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戮戰場139
民主的落實,必須要讓人民有表達意見之機會;而集會遊行,是民意表達的重要方式,亦是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自然不應隨意剝奪。然而現行集遊法卻有著太多的限制,應予廢止。
「集會遊行應向主管(警察)機關申請許可」之規定,賦予警察機關太大自由裁量權,因此宜順應輿情,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不過三日前向主管警察機關以口頭或書面報備時,仍應予警察機關保留類似德國的准駁權,以免遊行嚴重危害到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集遊法屬行政法,其中罰則竟然比刑法中相關罰則更重,實有違法理;祇需在集遊法中明定,不得有侮辱、誹謗、傷害、毀損、聚眾脅迫、製造公共危險、攜帶危險物品等事項,違者將依刑法等相關法律處罰。作提示性規定,使參與集會遊行者知所警惕即可。
我們亦應了解,人數眾多的群眾運動,如果缺有效領導與約束,群眾往往會失去理性與自制能力;尤其是在天暗後,會認為在眾人中做違法行為,不易被發覺,在匿名僥倖心理下,常有發洩不滿情緒衝動,使集會遊行失去道德與正當性。
集會遊行一旦出現暴力行為,不僅使正當訴求失焦,造成社會不安,且將影響投資意願。在民眾希望拚經濟的今天,發動集會遊行者更要慎重其事。若發動者堅信體制內已難達成訴求目標,非得訴諸群眾運動不可,那麼也必須預作防範,並與主管機關密切溝通協商,以免發生流血事件。
為避免警民衝突,主管機關亦應對警察進行勤前教育,嚴守保護合法、取締非法之原則。對於手拿旗幟、口呼口號或高唱、或手舞足蹈等行為,既無威脅安全之危險,警察應尊重民眾的各種表達方式,不應干涉;對於暴力言行則不應寬貸,對現行犯應立即逮捕。若迫於情勢,為免衝突擴大,亦必須積極蒐證,事後追訴,務使暴力分子及鼓動施暴者受法律制裁,無一倖免。
集會遊行,是民主國家人民享有的基本權利,「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之後,主事者與主管機關人員在實務技術上更要密切溝通,共同防範不幸暴力事件的發生。 【聯合報 楊日青/政大政治系兼任教授2008/11/16摘要】
李鈞震:
1、台灣的民主進步,絕大多數不是靠國會監督政府;而是靠一波波的街頭民主運動,誰敢否認!
2、街頭運動,如果不能侮辱、傷害、毀損、聚眾脅迫,政府根本無關痛癢,不可能會反省改進,台灣根本不可能民主化。
3、蔣介石、蔣經國統治台灣四十年,台灣的民主有什麼進步?台灣的人權在那個時代不是全世界最倒數的嗎?那個時代,政治大學政治系對民主有什麼貢獻?絕大部分的教授是獨裁者的幫兇吧!
4、孫中山、華盛頓、林肯,都主張用暴力進行革命,推翻獨裁專制政權,誰敢否認?
5、沒有人閒著沒事幹,喜歡上街頭,如果不是忍不住、受不了,沒有人會發動武昌革命,不是嗎?
6、警察的工作,是維護人民的權利,不是維護政府權貴的權力。任何組織發動遊行,如果沒有道德性、沒有學術性、沒有知識性、沒有對社會進行教育的功能,自然而然被社會大眾排斥。國民黨有誰反對孫中山武力革命?國民黨有誰反對武昌暴力革命?大家都非常支持不是嗎?
7、街頭運動,如果沒有道德性,又具有危險,自然而然百姓避之惟恐不及;警察有什麼知識程度來審核呢?支不支持社會運動,是要由有知識的人民來決定,不是由「沒知識的警察」來決定。
8、警察局長的知識程度,在台灣的百姓當中排名,絕對不在一萬人以內;我們也不信任考不上律師執照的馬英九的知識程度有多高。如果政府官員講出來的話非常有知識,每一句話都能兌現有信用,絕對不會有人要上街頭。
9、政治大學,在國際社會上,是屬於沒有知識程度的社區大學,特別是政治系教授的素質,遠遠比不上史丹佛、哈佛、東京帝國大學,甚至比不上北京大學,這一種知識水準,有能力判斷該不該核准讓人民上街頭嗎?連教授都沒有能力,何況是警察?
10、但是,事實是,台灣許多百姓的知識水準遠高於政治大學的教授們,誰敢否認?!
11、什麼叫侮辱?由誰認定?什麼叫毀謗?由誰認定?當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的時候,絕大部分的科學家都認為他在侮辱科學家。如果有人嗆總統,總統就要對他提告,可能涉及毀謗,那每天都有人去嗆,是不是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個毀謗案件出現?
12、真正的法律,考慮的不是侮辱、毀謗或暴力,考慮的是權力之間的平衡。總統因為權力非常大,他是權貴,所以,他不該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平民百姓無權無勢,他只有言論自由的權力,所以,他不管用多麼惡毒骯髒的字眼辱罵總統,都是被允許的,這二者之間才有權力的平衡。毀謗或侮辱,只有在二個人之間權力均等,或者是權貴欺負弱勢的時候,才會出現。
13、如果二二八的受難家屬,到政治大學去讀書,他看到蔣介石的銅像就覺得非常地受侮辱,內心非常地痛苦,他可不可以每天去丟雞蛋,侮辱蔣介石?他有沒有權力?他需不需要申請集會遊行自由?
14、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受難者家屬,如果到政大上課,聽到教授對蔣經國歌功頌德,學生可不可以當面嗆老師?汙辱老師?老師是權貴,還是學生?
15、二蔣統治台灣時期,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都是外省籍,當時台灣籍的人都沒有太多的機會當公務人員,他們屬於政治受難家屬,他們的子女因此得到不公平的社會對待,這些人有沒有資格每天對三民主義研究所丟雞蛋?
16、有很多人因為檢察官與法官的無知,而做了冤獄,甚至被槍決,他們的子女,有沒有權力對法務部丟雞蛋?有沒有權力對政大法律系、政治系丟雞蛋?
17、我們可以確定,有三個人比孫中山蠢,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他們三人只是想要言論自由,散播台灣自救宣言,就被抓起來,嚴刑拷打、坐牢,他們都是和平非暴力的蠢蛋;孫中山就很聰明,他用槍械、暴力對付滿清,現在所有的台灣人都叫他國父,對他歌功頌德,還成立三民主義研究所。所以,孫中山比彭明敏聰明一萬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