《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那麼立法院與行政院也會逐漸地正常。

6.      如果司法、行政權都很正常,立法院也會愈來愈正常;所有的公務人員都正常,那麼媒體這個第四權也會正常。

7.      城仲謀當過法務部長,也當過司法院的副院長,台灣的檢察官水準亂糟糟,他當然也要負很大的責任,應該要回家懺悔。

新流感疫苗自製 醫界:太冒險

H1N1新型流感啟迪15

〔摘要7.10.2009魏怡嘉/自由〕衛生署疾管局,今天將就五百萬劑H1N1新流感病毒疫苗開第二次標,如果只有國光生技投標,就可能由國光生技得標。學者專家認為,台灣防範新流感病毒肆虐,應該積極主動尋找可產製疫苗的藥廠合作,不能被動等待廠商上門投標,也不應把「希望」全放在未曾生產過流感疫苗的國光生技上。

面對台灣新流感疫苗,恐怕只剩下國光生技「獨家」供應,醫界質疑國光從未生產過疫苗,連季節流感疫苗的生產經驗都沒有,九月底的人體試驗一旦沒有通過,屆時,台灣民眾將沒有新流感疫苗可打。

前國光生技董事長、前衛生署長李明亮指出,目前疫苗仍是預防新流感最好的方法,台灣如果有自製疫苗的能力,就要跟台灣自己採購,不要跟國際疫苗大廠競爭,因為國際疫苗大廠生產的是上億劑疫苗,價格可以壓得很低,如果一起競標採購,國內的疫苗生技沒兩年就要倒了。當然,這個前提一定要是國內有自製能力,且一定要承諾提供好的疫苗品質,包括安全性及產生的效果一定要夠。

他說,國光生技的疫苗廠才剛蓋好,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量產疫苗,對國光來說,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即使有技術合作,同樣的設備、同樣的技術,換了地方之後,仍需要時間來成長,一次劑量產量要這麼多,國光的壓力真的很大。

成大教授、前疾管局局長蘇益仁表示,國光雖跟荷蘭疫苗廠技術合作,但廠是新的,人員也是新的,過去從來沒有全程製造疫苗的經驗,將國人的疫苗希望全都繫在國光上,實在太危險了,尤其是日前國光才對外表示,原本選擇澳洲的疫苗種株進行繼代培養,後來發現紐約NYMC疫苗種株的採收率更好,而全面更換,整個製程因而延遲一、二個星期,就凸顯國光還在摸索

蘇益仁強調,全球都在搶疫苗,顯然是賣方市場,除了美國之外,歐盟及英國政府都斥資投入國際疫苗廠的研發,就是希望疫苗研製成功量產後,能優先分配到疫苗。

蘇益仁認為,台灣不能只是開普通標,這根本是公務員怕惹麻煩消極的做法,應該啟動國安基金,積極向國外疫苗廠合作購買新流感疫苗,國光未來若能自製疫苗,可做戰備疫苗之用。

中研院院士、前衛生署長陳建仁則表示,國際疫苗大廠大多已有製造季節性流感疫苗的能力,有的甚至還有製造更毒的H5N1疫苗經驗,這些大廠對新流感疫苗何時能大量量產都不太有把握,更何況是從來沒有製造疫苗經驗的國光?是否要未雨綢繆有第二個選擇?未來國光人體試驗若失敗了,是否有備案?政府都要跟人民講清楚。

〔摘要7.10.2009魏怡嘉、羅碧/自由〕成大教授蘇益仁強調,產製疫苗需要經過嚴謹的人體試驗,安全無虞後,才能施打於一般健康的人身上,以達防疫效果,但若疫苗有問題,輕則沒有保護效果,重則可能導致神經傳導異常,手腳不聽使喚;也可能使得接種者出現過敏反應或發燒。

蘇益仁說,1976年美國曾發生與此次類似的H1N1豬流感事件,雖然後來是小規模流行,但有不少人打了疫苗,結果造成不少民眾神經外膜受傷,導致神經傳導出現異常,手、腳不聽使喚。

前國衛院疫苗研發中心病毒性疫苗經理陳豪勇進一步說明,當年的H1N1「豬流感」流行時,美國有逾一百萬人感染,當時美國曾自製疫苗,在進行七千人的疫苗人體試驗上均安全,因此原本要接種五千萬人,但是在接種到二千多萬人就出現問題,有一百多人出現雷氏症候群及五人死亡,美國就停止接種計畫。

不過,他也強調,現今疫苗產製技術要比卅多年前好,只是台灣要在今年自製H1N1新流感疫苗,恐怕沒有想像中的樂觀。

現任私立仁德醫專醫事檢驗科主任陳豪勇表示,日本本來打算要生產二千五百萬劑H1N1新流感疫苗讓日本人接種,但是現在發現連要生產一千萬劑都有困難,因為疫苗病毒株的取得及培養不易。未來台灣在做疫苗人體試驗時,可能會面臨不易徵得志願接種者的困難。

小枝小節肅不了貪

昏庸無能110

【摘要2009.07.10 呂昭隆/中國時報】軍、情單位肅貪查弊,沒查到一個買官的人,已是不可思議,反而是負責調查的先打包走人,真是一場荒謬劇。

結果,馬英九宣誓的三個月肅貪防弊時限一到,處於暴風圈的國防部,什麼事都沒有,既查不出買官的案情,也沒有人負責,一切「風平浪靜」,彷彿所有買賣官傳聞,都是外界興風作浪;反倒是處於暴風半徑邊緣的國安局,成了災情中心,被調查的人,沒一個人有事,負責調查的人,遭到黑函攻擊辭職不幹了。

能買官、敢賣官的人,本來就道高一尺,否則哪有種本事搞殺頭生意,這些人不但出手狠,而且消息靈通。如果不是奉命或針對性的查弊,情治單位內部哪個人想「鍥而不捨」地查弊,下場只有兩種,一是「高官送客」;二是栽個名目,把當事人鬥臭搞跨。

認真查弊的人,在軍中或情治單位,都是不受歡迎人物;有不受歡迎的「孤鳥」,不一定就表示長官有問題,通常是不希望惹事,尤其是碰到追根究底的採購弊案,因為不曉得會牽扯到什麼層級,很容易得罪人而影響自己前途,所以避之唯恐不及

參考資料:

三十億遊艇見證司法清算

【摘要7.10.2009趙少康 蘋果】 政府做事,首重防弊,「防弊,遠重於興利」,結果弊沒防好,什麼利也沒興,論機場,機場蓋不好;論校舍,校舍蓋不好,道路、橋樑、下水道……那一樣是好的?

我常問一個問題,如果你家、我家或馬英九家、劉兆玄家要修廚房,是會找一個有口碑的、價錢寧可高一點的,還是只管找一個品質馬馬虎虎,但價格最便宜的包商?

為什麼我們自己家裡施工,會重視品質,但替公家發包卻只管價錢?這樣是忠心?清廉?還是愚昧?表面看是省了錢,其實是一種浪費。一個公務員勇於任事,做了一百件好事,只要有一件被檢調找去詢問,就算後來沒事,我想他以後再也不會積極的起來了,不要說貪污,就是沒污一毛錢,一個圖利罪名就夠把人整死了。

馬英九要肅貪,但只怕貪官沒抓到幾個,公務員更怕事了,做多做少都領一樣薪水,何必多事,馬英九的「鬆綁開放」很快就會破功,就像政府沒錢,就動腦筋想民間BOT,至今沒有一件成功的BOT,為什麼?公務員處處提防民間,深怕圖利民間,不圖利民間,民間幹嘛來BOT

要肅貪,要先減少政府的管制,「大政府」什麼都管,法令灰色地帶又多,老百姓處處被刁難、拖延,真要公事公辦,很多事行不通,只好送錢打發。只靠三個月一次統計數字就能讓政治清明、效率提高的,古今中外沒有一個成功的例子,反而會愈整愈糟。

【摘要2009.07.10 呂紹煒 中國時報】政府效率低,危橋改建速度超慢、公文旅行漫長,院長震怒又震怒,還是用處不大。除了公務員的怠惰,與缺乏淘汰機制外,咱們有一個特殊的「圖利他人」罪名,也是重要原因。

以公共工程而言,主辦單位完成設計發包後,如果承攬的廠商工程能力強,有省錢又快速的方式完成工程,也不能採用,因為「怕你胡搞」,所以要先辦變更設計,計算價格變動,而且,最好以最苛刻方式計算,以免日後被指是「圖利廠商」。

公務員是民脂民膏供養,應該勇於任事、努力負責,讓事務有效率的推動完成。對,講得好,值得拍拍手。但,麥瞑夢了啦!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工程迅速推動,你不會有獎金、不會升官發財但卻可能吃上「圖利廠商」的官司;如工程延誤,是廠商的責任,你不會受到任何處罰。你該怎麼做?答案很明顯。

對廠商而言,如果兩年工期可以從容做完,為何要拚命先幫你趕工?別的地方有工作就先去做,多賺點錢才是正道,因為,政府工程就算完工了,還是要等很久的驗收,才拿得到尾款。如要趕工,錢來吧,請工人廿四小時趕工,是要多支付不少錢的哩。所以,廠商也沒動機替政府趕工。

最後的結果當然就是:「官民合作一起慢慢做」。過去,工程會官員就感嘆過,中華民國從來沒有公務員,因趕工效率高得到獎賞,倒是不少吃上官司,工程要辦得快、有效率,難。

同樣的制度與邏輯,也適用在公文漫長旅行的政府文化上。如果有人特別是企業,提出如投資申請、變更土地等案件,廠商一定是評估認為有利可圖嘛。如果某單位就「擅自核准」,未來萬一被指「圖利他人」,真是跳到黃河洗不清。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東會西會大家一起會」,所有想得到有一丁點關係的單位(大家很習慣說的「相關單位」),全部都「會他一會」。

以後萬一有人質疑,嘿,我拿出一個蓋了八百多個章、會了上百個「相關單位」的公文出來,嚇都嚇死你,看你能辦誰?能講什麼話?至於廠商因此延誤商機、民眾與社會無法共得其利的問題,就算了吧,誰管它?沒有公務員會因延誤廠商的商機而受罰啊。

一般公務員,即使完全未收錢受賄,只要被認為因其作為而讓廠商得利,都可能吃上圖利他人罪。所以,在台灣最棒的清官,應該是那個讓所有做該單位生意的企業,全部倒光光的官員。

以「錄取率」看,台灣的公務員是千人、甚至萬中選一,算是非常優秀至少考試方面非常優秀傑出,但,最後官僚單位的效率與表現是如此,制度使然是重要原因。一個缺乏淘汰制造成只進不出、以「圖利他人」罪變相鼓勵公務員少做事的制度,縱然院長氣得頭昏肚痛,也沒用。看是你院長當得久,還是我的鐵飯碗捧得久?

李鈞震:

1.      趙少康沒有管理大企業的經驗。政府要防弊,只要行政流程,通過國際ISO認證,就可以了,非常簡單。行政透明、制度化、年年檢討流程,行政效率一提升,政府與民間都獲利。

2.      趙少康是飛碟電台的老闆,飛碟電台非常沒有行政效率,主因之一是媒體主管沒有法學知識,分不清楚什麼是重要新聞,什麼是不重要新聞;主因之二是老闆的老婆梁蕾,講話的聲音太大、太吵,而且都在聊八卦、談紅酒,干擾員工正常的作業。主因之三,主管沒有財經知識,沒有辦法過濾什麼是重點新聞,什麼是假消息。誰敢否認!侯天佩一定不敢。

3.      不會說英文的人,怎麼教英語?不會數學的人,怎麼教數學?不會企業管理的人,有什麼資格跟人家談企業管理?

4.      蘋果日報為什麼會登趙少康的文章?因為以杜念中的知識水準,沒有辦法分辨趙少康是有知識,還是沒有知識?台灣行政管理,最好的公司是哪一家?

5.      不是鴻海嗎?要談企業管理,除了郭台銘以外,誰有資格?連政治大學的教授都沒有資格,因為他們沒有實務經驗。不然至少要找台塑企業的主管,不是嗎?他們的行政效率,起碼是中油的兩倍,尹啟銘一定不敢否認!

6.      劉內閣行政效率不彰,最主要的原因是外行領導內行,例如,教育部長鄭瑞城,根本不懂教育,沒有寫過教育學國際學術論文;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沒有為勞工爭取權益的經驗,也沒有參加過國際勞工組織;體委會主委戴瑕齡,根本沒有主辦大型體育活動的經驗;經濟部長尹啟銘,是被扁政府淘汰的不良產品,沒有國際學術地位,也沒有大企業管理的實務經驗

7.      財政部長李述德,根本不懂稅務,他還幫忙余文貼假發票;邱正雄就是弄出二兆呆帳的元凶;朱雲鵬,連自己的老婆都管不好,如何照顧台灣的產業;劉兆玄的問題,最近20年,沒有寫國際學術論文,也沒有寫出國際級的教科書,沒有國際學術地位,沒有能力把東吳大學帶領到比香港的大學還要優秀,有空都跑去陽明山約會,不好學,不是全民的典範。

8.      台灣公務人員的所有法規,只要內容跟新加坡一模一樣,或跟鴻海帝國一模一樣,就會有行政效率。這麼簡單,李鈞震20年前就知道了,劉兆玄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可見得這二個人的知識差距有多大。

9.      新加坡政府,當然需要採購;鴻海集團,當然也需要採購,為什麼人家不會出問題?因為人家有標準的行政流程,合格的會計師查帳,就這麼簡單,好簡單啊!只要照做就會成功。

10.  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劉兆玄所領導的政府,行政效率輸給新加坡三十年,為什麼?這些人都不好學,不懂得學習別人的優點,整天驕傲自大。不只輸給新加坡,台灣政府的服務水準,也輸給7-eleven,高清愿一定不敢否認!台灣官員太不好學

11.  這當然也是「家教」問題,他們家裡的人,都不好學,喜歡擺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