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報告書62
一般獨裁國家或威權國家民主化後,多立即處理過去舊時代人權迫害所遺留下來的轉型正義問題。台灣與德國、南非等國比較,時間上拖的最久,且以金錢補償為主,卻在解嚴後未予重新訴訟,以司法程序回復當事人名譽等權利之機會。難道為維持社會程序之安定,可以犧牲一個世代的正義與真相?
現在國民黨再度執政,擁有行政、立法的實力又遠超過李陳時期,能否就此受難人及其家屬重新訴訟的立法有所突破?。
其次,儘管我國《二二八補償條例》及《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對相關當事人已明文補償,實務上認定亦尚稱寬鬆,但在二二八與戒嚴時期,人民財產無端遭受沒收或類似情形者,迄今仍未發還,若干土地亦由政府繼續佔用中;比較德國、南非諸國,其設置土地回復委員會等機構,發還政府佔用之土地或補償佔用時期使用金,我國卻無類似機關與制度,致民怨一直未能撫平,亦有違國家之目的在於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與財產權等之旨。
若政府能就此仿效德國等國立法,發還佔用人民土地與財產,則對國內族群之融合一定有所助益。
三者,政府在以前雖以金錢補償二二八及戒嚴時期之受害人或其家屬,但對於事實真相調查尚未竟全功,亦未對受害人之心理加以復健,及未就其餘年提供醫療協助。比較南非等國之制度,實有所不足。
我國在二二八事件之真相調查,及被害人復健等方面,如何建立周延法制,也是一個應加面對之課題。對於民主的進程與人權保障,祗能往前走,而非向後退。比較德國、南非與南韓等國,我國就轉型正義的制度不周全,多偏重金錢補償與儀式活動,馬政府既有心致力族群之和諧,何不趁其政治實力充足的環境,參考外國法制,建構完整之立法,那麼,除減少政治人物炒作外,亦可對中國天安門事件之平反作良好的示範,此是具有歷史高度的大事,值得全力以赴!【律師 魏千峯 蘋果2.28.2009摘要】
李鈞震:
1、魏千峯所提的建議,是正確的,但是,不是馬總統的政見,因此,要兌現很難、很難,要有心理預備。
2、國民黨的黨產,也要全部還給國家。魏千峯沒有這種理解,令人吃驚!
3、過去60年,立法院都是國民黨所控制,不是李登輝與阿扁能控制的。國民黨的立院都是利益團體,要通過法案必須用金錢交換才能通過。
4、任何會傷害國民黨的利益的法案,絕對不可能通過,除非用更多的金錢來打發立委與黨部。魏千峯沒有這種常識,令人吃驚!
5、陽光法案,絕對不可能通過,除非用更多的金錢來打發立委。
6、台灣的轉型正義,做得再好,也絕對不可能對中國天安門事件之平反作良好的示範,除非,中南海的權貴們收到更多的政治獻金。魏千峯沒有這種常識,令人吃驚!
7、國民黨的黨產,絕大部分不還給國家,這是馬英九的政策;馬英九比一般平民想像中還貪財。魏千峯沒有這種常識,令人吃驚!
8、連宋、馬蕭所收的政治獻金,絕對不比阿扁少,這是常識,也是事實,魏千峯沒有這種常識,令人吃驚!
9、馬英九的知識水準與品德,絕對不如魏千峯,魏千峯沒有這種常識,也著實令人吃驚!
10、 魏千峯應該建議馬政府,全國各級學校、各個機關傳播、教育《世界人權宣言》,使每一個國民認清自己的權利,讓監督政府有所依據。
【中央社2009.02.28 摘要】台灣地區10族30幾個原住民部落,今天同步施放狼煙、舉辦音樂會,爭取自然主權。「狼煙行動聯盟」強調,原住民擁有自然主權和傳統領域的權利。
「狼煙行動聯盟」( 原名東部行動聯盟 )今天中午12時10分,率先在台東縣卑南鄉初鹿村「狼煙行動聯盟」總部點燃,接著從台東東海岸的阿美族,延伸至台灣南部、中部、北部。除了施放狼煙外,有些部落舉辦音樂會,台東的100多名排灣族人,選擇循著台26線古道,從南田走到旭海,抗議政府將南田的排灣族傳統領域,選為建議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場址。
「狼煙行動聯盟」表示,2月28日是舉國紀念228事件所訂定和平紀念日,但是原住民實在沒有感受到自己有受到應有的對待,反觀在原住民的各部落中,遭到政府行政、司法、執法等各種形式的迫害事件依舊可見,屬於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在哪裡?原住民嗅不到和平的降臨。
「狼煙行動聯盟」發言人馬千里表示,「狼煙」是傳統部落傳達警訊的一個主要方式,台灣的原住民部落過去也是如此。尤其是部落在遇到危難時,就會施放狼煙,使鄰近的部落看到。馬千里表示,雖然現在網路發達,但狼煙的傳遞不只是讓大家知道問題,也要讓祖先和天神知道,透過狼煙才能傳遞給祖先和天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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