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報告書65
【黃清龍 中國時報2009.02.28摘要】馬英九總統說,二二八事件發生,蔣介石是當時的國家領導人,當然有責任,不需要為他隱瞞,這是很正確的看法。問題在於:蔣介石究竟犯了什麼過錯?如何論斷他的責任?二二八事件,首先應該釐清的是當年的派兵決策過程。要問的是:蔣的指令究竟是如何下的?
二月二十八日當天,陳儀發出電文報告蔣介石台灣發生動亂、台北臨時戒嚴等事。陳儀身為行政長官,台灣發生動亂於他並不是件光彩的事。事情既已發生,能夠自行處理自屬上策,萬不得已才向中央求援。但與陳儀敵對的「中統」、「軍統」等各情報機構則函電交加,誇大事態發展的嚴重程度,以製造陳儀處置無方的印象。
另方面,由台灣各界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則於三月三日致電蔣介石,並「懇請中央速派大員蒞台調處,以平民憤。」旅居上海、南京的台籍團體也紛紛上電,力陳長官官署之不當,反對中央派兵。但蔣仍於三月五日下達派兵指令,隔天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軍隊向市區進擊,三月九日,劉雨卿率領的廿一師抵達基隆,展開掃蕩、清鄉、肅亂。
從以上敘述可知,蔣介石的下令派兵,是在陳儀、中統和軍統相互傾軋的混亂情勢中,最終做出的決定。他誤信陳儀、柯遠芬等人把二二八定性為「奸匪動亂」,「須以武力消滅,不能容其存在」,又受到中統、軍統及憲兵系統情報的影響,以為「台灣暴動嚴重已極」,最後下令出兵,無論如何必須負起政治責任。
另外,在做出派兵決定後,三月七日蔣日記寫道:「現時唯有懷柔。」而在大溪檔案中則有蔣給陳儀的親筆手諭,指示「不可報復」、「從寬處理」等。但顯然陳儀並沒有遵照。
蔣介石指示:「政治上可退讓,軍事要求不得接受」。但是當時蔣的最大困難是,主要兵力都已投入對共作戰,手上無兵可派。因此所謂「現時唯有懷柔」,其實是不得不然。至於指示陳儀「不可報復」、要「從寬處理」,多少也是考量到陳儀的處境與心態,不希望他為了平亂求表現而恣意殺戮洩憤。事後證明,廿一師渡台後並沒有遵照蔣的指示。
不僅如此,三月廿三日國民黨三中全會通過將陳儀撤職查辦,蔣在當天日記還大加批評,指此舉是「不負責的挾意報復」,「實為毀滅本黨自身之禍因。」隔年六月即任命陳儀擔任浙江省主席,可見他並不認為陳儀處理二二八有何過錯。
至於陳儀後來在台北馬場町刑場被槍決,則是他想策反湯恩伯投共不成,被扣上「勾結中共,陰謀叛亂」的罪名,和二二八的處置得當與否並沒有關連。簡單地說,若要追究二二八事件元凶,陳儀無疑應負主要責任。但蔣對整個事變所造成的殺戮悲劇,確實有重大責任。(作者為中國時報副社長)
李鈞震:
1. 蔣介石的判斷標準是什麼?從他處理雷震、吳國楨、張學良、孫立人就可以知道,他有一套標準模式。因此,他判斷陳儀與台灣的局勢也是一樣。
2. 蔣介石寫的日記可信不可信?多半不可信,他知道他許多文件會被留下來當歷史,所以刻意地美化,真正兇殘的部分,他不會記錄在日記本上,要從歷史的事實來判斷。
3. 孫中山講的三民主義,蔣介石做到什麼?蔣介石也是基督徒,耶穌講的話,他做到什麼?他美好的一面都只是形象包裝,事實比較重要。
4. 國民黨的文化一向都是上面的人收好處、做好人,發生問題下面的人扛,余文事件就是標準的案例。誰敢否認!中國時報系統也是一樣。
5. 劉泰英是國民黨投管會大掌櫃,運用國家資源圖利黨營事業、圖利特定財團,有事發生他坐牢,黨主席都不用負責任?
6. TVBS發生「周政保亮槍的假新聞事件」,結果長官都不用負責任,年薪照樣超過五千萬,下面的無辜者就被裁員,這也是國民黨文化。
7. 其實老國民黨員都深知國民黨的文化,他們也不是真正地愛蔣經國或蔣中正,他們只是習慣當奴才,不是嗎?皇宮裡的太監,死也要死在皇宮裡,不是嗎?
參考資料:萬方有罪 罪在朕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