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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MOU簽署的民主與法治制度問題

違憲叛國71

【顏厥安、徐斯儉 中國時報2009.11.25摘要】以障眼法迅速完成簽訂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引起朝野與輿論的許多質疑批評。但是簽訂MOU存在著許多在民主監督、法治制度,與金融風險等方面的嚴重問題。

兩岸間的金融事務,不能單純地視為國際金融交流事務。畢竟中國所有金融機構皆為國營,且必須聽命於執政的共產黨。而中國對台灣有公開而明確的主權領土主張,與實際之武力威脅。此等主張之強固性,亦可見於不久前指標性人物來台參與學術研討會的發言。

未來來台的中國金融機構都不能排除,帶有某程度的政治工具性質,這是台灣任何執政黨,都不能視而不見而疏於防範的政治風險。馬政府迄今的發言與施政,不但往往將中國對台的金融或其他投資,僅施予與其他第三國同樣的一般規範,顯現了過低的風險警覺;尤有甚者,政府對兩岸協商事務各種規避社會和國會監督的舉措,實際上是實施了比我國與其他國家協議更低的民主監督標準。

兩岸關係縱有高度特殊性,亦萬不能逸脫憲政架構的基本規範與要求。透過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的立法委託,國會已經為兩岸關係創設了最基礎的法律架構《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也就是俗稱的兩岸關係條例。因此憲法已經明確要求,兩岸交流應在兩岸關係條例的架構下推展,這不但是憲法規範位階最高性的作用,更是法治國原則當然之理。任何超越此範圍之外的兩岸公權力運作,都因此有違憲之疑。

就法律層次而言,本次MOU的簽署出現了許多特殊狀況:一、不是由傳統的「兩會」(海基會、海協會)所簽署;二、簽署的文件並非過去所使用的「協議」;三、MOU所涉及的實體內容,超越了「兩岸關係條例」之授權範圍。

兩岸關係條例第三十六條僅規範了台灣地區金融業者,赴大陸設點或與之來往,完全沒提到大陸金融機構來台灣。另外有人宣稱MOU不具備法律拘束力。但是如果真的如此,為何官方又一再強調六十天後「生效」呢?唯有要對外要發生「客觀」拘束力的文件,才有此類定期生效的問題。如果真的是此等低位階的瞭解備忘錄,又為何至今仍不能公開其內容呢?

其實即使是歷來透過兩會簽署的各種「協議」,其法治定位也充滿爭議。以這兩年迅速簽訂的九個協議來看,其內容已經廣泛涉及釋字三二九號界定條約所提到的實質標準「國家重要事項或人民之權利義務,且具有法律上效力者」,其中的海運協議甚至已明確觸及憲法第十九條之租稅法律保留原則。因此兩岸協議視同條約應送立法院審議,恐怕已是無可迴避的憲法義務。

如果協議的法規範定位如此,那號稱由「金融合作協議」授權而來的MOU,又該如何界定呢? 目前行政權似乎傾向於以無拘束力、低位階、行政保留、資訊不公開等方式,一方面規避國會民主監督,另一方面卻又想透過事實上的行政權力來創造各種「規矩」,間接強迫大家接受。

因為兩岸交流所需之規範密度,不論在規範名稱、簽署方式程序、規範位階、事前預告、國會審議、授權範圍、是否刊載公報、司法審查等各方面,都已遠超出目前兩岸關係條例的架構能量,該條例及兩岸協議當中許多含混籠統的授權與自動生效的規定,也都面臨違憲、違法的質疑。為了兩岸交流在特殊當中的正常,一定要儘速釐清前述各種法治相關問題,並大幅調整修改兩岸關係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

台灣最珍貴的公共價值就是民主、法治與人權,如果兩岸的來往刻意以「資訊不公開與祕密進行」的方式,迴避法治的規範與國會的監督,不但是對民主與法治兩項價值的蔑視,長期而言,一定會發生各種多樣侵害人權的事件與政策,徒然引起政府、民間與兩岸更多的懷疑、衝突與緊張,反而有害於兩岸的和解,如此的兩岸關係是絕不可能行穩致遠的。 (顏厥安為台大法律系教授;徐斯儉為中研院政治所籌備處助研究員;兩人皆為「守護民主平台」執委)

 

政府決策 絕不可黑箱作業【摘要11.25.2009成令方 蘋果】備受關注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於11月16日完成簽署,當日上午立法院原本安排金管會主委與經濟部長,應分別到立院的財政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就MOU簽訂事宜向國會報告。然而,據媒體報導當日下午三點吳揆已核定公文,下午四點半兩岸互派專人搭機遞送定稿之文本,並於傍晚六點完成簽署。該約定60天後開始生效。

由於MOU內容不公開、資訊不透明、國會監督不到位、法治程序不完備等多項問題,我們不得不對此一跳過國會「實質」監督的決策過程,表達我們的憂慮。很多立委對MOU簽訂後的影響還不很清楚,我們人民更是一頭霧水,有一種被蒙在鼓裡的憤怒與失望。

原來一年前大選選出來的馬政府與在朝的行政「公僕」,居然完全不與當家作主的人民交換意見,加上最近一連串的政策重要決定,例如進口美國牛肉,都是用這樣「先斬後奏」的方式,根本不把我們人民放在眼裡。

吳揆10月29日在談到未來與中國大陸簽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表示應該在三個前提下,才能簽約。這三個前提分別是「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他認為三者齊備才會簽署,且與立法院充分溝通後才協商,簽訂後也需立院通過。

雖然MOU 與ECFA性質不同,但是MOU是「頭」,ECFA是「身」,「頭過,身就過」。上個月的發言,選民記憶猶新,才過了三個星期,吳揆就患了失憶症,完全忘記自己對政策決策的民主程序的承諾,「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成了無意義的辭語,但是選民記性很好,還記得吳揆的承諾。

人民擔心的是:「資金將大量移入中國?台灣會遭掏空嗎?台灣會有中國銀行進入?資金大行情正式啟動後,物價房價股價就要起飛?今後兩岸證券、保險業,會發生什麼改變?」(引自公視「有話好說」2009/11/17)這些都只是杞人憂天無謂的擔心?做為公僕的政府,為什麼看不到人民的恐慌與憂慮?

我們需要在重大政策決定前給一些時間與空間,由政府主動公開資訊,聆聽民眾各方的意見與爭辯,學會理解選民的需求。兩岸關係的緊張情緒固然需要藉由民主程序的理性溝通,其實每一項重大決議也都應該如此。例如,立法院因美國牛肉的進口爭議造成國會癱瘓,這也是因為之前的牛肉政策的決定,沒有經過民主程序的討論,沒有獲得「民意支持」,才導致反對黨在立院的強烈抗議。

過去二十多年來,台灣的「民主」一直習慣以對立撕裂、毫無對話、互不信任的方式進行,其實受損的是全體人民的福祉。我們強力要求馬政府認同「民主價值」,要求吳揆做到自己承諾的政治責任,不要健忘說謊。 【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守護台灣民主平台執行委員、女學會會員】

 

【摘要11.25.2009中央社】中國「三聚氰胺」毒奶粉案爆發至今已逾1年,官方昨天處決了2名主要嫌犯,但是受害孩童的家長說,事情過去了那麼久,他們不但未獲賠償,孩子們的結石症狀也沒有治癒。

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採訪時,受害孩童家長、河南農民胡二軍說,去年到現在都沒有獲得賠償。

【摘要11.24.2009中央社】近年來大陸不少省、區、市在北京設立臨時勸返上訪民眾場所,據報導,這類場所被訪民稱為「黑監獄」,他們曾在內遭毆打、限制自由。令人關注的是,上訪人員的吃、住、行以及相關抓人、看守、遣送等作業,已形成規模龐大、畸形的「灰色產業鏈」。

「瞭望」新聞周刊報導,一些市、縣駐京「接訪人員」管理和工作疏鬆、粗暴,違規看管「上訪人員」,導致訪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進京接訪人員最多時超過1萬人,平時每個省駐京接訪人員有數十人。1次重大會議召開前,東部沿海某省進京接訪人員超過1000人,接訪車輛300多部。

2009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文湖線又當 9成9可用度跳票

郝龍斌政績64

【摘要11.19.2009 蘋果 許麗珍╱台北 】捷運文湖線,昨早八時許又因車門故障停駛四分鐘,讓不少上班族遲到,網友諷刺:「寒流來、捷運也會感冒。」文湖線頻出包,可用度九成九的目標已挑戰失敗,北市府辯稱:「以前每天兩次車門故障,現在好幾天才一次」、「設備一定會有故障,否則就不需要維修人員」,否認系統不穩定。

昨天上午八時二十分,文湖線一列車在科技大樓站因車門故障關不起來,捷運公司緊急將故障列車拖至側軌,並請相關乘客改搭其他列車,因此延誤四分鐘。台大批踢踢(telnet://ptt.cc)網友抱怨:「八點二十分、人潮滿到月台,應一堆人遲到。」

 

【摘要11.19.2009 蘋果╱台北 】北市長春路一棟12層的辦公大樓,昨上午11時許,10樓寶揚科技機房電線短路冒煙(圖1)。警消到場一邊滅火,一邊以雲梯車救人,火勢10多分鐘後被控制,但雲梯車卻卡在15公尺高的半空,3名民眾嚇得發抖,驚魂20分鐘才脫困。

 

【摘要11.18.2009中央社 陳虹瑾 台北】淡水河昨天清晨傳出大量魚群暴斃。河面上出現約6000尾魚屍;北市議員質疑水質可能受污染。臺大漁業科學研究所教授陳弘成今天表示,根據他採樣檢驗結果,魚群確實是缺氧致死,與氣溫下降無關。

他指出,化驗結果顯示河水溶氧量為1.1ppm(百萬分之1濃度),但溶氧量平日標準值應達3ppm以上,顯示水質非常不好。他認為,溶氧量降低的主因應為生活污水或有機廢水排入淡水河所致。

 

自由時報違憲〔摘要11.20.2009林相美/自由〕台北市開業醫師林政誠,這兩天分別接受平面、電視媒體訪問,透露為孫仲瑜減重過程,並出示孫的個人資料供媒體拍攝。台北市衛生局昨天監看新聞後,認定林政誠洩漏病人隱私,近期將約談林政誠,依違反「醫師法」預估一至兩週完成調查裁處。

林政誠昨天沒有門診,手機也未接通,無法得知回應。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說,林政誠於訪談中提及孫到診所求診,減重十公斤,腰圍也縮小,並提及以針灸、埋線等方式治療及看診頻率,均涉及病人隱私;林政誠還出示孫在診所的個人資料供媒體拍攝,更是不可,涉違反醫師法第廿三條。

高偉君強調,只有衛生司法機關才能調閱病人資料,醫師不得無故洩漏,林政誠受訪的新聞報導,也有為診所廣告之嫌,將儘速約談。

李鈞震:

1.      醫生當著媒體的面,暴露病人的隱私,這不但沒有醫德,也違反《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

2.      醫師當著眾媒體的面前,公開病人的隱私,是一種極度踐踏人權的作法,這樣沒有醫德,沒有品德、違反專業的醫生,應該吊銷執照,取消他執業的權利。

3.      人權的保障,絕對重於醫師個人的前途。這樣子不重視人權保障的醫生,必定是個黑心醫生,一定會繼續危害其他病人的隱私權與生命財產的安全。

4.      侵犯人權的人,當然就是社會的敗類,誰敢否認!這樣的罪刑,跟爸爸殺死女兒差不多,都是侵犯人權,違反職業道德。

5.      自由時報,公開地把孫小姐的照片,放在媒體上頭,沒有打馬賽克,沒有經過孫小姐本人的同意,這就是侵犯人權,用媒體第四權的權力,侵犯一個社會的平民百姓人格權、肖像權,自由時報違反《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

6.      自由時報的媒體權貴們,有什麼資格侵犯人權?打壓社會的弱勢?不管孫小姐的職業是什麼,有沒有觸犯法律?在司法還沒有三審定讞之前,都應該「無罪推定」,視為無罪,《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完全地保障她的人權。

參考資料:三立新聞 迫害人權

市殯洗屍水 連血帶菌排入水溝【林佩怡、顏玉龍/中國時報2009.11.20摘要】台北市第一、第二殯儀館洗遺體的水,以及浸泡遺體的福馬林藥水,遭市議員指控未經處理全都流進溝渠裡,而且汙水處理設備「簡直比我家廚房的排水設施還差」,市長郝龍斌坦承不妥,承諾將馬上動用第二預備金補足基本配備,比照醫療廢棄物規格,加強殯儀館汙水處理。

市議員秦儷舫說,一殯、二殯僅有簡易汙水處理設備,如腐敗槽、過濾室、沉澱腐敗槽和消毒槽等,跟家庭化糞池的設備差不多,遺體的細菌、病毒、血水、福馬林等,全都直接排入水溝,住在附近的民眾情何以堪?

秦儷舫表示,今年一至九月二殯洗了一萬多具遺體,殯葬處稱每具遺體洗身須用四十公升的水,這些廢水全透過簡易排水設備排進溝渠。秦儷舫說,一殯從事遺體防腐作業,處理一具遺體約須十六公升福馬林,其過程為加壓注入動脈,接著從靜脈把體內血液,以及部分防腐溶液抽出丟棄,今年至十月處理卅九件,約有624公升的血液和福馬林排進水溝。

秦儷舫痛批,處理遺體防腐的地方,空間狹小昏暗,缺少通風設施,處理台的排水孔直接流到地上,但福馬林是環保署公告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殯儀館設施簡陋,工作人員安全毫無保障。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依釋憲 美牛議定書應送立院

違憲叛國70

〔摘要11.11.2009范正祥/自由〕憲法學者、前中央警察大學校長謝瑞智,昨天指出,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九號清楚解釋,國際書面協定應送立法院審議,中央法規標準法也明定,關於人民的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馬政府與美方簽署的「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若不送立法院審議,有效性是存疑的!

謝瑞智認為,不只「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應送立法院審議,包括將來要與中國簽署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人民的權利義務有關,依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九號解釋,也應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七條也提到,「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先就談判之總方針及原則,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以簽署ECFA為例,馬政府應與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協商,若不協商就是黑箱作業!

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和謝瑞智昨舉行記者會,駁斥馬政府所謂「美國牛肉進口議定書效力大於國內法」的論調。黃昆輝說,不論馬政府是無知犯錯?還是明知蠻幹?馬政府不當開放美國牛肉進口,已明顯違反大法官解釋,違法!違憲!台聯將向監院檢舉。

謝瑞智指出,在民國81年時,立法院曾議決要求行政院把對外簽署的協定、議定書都應送立院審議,並正式聲請釋憲。民國82年大法官做出第329號解釋,清楚解釋國際書面協定,除非已獲得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否則應送立法院審議。

【摘要11.11.2009自由 鄒景雯】呂學樟是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台美議定書簽署公告的第一時間,他衝上第一線咆哮官員「該進亂葬崗」,還發下豪語「誰做決策,誰下台」,令人誤以為國民黨還有內省的可能,不料這個假象連短短十天撐不到,在馬英九指示下,國民黨居然撕毀朝野協議,連白紙黑字簽名了都可以不算數。

這個惡例一開,如果國會議長王金平不主持正義,立法院可以就此停擺不必玩了。十月三十日在民進黨連日抗爭癱瘓議事下,當天下午三點半,經王金平穿梭協商,兩黨達成的共識非常清楚,標的物就是這次的美國牛談判,其中內臟與絞肉,必須全面阻絕於國境之外,據此民進黨薛凌與國民黨黃義交版本將逕赴二讀,但當天傍晚馬親自致電林益世與呂學樟高度關切。

由孔文吉昨天代表國民黨團提出的第三案,全部條文內容只有一個意義,就是推翻協議,曾為疫區的美國牛內臟與絞肉,全部不敢明文具載於禁止進口之列,所謂吸納「三管五卡」全是欺騙國民的障眼法,為何要偷龍轉鳳、貍貓換太子?

朝野協商制度,明訂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第六十八至七十四條,儘管內容備受討論,但運作多年已成求同存異的基本準則,不論朝野席次如何消長,是以溝通協調,取代打破人頭的機制建立,如果這套最起碼的信賴基礎,可以小動作來輕率破壞,將宣告體制內反映民意的破產,那麼體制外抗爭,豈不是官逼民反?

 

【摘要11.11.2009自由◎ 周柏宗】關於消基會所發起「重啟『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談判之提案公投」連署活動,我們國家的行政院長吳敦義說:「這個議題恐怕不太適宜公投,應該信任專業」。首善之都台北市長郝龍斌雖然表示尊重,但卻認為發動公投或遊行會消耗太多社會成本。

公投,是民權最直接的表現,政治人物應該傾聽人民的聲音尊重人民的決定,而不是透過愚民的手段,企圖誤導民眾的觀點與想法。

進口美國帶骨牛肉與牛絞肉,對國人健康的影響,絕對不僅止於食用牛肉的人。透過食物鏈,經由廚餘或各種管道,轉移到其他牲畜或污染到其他食物,再進到人體的傳染途徑,這種可能性並未被排除。

公投與遊行,都是人民表達聲音的管道。與國人健康有關的議題,更應該受到全民的關心!任何人企圖用愚民手段告訴大家「你不要去買、不要去吃就好」,想把鴕鳥心態強加在民眾身上,這樣的行為似乎有欠周詳也不夠良善!如果您關心自己與下一代的健康,這樣的公投議題您不應該漠不關心!(作者現任教師)

【摘要11.11.2009中央社 沈如峰 宜蘭縣】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今天說,她與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長司徒文見面,表達擴大美國牛肉進口台灣應重啟談判。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說,蔡英文4日私會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告訴司徒文民進黨不是反對美國牛肉進口,一切只是為了年底選舉造勢。蔡英文下午在宜蘭輔選時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的爆料很拙劣。她與AIT人士本來就有經常性的見面,交換意見。4日的見面主要表達民進黨的立場,就是民進黨過去在執政時,就不同意擴大美國牛肉進口,現在的立場還是一樣。

她表示,這次擴大美國牛肉進口,執政黨處理得不好,不透明也沒有溝通,以至於民眾對美國牛肉的信心崩盤,這些問題正本清源的方法就是重啟談判。民進黨就是向美方表達要重啟談判。當時司徒文表示會把這些訊息傳回美方。

 

2009年11月7日 星期六

「馬濫權違法」立委促彈劾

違憲叛國69

〔摘要11.7.2009林毅璋、盧賢秀/自由〕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昨日至監察院檢舉總統馬英九、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與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稱三人明知開放美國牛肉進口影響國人健康甚鉅,卻逃避國會監督,有濫權違法之嫌。

對此,輪值監委洪德旋表示,將考慮自動調查,釐清議定書談判是否為合法授權,以及談判代表是否在自由意志下做出決定等。

賴清德指出,憲法規定,立院職權包括議決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且大法官解釋也認為,國際書面協定,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否則應送立院審議。

他說,第六屆立院曾通過主決議,對於政府開放美國牛肉進口,應向立法院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才能開放進口,沒想到馬政府卻濫權違法,監院有必要拿出尚方寶劍,儘速做出糾正、彈劾,否則馬英九將成為太上皇。賴強調,監院若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也是「愧對國家人民」。

台聯的連署活動吸引不少基隆市民參與,有民眾當場嗆「進口的根本就是美國垃圾,牛內臟等易有狂牛症病毒,美國人都不吃」,痛批馬英九違法,「根本就是欺侮台灣人」。昨天的活動曾被警方舉牌警告違反集遊法,民眾與警方對嗆。台聯今天開始在基隆市愛三路持續發動連署。

〔摘要11.7.2009曾韋禎、魏怡嘉、李宜儒/自由〕韓美議定書載明進口美國牛肉須為卅個月齡以下牛隻,但台美議定書卻隻字未提。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再質疑,即使台灣暫時比照韓國的QSA(品質系統評估制度),但美國三大肉商都清楚,這僅是權宜之計,美國全牛將在180天後輸入台灣,屆時不僅絞肉、內臟,連風險最高的骨髓、眼睛全都會輸入台灣。

管碧玲表示,衛生署、經濟部前晚記者會自曝,談判過程有「不可公開的紀錄文件」,這不就證明在議定書外,尚有許多秘密承諾?政府應立即公開談判過程的私函、密件,以及議定書的中文版,以昭公信。

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受訪時也認為,三十個月齡未明定在議定書中是疏失,要求政府應就不完備的地方尋求補救措施;台美牛肉議定書是行政命令,不是國際條約,須送立院查照,位階也低於法律。

管碧玲昨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再三強調議定書效力高於法律,修法不可牴觸議定書,否則會傷害台灣的國際信譽,影響台灣參與國際社會;這都是「胡扯!」韓美為美牛共進行三次協商,也就是重啟協商二次,為何只有台灣重啟協商會引發國際風暴?

管碧玲說,即使台灣目前適用韓國的QSA,但那只是暫時的,毫無保障;蘇起辯稱美國官方致函台灣政府,保證進口的都是卅個月齡以下牛隻,還說信函具條約效力,但只要沒白紙黑字列入議定書,美方透過行政命令,台灣就得接受全齡全牛。

管碧玲出示美國三大肉商組織,發給美國農業部的存證信函指出,他們樂見台灣衛生署在十月廿二日的聲明,暫時接受卅個月齡的限制,因為180天後會再行協商,開放全牛輸台。衛生署在廿三日才公告議定書,美國肉商所樂見的「聲明」究竟為何?

對於管碧玲的要求,衛生署官員表示,台美談判內容相關文件,是否要公布不是衛生署權責所能決定的。官員並說,台美協議中,雖然未明列進口卅個月齡以下的美國牛,但有寫在台美的QSA中,美方若片面以行政命令更改QSA,由於QSA是雙方協議,我方也可不予承認。

經濟部昨天也表示,台美雙方早有經過換函確認,是屬於正式文書,因此卅個月齡限制就算未載明在議定書中,也具有同樣效力,從美方沒有提出異議,就可以證明。衛生署官員表示,一百八十天後議定書上寫的不是重啟談判,而是雙方可就議定書執行情形進行諮商。至於議定書的中文版,待外交部逐字核對確認後,即可對外公布。

 

對外亂叩頭 對內太蠻橫 【摘要11.7.2009自由】馬英九政府開放美國牛肉進口,造成民怨沸騰,這個政府原以為,台灣人民在木已成舟的情況下,只能逆來順受。然而,不但國人排山倒海的反彈聲浪之大,超過國安局長的預估,立法院一片撻伐,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聯合發起「重啟談判」公民投票連署,連執政黨政治人物也響應。

處理對外政策事務一廂情願又無能,是馬政府的本質之一。更惡劣的,它不但對外顢頇飯桶,對內卻又一派蠻橫。以開放美國牛肉進口而言,馬政府欺瞞公眾、不願溝通、欠缺誠信,更無視人民健康。在長達數月的談判過程,國人對於這一攸關全民健康的問題,一直被蒙在鼓裡。

更可惡的,即令進口美國牛肉已經公告,台美就此相關議定書仍然只有公告英文版,不見中文版;馬政府到底有什麼勾當不敢明示國人?這是一個心目中還有人民的政府嗎?

馬政府既不願事前與社會溝通,它在十月二十三日宣布與美國達成開放牛肉進口之後,說辭幾度反覆不清,從最先的只放行帶骨牛肉,後來的包括牛絞肉、內臟等高風險部位,到議定書其實並未明載只進口三十月齡以下的牛隻;其吞吞吐吐,有如擠牙膏,被逼一段說一段。

最惡劣的,馬政府非但宣稱「約已簽,不能毀」,悍然拒絕要求重啟談判的民間呼聲,把公投打成民粹操作,主其事的國安會秘書長且抬出「議定書的效力與位階高於國內法」的胡言,企圖嚇唬公眾,規避國會監督。

如此無能失德的馬政府,儘管處理美國牛肉進口一事表現得荒腔走板,卻打算繼續上演與中國談判的爛戲。在屬於現在進行式的台海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金融監理MOU談判,馬政府同樣使出愚民政策,不但與中國秘密協商,而且悍拒來自公民社會異議與國會監督。

其中最值得關注的,馬政府一再告訴國人,簽ECFA有助我國與其他國家訂自由貿易協定(FTA),但是,中國已經多次放話,以FTA屬主權國家之間協定,它反對台灣與他國簽訂FTA。如此一來,ECFA生效之日,即台灣被鎖進中國,自斷國際接軌生機,無以脫身之始。

至於馬政府所謂「對台灣有利」、「絕不增加開放農產品」、「勞工及高度敏感產品不進口」云云,從中國官方報告最近認定,我國未遵守世貿組織規範,顯見馬政府的如意算盤純屬幻想。馬政府至今與中國簽署九項協議及會談紀要,不是談判讓步太多,就是中國執行率為零,我國未蒙其利,卻先受其害。

由於馬政府「對外亂叩頭」、「對內太蠻橫」,有心在中國的總統與具「白賊」外號的行政院長當家,台灣在對美國談判喪權辱國,可能還不是最壞的結果;與中國談判導致國家敗亡、台灣淪為中國的一部分,才是台灣人民最應該奮起強力抗拒的。

 

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為失德失能的政府擦屁股

違憲叛國68

【摘要11.6.2009柯建銘 蘋果】馬總統公然授意國民黨立院黨團,撕毀已經三讀通過立法院朝野協商結論,要求避開原擬「有高度疑慮部位不得進口」字眼,轉而在疫區定義上下工夫,將美國定義為「可控制區」並授權允許有條件進口,以免危及台美議定書現狀,同時又宣稱修法及公投皆違反WTO(世貿組織)架構將遭致貿易報復。

此舉不啻宣告馬總統公然違憲,介入已三讀通過的立院決議,執政黨黨團若毀約,國會尊嚴勢必再次蕩然無存;其次,修法及公投非但不違反WTO架構,更是重啟談判的重要後盾。

馬總統不針對問題開大門走大路來討論,卻在同意立法院修法三讀後公然翻臉,更另闢蹊徑指示從修改疫區字眼下手,以為台美議定書護航,這種公然毀約、另闢巧門的行為,實很難想像竟然出自堂堂中華民國總統府,執政黨立委若捨命奉賠,代價將極為慘烈。

國會修法與人民公投,都是主權國家人民意志的展現,外國不僅無緣置喙,更得加以尊重,否則何以韓國在大規模人民示威後,終得以重啟談判?馬總統以WTO架構反對,反映他不具正常國家的人民主權概念,實沒有資格當總統。

其次,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二十條載明:「有必要用以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之生命或健康時,允許締約國違返GATT協定及應遵守之義務。」此一保護環境及生命的例外條款,見於其後WTO所形成的服務業、技術性貿易障礙、智財權、動植物暨食品衛生檢疫、補貼暨平衡措施、農業等各項協定中。

國會修法及人民公投,皆因維護人民健康,非但不違反WTO架構,反而符合例外條款精神,更是未來重啟談判的重要依據。

事實上,行政院所謂「三管五卡」措施已遭美國USTR(美國貿易代表署)及農業部提出警告,聲明此舉違反台美議定書,反映國會修法和公投連署,其實比行政措施禁止更有正當性,更不容易遭致對手貿易報復。反而是已經簽署議定書後卻又片面以行政措施限制更有特定針對性,更有自己違反自己所簽議定書的性質,因為是對締約國公然的欺騙,更容易被質疑。

馬總統在美國牛肉談判中,忽略國民健康風險,拒絕援引例外條款以為武器,如今國會修法及公投連署,不過是亡羊補牢,為失德失能的政府擦屁股、補功課!

 

牛骨牛雜牛肉場【摘要11.6.2009蘋果 趙少康】衛生署要「三管五卡」不讓美國牛骨髓、牛內臟進來,立法院要搶修《食品衛生管理法》釜底抽薪阻擋美國牛,看來美國牛要倒大楣了,問題是老美那麼容易就會把到嘴的肥肉吐出來嗎?

沒有一個人是笨蛋,政府跟老美談了17個月,往回推從去年七月談到今年十月,在台灣很少有事情能夠保密,「美牛骨髓」談了17個月,居然談得密不透風,也算是奇蹟一件,但愈保密爆炸性就愈高,後座力就愈強,差點震掉一個衛生署長,行政部門的應對也顯得左支右絀。

政府的「三管五卡」,尤其是要進口美牛內臟、絞肉先解凍再檢驗,是一記爛招、陰招,百分百小人步數,一點都不光明正大,政府應該開大門走大路,而不是玩些見不得人的把戲,能進口就能進口,不能進口就不能進口,談了17個月,文件上說可以進口,卻威脅進口商說你敢進口我就把你的肉解凍。

會做菜的人都知道,任何肉凍了再解,解了再凍,肉就變質不好吃了,政府洋洋得意,以為這下面面俱到,既滿足了老美的要求,也呼應了台灣的民意,還說什麼跟老美已有默契,取得了老美的諒解,天下那麼這麼美妙的事情?

就看到美國貿易代表署與農業部長表示,要檢視台灣的進口查驗措施,是否符合議定書內容與相關國際標準,是否會限制台灣消費者的選擇權,讓台灣人無法和美國人一樣使用美國牛肉與產品。如果開放了等於沒有開放,讓老美空歡喜一場,你認為老美會善罷干休嗎?以司徒文的作風,他會一笑置之嗎?

原來是說,開放美牛骨髓內臟才能換取FTA(自由貿易協定)、F-16 C/D型戰機及台灣人赴美免簽證等三大件,現在「三管五卡」,還要解凍老美的牛肉,未來真能換到什麼?

大官們一開始想的是用老美壓台灣,反正生米煮成熟飯,你又能怎麼辦?沒想到民意、輿論、消保團體、立法院一面倒的反對,連郝龍斌、周錫瑋、胡志強、黃敏惠等國民黨地方諸侯也對中央倒戈,只好見風轉舵,想用沸騰的民意說服老美讓步,如果老美肯聽台灣的民意,為什麼不在談判的17個月中,就釋放消息讓台灣民意反應呢?

先開放牛肉,再要求牛骨、牛雜,當然是老美逐步施壓,得寸進尺的談判策略。政府施政要先想好步驟,絕不是做一步,看一步,再做一步,搖搖擺擺、變來變去,就會搞到今天這種窘境。

李鈞震:

1.      趙少康真的比馬英九更適合當總統。

2.      如果2102年趙少康要擔任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趙少康有把握行政效率一定比陳水扁高嗎?有沒有把握行政效率會超過新加坡呢?這才是真正的重點。趙少康個人的能力,比馬英九強很多,這是基本常識,不用懷疑。

3.      其實,美國牛肉進口,朱立倫已經公開說過,跟台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沒有任何關係。美國只不過在實地測試馬英九與蘇起的能力與知識水準,深刻瞭解這二個人的真才實學,才能夠制訂符合美國利益的亞洲政策。如果是趙少康當總統,禁得起美國的測試與考驗嗎?

4.      以經濟成長率的數據、失業率的數據來比較,陳水扁、李登輝、馬英九的施政能力,陳水扁的行政效率是高於李登輝,更高於馬英九;馬英九的執政魄力又輸給蔣經國,馬英九是不是台灣有史以來最爛的總統?

5.      從經濟成長率與失業率來看,2009年是台灣近15年來百姓生活最痛苦的時代,當然對有錢人來講,沒有感覺到痛苦,因為貧富的差距也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時代。而趙少康現在的財富,卻是近20年來最多的時候。

6.      趙少康個人的才智當中最大的弱點,就是沒有「識人之明」,就是沒有辦法分辨誰是人才。明明馬英九、劉兆玄、吳敦義都比趙少康爛非常多,趙少康卻渾然不知,這個致命的弱點就是趙少康被掃出國民黨的權力核心的主因。

7.      趙少康的這個弱點,也連累了宋楚瑜,讓他從此沒有政治前途,為什麼?劉備如果少了諸葛亮,還有戲可唱嗎?

8.      中國的歷史上所有的政客當中,沒有一個人的才智與學識勝過趙少康,李登輝與陳水扁的才智也遠遠輸給趙少康。但是阿扁「識人之明」勝過趙少康,趙少康真的沒有用人的眼光,這部分他的智商只有13分,看飛碟電台的主管用的全都是庸才就可以知道。

9.      趙少康培養出不少新聞人才,被TVBS所使用,而這些人都害慘TVBS的收視率,顯然,趙少康培養出來的人全都是庸才。培養人才,使用人才的能力,趙少康遠遠不如劉備,更不如阿斗。

10.  為什麼李登輝要推舉馬英九當台北市長,不推舉趙少康?因為李登輝早就看準了馬英九是政治白癡,但不是壞人;李登輝也早就看準了「趙少康是政治天才,知識與能力遠遠超過李登輝,但是,選拔人才、「識人之明」的能力比白癡還要白癡。」

11.  未來趙少康如果彌補了這個致命的弱點,趙少康的政治智慧就遠遠地超過周公、孔子、唐太宗、諸葛亮、康熙、羅斯福、邱吉爾、德川家康、孫中山,這些人都只能算小咖。

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拒絕入境?老馬軋阿婭

違憲叛國67

【摘要10.5.2009自由◎ 郭成義】「熱比婭」熱,方興未艾。熱比婭三度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是美國國會民主基金會贊助的人權鬥士,全世界把她列名為恐怖份子的只有一個國家,那就是中國,現在又多了一個,那就是台灣。

但根據中國國民黨的邏輯,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一個地區,所以,全世界把她列名為恐怖份子的仍然只有中國,台灣不過是依據宗主國的決策辦事而已。

其實中國還不只是台灣的宗主國,在馬政府眼中,中國就是「國際」,中國的政策決定就是「國際標準」,有了中國,就等於有了全世界,其他國家在馬政府眼中等於空氣,所以任何事只要按「國際標準」來行事就不會錯。

嘲諷的是,熱比婭訪問過二十八個國家,從未被拒絕過過。但馬英九總統會被多少個國家拒絕入境?答案少說也有一百多個,而且這一百多個國家都是應台灣「宗主國」—中國的要求所致。馬英九有種請你出訪這些國家試試看?看中國會不會同意?保證就連中國本身都不會讓你入境,你才是世界各國眼中最大的恐怖份子吧!

 

愛爾蘭可以 馬英九不行 【摘要10.5.2009自由◎ 詹惟鈞】過半的愛爾蘭選民,去年六月否決了相當於歐盟憲法的《里斯本條約》。上週第二次公投,轉而以67.1%通過了該條約。從去年的否決到今年的通過,顯示了愛爾蘭政府與人民的開放、民主與自信。

相較之下,馬英九政府拒絕將攸關台灣前途的ECFA交付公投,益發凸顯其反民主、不信任人民智慧、以威權掩蓋心虛的殖民本質。

過去幾年,台灣資金過度集中投資中國,導致國內產業空洞化、失業率上升、平均薪資下滑至13年前的水準,種種惡果已經浮現。馬政府不但未探求民瘼,積極思考ECFA對台灣的衝擊,傾聽正反意見並耐心求取共識,反而加速推動向中國傾斜的ECFA,台灣資金、人才、技術繼續流失,後果不堪設想。

一樣是島國的愛爾蘭,為了擺脫英格蘭實行自治,面對強權壓迫,愛爾蘭人奮起反抗;面臨重大議題,愛爾蘭人不厭其煩的溝通、公民投票。然而面對中國和ECFA,馬政府卻一意孤行,剝奪台灣人民選擇YES或NO的權利!愛爾蘭能,為何台灣不行?

 

吳敦義的兩個倒退 【摘要10.5.2009自由◎ 李酉潭】行政院長吳敦義,日前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到「疆獨為憲法所不容許」。

我們馬上想到加拿大魁北克的例子,請問:魁北克獨立,是否為加拿大憲法所不容許?如果能夠容許魁北克的人民,以自決的方式尋求獨立的加拿大是民主國家,那麼請問中華民國是否還為民主國家?

一、                民主國家的倒退:根據2009年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評比統計,全世界一百九十三個國家中,只有89個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其中,台灣與加拿大同樣被列為自由民主的國家。眾所周知,加拿大在1980年與1995年兩度允許,魁北克人民以公民投票方式尋求獨立。

那麼,宣稱仍擁有新疆主權的中華民國,是否能允許新疆人民透過公民投票方式尋求獨立呢?若說依據憲法不允許,那中華民國還是憲政主義的自由民主國家嗎?如果疆獨不為憲法所容許,那麼台獨當然也為憲法所不容許?

二、                自由人權的倒退:馬英九執政後,沾沾自喜的政績之一就是在2009年五月十四日簽屬與批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其中這兩項公約的第一條內容完全一樣,那就是:「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依據這兩項公約的精神,自由民主國家基本上,都保障人民擁有自決的權利。前述加拿大允許魁北克人民,透過公民投票方式尋求獨立,即為這兩項公約的具體實踐。馬政府已經簽署這兩項人權公約,難道中華民國統治之下的台灣人民,沒有像魁北克人民一樣,擁有自決權嗎?

雖然人民擁有自決權,是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權利,但基本上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自決權的使用仍然要非常小心謹慎,一方面只能透過和平的公民投票方式,不能主張暴力;另一方面,國內外尋求和平的環境,仍然是自決權應考慮的重要因素。

不過,吳敦義的一句話,意涵中華民國已不再是憲政民主國家?台灣人民沒有擁有自決的權利?台灣獨立已不再為台灣人民決定前途的一個選項!?(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參考資料:

憲法保障 可以主張分裂國土

行憲 守憲比修憲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