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報告書2
白雅燦出身政治大學法律系,中學教師。他在1975年10月發表競選立法委員聲明書,向蔣經國提出公布私人財產,繳納遺產稅的情形,將女兒女婿從美國召回台灣,徹查三子蔣孝勇用權勢轉學台大的事件,解散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等二十九項要求。以「顯然企圖鼓動叛亂情緒」為理由,被科以「著手實行叛亂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替他印競選傳單的印刷廠負責人周彬文,也同時被警總保安處逮捕。移送軍法處後,以「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罪,被處五年徒刑。(魏廷朝/著 摘要)
參考資料:
公民社會具體的展現,就是對政治、社會、新聞的關心。公共議題,引導現代人關心國家與世界所發生的大事,注意時代的潮流,明白自己權利所在,也了解社會的諸多問題,最後要實現社會正義與公平,維護人權,促進世界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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