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9.07.14 南方朔 中國時報】最近,由於世界銀行的報告,提到台灣政府效能的倒退,人們才發現人家並不是故意在唱衰台灣,而是確有所本。在這個行銷重於實質做事的時代,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從捷運內湖線通車的狀況百出,食用油檢驗的顢頇與混亂,公文旅行的漫長及許多事根本無人聞問,再到教改的重上街頭。
所有的這些事都顯示出,當務虛、不務實已成了新的主流價值,集體的顢頇無能就會一直增強,積小錯為大亂之日,就不會太遠。在可見的最近,台灣發生無能鬆懈而累積出來的大弊案,將一點也不會讓人驚訝!
商品和行銷間,必須名實相符。美國行銷專家已指出,若行銷不實,或實質商品的質量趕不上行銷的需要,那麼這種行銷就會最先是一種「無聊的背景噪音」,而過一陣,它就會變成一種的嘲諷笑話。
因此,做秀與搞行銷是有限的,如果不在基本功夫與能力上求進步,這種行銷術在人們反感到超過某個臨界點,被行銷的閱聽人就會出現信任危機,然後對所有的行銷都會做反面解讀。我們不應提高警覺嗎?
〔摘要7.14.2009項程鎮/自由〕總統馬英九當年最引以為傲的肅貪查賄成績,是他在83年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將全國各縣市議會數十位正副議長候選人起訴;事隔十五年後的今天,重新檢驗馬當初查賄績效,發現起訴的32位正副議長候選人,有罪率竟然只有46.9%。
上述三十二位正副議長候選人中,已有15位無罪確定,另二位公訴不受理。最快判決確定的是前台中縣議長林敏霖,85年2月1日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最慢為前台中市議長郭晏生,竟拖到96年1月11日才獲判二年三月徒刑定讞。
郭晏生案從檢方發動偵查到法院結案,歷經最高法院四度發回,台中高分院五度判決、四度更審,司法機關花十三年才能斷定他賄選成立,到底是檢方查賄時蒐證不足,還是法院審理吹毛求疵,延宕案件正常進行,民眾看來霧煞煞,但這樣的司法效率,或許已可列入金氏世界紀錄。
據了解,當年馬英九當法務部長時查賄績效,在國民黨內也飽受質疑,鑑於不少人起訴後未能定罪,認為檢方未嚴謹蒐證、辦案粗糙。相對的,不少民眾也質疑檢方在馬部長帶頭下「全力衝績效」的結果,造成許多被告訟累多年、最後無罪,使他們成為司法斲傷人權的最大被害人。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說,當時檢方在馬部長「支持」下,查賄查得轟轟烈烈,但整個查賄像是一場競賽,「看誰查得最多、辦的層級最高」,在這樣爭先恐後氛圍下辦案,無形中人權就受到侵害了。
第一次政黨輪替前,時任法務部長的葉金鳳八十八年三月間發表「檢察改革白皮書」,報告中也對偵辦八十三年縣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的司法效率頗為不滿,提到當初連縣市議員共起訴四百三十四人,但隔了四年,判決確定者只有一百零九人,其中定罪率只有61.46%。
涉案正副議長和縣市議員任期已屆滿,有的還邁入新任期,但案子一直未定讞,檢察署辦案時應檢討過去的案例,改進偵辦技巧,才能讓賄選案在嚴密蒐證下速審速結、無所遁形。至於為何起訴這麼多人,卻定罪率偏低?
有法界人士指出,偵審一件賄選案要拖上數年、最長甚至十三年才能確定,檢察官和法官可以有千百個理由來解釋,卻無視「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名言,何況案件審理中,前嘉義市議長蕭登旺、前高雄縣議長吳鶴松,早已等不及最後結果而離開人世,這樣曠日廢時、品質有待商榷的司法訴訟,人民要向誰討回公道?
【摘要7.14.2009劉志原、賴仁中/自由】馬英九宣示「三個月肅貪」,各檢察署忙著傷腦筋如何讓成績好看一點,這場景與十六年前馬英九當法務部長的議長選舉大查賄似曾相識,當時八成候選人遭起訴,數字很漂亮,媒體登很大,但最後有罪率不到一半,成績慘不忍睹。
當年的主事者,有對一半以上的無罪被告,表示過一絲絲歉疚之意嗎?又是誰造成眾多無罪被告,被迫走上冗長司法之路,弄得身心俱疲、形象破毀?以及司法最後因此而受到人民信賴嗎?
法界認為,追求辦案「績效」並非不可行,但不能以起訴件數、被告人數、不法金額多少來計算,而且起訴不代表有罪,真正的辦案績效,應該是以起訴到法院審理後被告的「有罪率」來衡量,才是正辦。應把「司法的事還給司法」,但宣示肅貪可如當年一樣成就個人名聲,完全發揮他好大喜功、沽名釣譽的馬式本色。
〔摘要7.14.2009林俊宏/自由〕馬從台北市長一路到總統,多次選舉中,對有案在身的黨內同志也,同樣力挺到底的態度,以致他的肅貪,讓人懷疑是不是親疏有別。
馬英九除對於黨產問題一拖再拖外,其他包括貓纜弊案、三中交易涉賤賣案、國發院賣地涉圖利案或小巨蛋案等,懸而未決,不少法界人士指出,馬總統既然誓言肅貪查弊,似乎應該先向自己或自家人開刀以展現魄力,否則難脫辦綠不辦藍的外界疑慮。
馬英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選舉期間曾五度拉著已故的前基隆市長許財利的手作保證,被外界視為「馬利兄弟」,結果許涉及公車處購地弊案,被基隆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處七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八年,馬當初在未宣判前,堅持提名許財利並強力輔選,並表示司法未判決,不該亂扣帽子,不該抹黑人格;前後對照,顯然馬英九的肅貪做法標準雙重。
此外,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曾經多次南下台東縣,為吳俊立妻子鄺麗貞站台拉票輔選台東縣長,然而吳俊立是因為貪污弊案被判刑,才由妻子代夫出征,馬英九面對記者質疑時還表示:「罪不及妻孥…她家人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鄺麗貞符合國民黨的條件。」
沒想到,這一位在馬口中符合條件的鄺麗貞當選縣長後,去年不但在颱風天出國,還爆發「假考察真觀光」案遭到司法調查,經濟部也追回卅七萬餘元出國經費。不過,這件案子到了監察院似乎也未脫「官官相護」文化,在輿論壓力下,監察院直至第二輪才以過半數同意彈劾,但卻出現不公布彈劾的奇怪結果,難怪外界質疑黑箱作業。
總統馬英九十多年前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將假釋門檻從原本的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一,引發民眾對治安疑慮,結果包括犯下震驚全國的國票案楊瑞仁、後來涉及蠻牛下毒案的千面人王進展、白曉燕命案凶嫌陳進興(犯白案前另案服刑時)等人都曾是該政策的受益者,得以縮短刑期出獄,直到外界批評不斷,後來接任法務部長的廖正豪才亡羊補牢, 趕緊把假釋門檻拉回原來的二分之一。
參考資料:雨果啟迪1 笑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