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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馬英九開始封殺金恒煒

媒體評論58

台北地方法院上週六判決,專欄作家金恒煒,須賠償馬英九夫人周美青「名譽損失費」六十萬台幣並登報道歉;因在去年大選前的一場造勢會上,金恒煒曾引述一本書的資料,指周美青在美國哈佛期間,曾偷竊圖書館報刊。

台北地院的這項判決,給人的強烈感覺是,法官不僅維護當權者、替馬英九做「打手」,更明顯挑戰、踐踏言論自由的原則。在新聞自由度相當高的美國等西方國家,早就對這樣的名人和權力者狀告誹謗案,確立了明確的裁決標準。

如美國最高法院四十年前就在裁決一名警察局長狀告《紐約時報》誹謗案時,提出了著名的「三原則」:政府官員或公眾人物(一般平民不受這個限制)要告誹謗,必須提出三種證據,第一,報導與事實不符;第二,對當事人名譽造成損害;第三,有「事實惡意」,即事先知道不是事實,或不加核實而有意陷害當事人。

最高法院還裁決,舉證責任在原告,而不是被告。這是一項巨大的有利於新聞和言論自由的決定。目前全世界民主國家幾乎都採用的「三原則」,做為總統夫人的周美青(不僅是公眾人物,更有相當權力)就必須提出:第一,指控與事實不符。不是由被告提出證據,而是由周美青自己「舉證」,證明她在美國哈佛期間沒有偷過報刊。

第二,她要證明,這個指控對她名譽造成「損害」;不是她自己感覺怎麼樣,而是諸如因此發生婚變,或丟掉工作等實質損害;

第三,即使前兩項能做到,周美青也難以證明對方是「有意陷害」。怎麼證明對方事先有預謀?美國最高法院,就是盡最大努力不讓「權力者和名人」輕易打贏官司,由此保護新聞和言論自由。

政府官員和公眾人物,當然很可能因此付出被人誹謗和污名化的代價;但因為他們是名人,就有很多機會上媒體,澄清自己。美國最高法院的這種裁決,就是寧可讓權力者和名人付出這種代價,也不要出現批評者因可以被輕易懲罰而噤聲,導致新聞和言論自由受限,造成整個社會的損害。

總統夫人狀告一個專欄作家,在美國是完全不可想像的。別說第一夫人,就是美國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肯,被《紐約時報》沒有「明確消息來源」地指控有婚外情,麥肯也沒有去告報紙,就是因為美國最高法院有那個「三原則」,他沒法打贏官司。當然,麥肯的「名譽」因此可能受損,但美國的言論和新聞自由,卻受到了保護,這才是美國的法官和民眾更看重的。

馬政府上台後,國際無疆界記者組織發佈的全球新聞自由度排名,台灣已從36名,大幅降至59名;而今天馬英九夫婦對一個評論家的這種打壓、封口,將使台灣的排名,更會下降。更嚴重的是,它將造成一種肅殺的氣氛:你們誰敢「污衊」國民黨高官,就讓掌控在該黨手心裡的「法律金箍棒」給你們顏色看。

【摘要11.2.2009自由 曹長青】

參考資料:

美國法律 限制官員打誹謗官司

NCC變成了瘋兮兮

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

任何法律都不該限縮言論自由

侵犯言論自由12

【何醒邦/中國時報2009.06.27摘要】民主國家,有必要規範公務人員的政治行為,但行政中立理念要求的,是公務員不得基於政黨屬性或政治意見,不當使用公權力與公共資源。然而,並非所有透過國家資源支持的工作,都帶有公權力行使的性質,特別是教育與學術研究工作。

《行政中立法》將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的教師、及中研院在內的所有公立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納為準用對象,等於全然限縮了他們表達政治意見的權利。為何私立學校兼行政主管的老師可做的,公立學校相同職位者卻不能做?大學教授可以做的,中研院的研究員卻不可以做?

如此對相同性質的專業人員,採取不同待遇,讓以「中立」為名的行政中立法不中立。再者,《行政中立法》第九條為該法核心,規範公務人員不得從事的政治活動(條文稱「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但不僅定義模糊不清,更不合比例地侵害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講學自由。

兼行政職的公立學校教師,可能因在門口張貼綠黨的「寶貝老樹」文宣,而遭受懲戒。中研院有不少學者在大學兼課,在課堂上討論ECFA、公投、統獨、核四、蘇花高,也有可能犯法。

即使在戒嚴時期,眾多中研院研究人員及大學教授,仍有批判蔣經國與國民黨的自由。然而,在馬英九總統兼任黨主席後,反而因其「黨職」身分,讓部分知識分子失去針貶時政的權利,相繼噤聲,慢慢形成「寒蟬效應」。被剝奪政治表意權的公民越來越多,徒然招來反民主的結果。

 

【聯合報╱石滋宜/全球華人競爭力基金會董事長(北縣汐止)】一些政客享受選票帶來的權力滋味,卻忘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是什麼,尤其是,原來應良性競爭的政黨政治,在政治意識掛帥下,變成只問顏色,不問真實。經濟專業決策可以因政治立場而任意改弦易轍。

一批人,假借民主正義之名,行自私自利之實,破壞誠信、製造假象、混淆是非、愚弄人民,在這種作假文化的侵蝕下,社會變成什麼都可以造假,劣幣驅逐良幣,搞得整個社會烏煙瘴氣,當百姓看到不公不義,又怎會滿意現狀?而這樣的文化,所造就的名嘴現象,也出現了名為批判,實則為特定政黨辯護的亂象。

因此,我很早就決定不再參加政論節目。我曾打電話給一位資深媒體主持人,告訴他,我感到非常的失望,節目上所談的議題,來賓們從來不聚焦,各說各話,根本無法對話,遑論釐清事實與真理。這些所謂的名嘴,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2009年6月26日 星期五

藉行政中立箝制教研

侵犯言論自由11

【摘要2009/06/26 中央社】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吳乃德、瞿海源、吳叡人及台大法律系教授顏厥安等人,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馬英九12日公布施行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研究人員、教師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已剝奪表達政治意見權利,影響人數約55萬人。

因此,他們發起連署活動,目前獲學界及非政府組織等逾300人響應。吳乃德說,希望透過連署形成修法壓力,下一步將要求立法院修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將適用範圍擴大,主要是國民黨籍立委提出的主張。

【摘要6.26.2009劉靜怡 自由】 日前通過生效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限制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的教師,以及包括中央研究院在內的公立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憲法上所賦予的政治參與和意見表達權利,本具有威嚇教師和研究者之重大違憲嫌疑。

立法院進一步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提案修改「教育基本法」的內容,把同樣的違憲要求,擴張適用於全國二十萬名公立學校的教育工作者身上,更是將抽空公民社會批判力和活動力,把國家治理推向威權政治的可怕企圖,表露無遺。

「行政中立」的理念,在於要求公務人員不得基於本身的政黨屬性或政治意見,不當使用公權力和公共資源,優惠或歧視特定個人或組織,但即使如此,這種規範也該符合比例原則,不應無限上綱地適用到所有獲得國家資源支持的工作上,因此,將學術與教育工作者列入行政中立的適用範圍內,恐是「政治歇斯底里症候群」的主要病兆。

在行政中立法第九條,所禁止的行為定義模糊不清、不合比例地侵害言論自由和講學自由規定下,中央研究院的研究者,可能因為在研究室撰文批評政府政策,而被控濫用行政資源;兼任行政職務的公立學校教師,則可能因為表現出支持某些政黨的環保理念,而遭到懲處;至於台灣公民社會長期仰仗其貢獻想法與行動的教授學者,未來也極可能因為喊出「把街頭還給人民」的政治口號,而無容身之地。

這種強制要求教育和學術工作者,從身處的社會脈絡中抽離的立法,表面上標榜政治中立,實質上不外乎是要壓制不同政治意識形態選擇者,與公民社會力量,使當道者不再受批評、政客無需再面對非難。

如果這個社會,不能堅持多元價值的可貴,還算是個民主社會嗎?學術和教育工作者的反省能力與批判能量,不僅不被當成是監督政府,和促成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甚至還被國家機器視為寇讎,不正是展現保守心態和退步價值的警訊嗎?

知識份子的公共參與自由,與傳遞知識功能蕩然無存事小,藉此導引整個社會朝著反知識和反多元的方向前進,再以故做風雅的「有品運動」塑造一元化的價值取向,點滴掏空民主基礎,則是值得擔心的大事。

中央研究院的領導者,和各級學校首長,面對這種惡劣發展傾向卻默不作聲,或許有其本位利益考量,因此有失捍衛學術和教育長遠發展的基本職守;但是,教育和學術工作者,若是不起而反對這種假中立的行政中立法,不僅對不起自己的學術和教育使命,更對不起一路艱辛走來的台灣公民社會。(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副教授)

李鈞震:

1.      公務人員、學者能不能支持特定政黨?這根本不需要立法管制,行為對錯自然有教科書可做為判斷依據。最基本就是所有的法律與行為,都不可以抵觸《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

2.      任何法律只要抵觸《憲法》,就應該視同無效;任何行為,只要抵觸《世界人權宣言》,就失去道德性。

3.      公務人員與學者的言行,都要經過社會大眾的檢驗,人民會用《憲法》與教科書來檢驗他們。至於行政院要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根本多此一舉。由沒有知識水準的行政院,配合沒有知識水準的立法院,所修訂出來的法律,一定非常奇怪、容易侵犯人權。

4.      行政院長劉兆玄,到現在還沒有勇氣為行政院的行政效率,提出要通過國際ISO認證的時程表,可見得知識水準不行。自己做不好,就沒有資格要求別人。

5.      台大、政大、東吳大學的國際學術地位,都不如香港的四個大學,顯然,過去與現在這幾個大學的校長,知識水準都比香港的大學差,鄭瑞城一定不敢否認。沒有知識水準的人,執行力與辦事效率一定差,不可能有例外。

6.      台大商學院所有的教授,加起來的知識水準不如鴻海經營團隊,誰敢否認!政治大學沒有一個教授敢否認,劉兆玄也沒有資格否認!你的知識水準不容許你有任何的行政效率、判斷力。

7.      事實上,馬政府的行政院,官員素質與行政效率都比東元馬達差,而且差非常多,誰敢否認!蘇俊賓一定不敢,他已經是行政院最有學問、最有品德的人,朱雲鵬一定不敢否認!

8.      朱雲鵬提出六三三政見,害馬英九跳票,然後上班翹班去約會,做不下去了還可以去中央大學當教授,天底下有這麼爛的大學嗎?有,就是中央大學,誰能阻止中央大學的貪腐呢?沒有人阻止得了。

9.      行政院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得了朱雲鵬嗎?不行。監察院的王聖人敢彈劾朱雲鵬嗎?不敢,為什麼不敢?只有馬英九知道。

10.  如果朱雲鵬要加入台聯黨,到台綜院當院長,那也是他的人權不是嗎?誰能管得了他呢?

11.  馬英九為什麼有機會到政治大學教書?不是靠特權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有辦法杜絕這種行為嗎?不行吧!這一種事情會不會繼續不斷地發生?當然會,需不需要訂什麼法來管制?

12.  公務人員只要遵守《憲法》,行政效率通過國際ISO認證,就已經中立了;學者教授,只要寫得出國際學術論文或世界級的教科書,就中立了。至於會不會公器私用,自然有行政法與監察院可以監督。

13.  如果台灣大學的國際學術地位,超過香港的四個大學,超過日本東京帝國大學,那麼,學術就中立了,根本不用什麼法來約束,證明行政院提出這個法,是一群蠢蛋撰寫!由一大群蠢蛋審核通過。

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

反對綠壩 19外商組織促中收回命令

侵犯言論自由10

〔摘要6.18.2009盧永山/自由〕中國工信部,五月十九日通知全球個人電腦製造商,自七月一日起所有在中國銷售的個人電腦,都必須加裝金惠計算機系統工程公司開發的過濾軟體「綠壩—花季護航」。

倡導言論自由的人士和研究人員擔心,中國政府可能利用綠壩防止民眾瀏覽政治敏感網站。十九個國際商會和產業團體,週二致函中國工信部部長李毅中,要求收回電腦加裝俗稱「綠壩」過濾軟體的命令。信中指出:「這項計畫引發安全、隱私、系統可靠性、資訊自由流動和使用者選擇等嚴重問題,我們呼籲中國政府重新考慮執行這項要求。」中國工信部對此未發表評論。

署名致函的十九個國際商會和產業團體,包括美國商會、美國製造業協會、美國外貿協會、美國半導體產業協會,日本、歐洲和加拿大的商會和產業協會也參與署名。科技業擔心,加裝綠壩可能增加成本和責任風險,科技業也不希望屈從中國的要求,而立下惡例。參與署名的美國消費者電子協會負責國際貿易的主管錢德勒表示:「當任何政府想控制民眾的電腦,情況就非常危險了。」

美國資訊科技協會會長賈菲爾德表示:「我們正竭盡所能,透過一切可能管道。」該協會代表美國個人電腦業和其他科技業,反對中國這項作為。此外,加州的固橡軟體公司(Solid Oak Software)出面指控綠壩剽竊其部分程式,已要求全球兩大個人電腦製造商惠普和戴爾,不得依中國政府要求,在所售電腦裡加裝綠壩。

李鈞震:

1.      《論語》的【述而篇】,孔子說他「述而不作」。意思是說,孔夫子自我要求,說話要實在,不要做作,不加油添醋,言論要反映真實、真相。

2.      政治權貴,講話說一半、形象包裝,都是不誠實的表現,都違反儒家思想,違反中國文化。

3.      政治權貴,如果壓制民意,禁止人民自由地去了解社會真相,限制了言論自由與思想自由,這就是違反《論語》,違反中國文化。

4.      以台灣為例,馬團隊的政府官員經常說謊,就是違反「述而不作」,所以馬團隊當然沒有中國文化,也不能算中國人,更不能算台灣人,應該驅逐出境。

5.      胡錦濤會不會說謊?有沒有壓制民意的表達?有沒有禁止百姓了解社會真相?如果有,那代表中國已經被不是中國的人竊占了。

6.      胡錦濤可能是北韓人,也可能是日本人。

參考資料:胡錦濤與芭蕾舞星 十指緊扣

 

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變成官僚 應即下台

鄭瑞城政績23

【陳揚盛、劉榮輝、陳奉秦╱蘋果5.4.2009摘要】部分教育改革學者昨提出「換部長,救教育」,批評教育部長鄭瑞城上任已一年,教育政策仍乏善可陳,鄭「變成官僚」也不適合繼續領導教育,應即下台。鄭瑞城透過秘書表示:「不回應個人意見。」

教改論壇昨召開「馬政府周年教改體檢」記者會,東吳大學前校長劉源俊、台灣大學名譽教授劉廣定、佛光大學文學系教授謝大寧點名鄭瑞城應下台。謝批評馬政府教育政策凌亂,教育施政幾乎原地踏步,鄭瑞城上任一年,對許多教育政策及問題仍不熟悉,更看不到積極領導作為。

劉源俊批評,鄭瑞城不溝通又不解決問題。劉廣定認為,目前教育部很會做表面文章,未積極兌現馬蕭教育政策白皮書,鄭瑞城雖是大學校長出身,卻已變成官僚,應立刻被撤換。

全國大專教師會聯合會常務理事李威儀指教育部因「不負責、不用功、不溝通、不反省」的「四不」,導致「沒有高品質的高教政策」的「一沒有」。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名譽教授吳武典感嘆,馬政府教育政策缺乏前瞻性規劃,近期更出現許多短線操作,如到企業實習救失業。

學者批評教育政策,無獨有偶,五名「反對承認中國學歷聯盟」的學生昨也針對教育政策嗆馬。馬英九總統昨下午抵達台南祀典大天后宮,祈求國泰民安後,步行到祀典武廟揭匾,抵達武廟前,成功大學張家齊、高雄大學江昱欣、南台科技大學陳光軒、嘉南藥理科大黃紹忻和海青工商潘承佑五名學生,在廟埕上高舉「反對承認中國學歷」紙板嗆聲,高喊反對陸生來台和承認中國學歷。

學生隨即被多名穿著「祀典武廟志工」黃色背心和穿著便服男子,連推帶拉出去,過程中,潘承佑一度被壓倒在地。警方將學生帶往警局了解,學生在派出所內,卻指控遭警察和黑衣人毆打,要求警方把人交出來。

【自由5.4.2009摘要】學生稍後指控遭不明人士毆打,頭部受到撞擊的潘承佑,決定提出告訴,要求警方追查對他施暴者。他們表示,他們只是到場表達立場,並無不法行為,卻遭暴力對待,而警方竟保護黑道、壓制學生,難道抗議有罪嗎?

警方表示,他們的處置並無不當,在眾人激憤時快速將學生帶回警局,是為保護學生免受傷害,為了解詳細經過才請學生留下訪查紀錄,也非偵訊筆錄。

但到警局關切的南市議員邱莉莉和王定宇強調,學生到場嗆聲,警方並未舉牌警告,學生未違反集會遊行法,根本不用配合警方回警局接受調查。警方發現有人施暴,未立即逮捕,反而將抗議者帶回訊問,並不恰當,這也意味未來馬英九所到之處,是否都要實施戒嚴?

李鈞震:

1、弱勢學生,是國家的主人;警察與馬英九,是政治權貴,是國家的公僕。

2、公僕對國家主人不禮貌,沒有虛心接受嗆聲,這就是違背憲法精神「以大欺小」。

3、馬英九違背憲法基本精神而不自知,顯然,知識水準非常得差。當然,警察就更差了。

 

2009年3月18日 星期三

絕非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侵犯言論自由9

【鄭烱明/文學台灣基金會董事長 中國時報2009.03.18摘要】「范蘭欽/郭冠英」事件沸沸揚揚,石之瑜教授〈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投書,筆者內心有幾點感想。

首先,由於郭冠英被強烈質疑就是范蘭欽,因此,新聞局火速將其召回調查,這是一般的行政處置方式。因此,當民進黨立委提出調查與懲處郭冠英時,並不是如石教授所說的「是關於自由與獨裁的思想管制問題」,而是身為一位高階的外交公務人員,如果真有發表如范蘭欽的言論,是極不恰當及失職的。

正如有一位任職於台大的教授,在外散佈不實或汙辱學校的言論,則台大師生會容忍而不予處置嗎?又如任職於科技公司的經理人員,一方面拿高薪,一方面卻在外唱衰公司,公司不會請他走路?

其次,如果今天司法單位下令將郭冠英逮捕,或如白色恐怖時期製造失蹤,或以叛國罪起訴,那才是值得如石教授所擔憂的「替台灣朝野在極權與自由之間的選擇,做了見證」。台灣的民主走得相當辛苦,但已不可能走回頭路,這點可從去年底陳雲林來台發生的衝突,導致公權力行使過度與否的爭議,得到答案。

石教授在文章中只擔心民進黨,是否淪於思想墮落,或因要求政府對郭冠英的調查而台灣有陷入極權之路的想法,這樣反面思考,其實是庸人自擾。調查一位公務員是否有不當或損害國家利益之行為,是民主法制的體現,絕非自由與極權的選擇。

參考資料:石之瑜評郭冠英事件

負面言論可惡 網路獵巫可休

侵犯言論自由8

【中國時報2009.03.18摘要】台灣是個多元社會,多元意味著可以激盪出許多火花,也可能意味著對立衝突;究竟是產生正面能量,抑或製造負面殺傷力,全看我們願不願意堅持尊重、包容與維護和諧。

「范蘭欽事件」,當中固然有刻意煽動族群對立的成分,但也同時涉及了網路言論自由的空間,以及公務員的言行分際問題。全部攪和在一起,容易把是非黑白全部混為一談,應該一碼歸一碼地說清楚。

首先,郭冠英以本名發表在報端的文章,說到「我們是高級的外省人哦,不知怎會是一個本省伯伯帶我來台北…」這句「高級外省人」被綠營揪出來痛打,認為是外省族群歧視本省族群的佐證。看完全文會發現,該文除了一個小調侃之外,其餘全無任何輕視台灣的文字。不過,即使如此,「高級外省人」用語也反映了一個長久存在於台灣的社會背景,亦即當時不少外省族群是有相對於本省族群的優越感,這種生活中點點滴滴的歧視,對本省族群的感情與自尊造成了相當大的傷害,而部分外省族群有時對此也確實較缺乏反省、敏感與自我約束。

至於「范蘭欽」部落格裡的文章,則更辛辣得多,統獨的政治立場也更為直接。明顯的,這個名字是「泛藍親」的代稱,立場傾藍甚至親中並不令人意外。但是,去追查真正的作者,是否會影響網路的言論自由空間,卻是很值得商榷的。

雖然網上有些言論實在讓人難以苟同,但若要像抓犯人一樣,為了某篇文章激起的政治爭議,就硬要扒開網路的層層簾幕,把真正的執筆者強拉到陽光下梟首示眾,這卻更是令人不寒而慄的事。在當事人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也沒有同意揭露身分的情況下,誰又有權力去進行這種網路獵巫?

而且,既然是網路上的匿名文章,擺明了就是要享受匿名時較大尺度的自由特權。為了幾篇至今還不確定是不是某位駐外人員寫的文章,就要把網路向來的匿名保護機制拆毀,恐怕是倒洗澡水時,連嬰兒一起倒掉了。沒有司法偵查的必要,就不應率爾侵犯網路世界的匿名機制。

不過,拿國家俸祿的公務員,言行舉止還是應該要有一定的分寸與分際。如果真不能認同現行的政策,大可選擇離去。這是對自己理念的誠實,也是對國家體制的尊重。煽動族群對立、散播種族歧視與成見的言論,和性別歧視的言行一樣,在歐美先進國家是被列為禁忌的,這不只是政治不正確的問題,而是屬於道德不正確的程度了。固然種族歧見與性別歧視,很難消除,但其中存在著一種對平等人權的信念,以及對社會和諧的悉心維護。

相較之下,台灣有些政治語言不只粗暴殘忍,更暴露出背後價值的空洞與是非的虛無。例如有國民黨立委指,陳菊中風是拆蔣公銅像的現世報,就簡直令人髮指。而他本人不但不認錯,國民黨也彷彿事不干己,讓人不禁納悶,到底是搞政治會沒人性、還是沒人性才去搞政治?

言論自由非常珍貴,需要努力維護;價值是非與社會和諧也同樣珍貴,需要大家一起來呵護。我們不應藉言論自由,濫行人性之惡;但也不應為政治廝殺,踐踏言論自由。

【中國時報2009.03.18摘要】國民黨立委鄭金鈴,要求公視「配合政府政令宣導」,這項不知今夕何夕、大開民主倒車的質詢,新聞局竟然照單全收。蘇俊賓的前任史亞平坐視藍委把手伸入公視,蘇俊賓自己更棄守公視獨立自主底線,實在令人搖頭嘆息。

史亞平任內,發生公視法定預算被長期凍結、藍委提案「事前審查」公視節目方向等情事,外界並未看到史亞平與府院高層出面維護公視獨立自主,也沒有看到史亞平對健全公廣集團有何努力,她就已駐外而留下空白作業,讓蘇俊賓處理。

沒想到蘇俊賓交出的作業,竟是配合鄭金鈴所稱「政黨輪替後,前朝遺毒未清」說法,允諾將與公視溝通強化政策宣導。鄭金鈴聞言當場向坐在台下的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揚言「聽到沒?」此情此景彷彿時空倒流,令人懷疑台灣到底民主化沒?

蘇局長無法捍衛公視獨立自主精神也就罷了,不應該認同或迎合藍委的「前朝遺毒」說。退一萬步來說,公視董監事必須經過藍委推薦人選占多數的立法院審議委員會同意,如果「前朝遺毒」說成立,那藍委自己要為「遺毒」負多少責任?

言論自由得來不易,公視的獨立自主精神,需要不分藍綠政府的高度尊重。就此而言,蘇俊賓顯然還有很多功課要做。

 

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高中生為何不生氣?

侵犯言論自由7

【張志明 自由3.16.2009摘要】嘉義一名高三學生「隔空」向馬總統嗆聲「馬英九下台」,竟然因此被當場逮捕,被帶到派出所搞了半個小時。請問嗆聲到底犯了什麼罪?

曾經有記者,現場向前總統陳水扁嗆聲,沒事;這位手無寸鐵的高中學生「隔空」嗆聲卻有事,警察什麼標準?還人模人樣的訓話,要人家多唸書別管政治,噁不噁?當警察就唸書比較多嗎?

高中學生怎麼不生氣?我們又不是三歲小孩,要知道這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是像野草莓一樣被公權力侵犯的問題。(作者為建中學生)

【陳光軒 自由3.16.2009摘要】林姓高三學生,只因為不滿馬英九施政成績不佳,隔空對馬英九嗆了一句「做得那麼爛、下台下台」,沒想到就被兩名警察強拉帶回警局對其做資料調查。

調查告一段落後,我們的警察大人還一副語重心長的樣子告訴這名學生:「好好唸書,不要管政治。」

台灣是民主國家,憲法賦予人民有言論上的自由,這名學生只是行使憲法賦予他的言論自由罷了,警察沒有資格干涉,更沒有權力將他帶回偵訊。況且我們的教育,常常說要鼓勵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學生管政治就是一種獨立思考的表現,警察你沒有理由扼殺每個人的想法。

從陳雲林來台到這次學生嗆馬事件,一再的凸顯出警察的專業水準低落,執法標準不合乎規章,真正該送回去再教育、好好唸書的應該是這些警察才對。(南台科技大學)

【王子榮 自由3.16.2009摘要】先前馬英九在高鐵嘉義站,被一位高三學生嗆聲要他下台,該學生隨即就被警察帶走訊問,這樣明顯箝制言論自由的舉動,馬英九居然可以對此視若無睹,事後也沒有懲處相關的失職警員,試問這樣是不是在暗示員警,只要民眾對他嗆聲就可以立即逮捕,完全不受到法律的監督和制衡?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就算是對總統嗆聲,也是言論自由保障的一環,況且這位學生也只是對馬英九嗆聲,沒有任何攻擊他的意圖,試問警察又有什麼資格將他捉拿?(作者為物理治療師)

【謝博丞 自由3.16.2009摘要】真是恭喜高鐵警務段嘉義分駐所長林泰山先生,你可能快升官囉!你為了所謂保護國家元首安全,把一個手無寸鐵、只是向馬英九嗆聲的高中生抓起來,帶到警局詢問、簽名、捺手印。我覺得這一定是大功一件。如果你沒升官,請告訴我,我去嗆馬,然後你把我抓起來帶到警局,相信這樣你又是大功一件。

不過林泰山先生,說真的也託你的福,讓大家知道台灣言論自由原來是有分:嗆扁沒關係,嗆馬抓起來!這種道理。也讓我了解,原來抓高中生比抓強盜、搶匪、通緝犯更容易有升官的可能。林泰山先生,你真聰明!(彰化縣埤頭鄉民)

 

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政治老師

侵犯言論自由6

【蘋果3.5.2009摘要】當年戒嚴時代,如果有學生敢在教室拿蔣總統說三道四,一定記過;如果還敢嘲諷譏笑,更有大難降臨,不關綠島,畢業後也找不到事。

相不相信,當今台灣竟還有類似之事?師大附中是好學校了吧,可惜某些老師、教官還活在戒嚴時代,對政治搞一言堂,命政治意見不同的學生,罰站或威脅要記警告,這真是非常負面的教育,對學生將來接受多元文化的民主胸襟傷害很大。台灣這種威權父母、老師、老闆無論藍綠都有不少,是民主的毒瘤。

老師的這種褊狹心態,不但不會獲得支持,反讓學生反感;最糟的是,學生將來可能模仿老師的言行,對異議者採取打擊報復的言行。民主是生活方式,必須體現在日常生活裡,學校的開放多元氣氛,是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寬容異議的聖地,不容偏執教條的老師,玷污學生的心靈。

參考資料:建中生嗆馬遭訓 藍綠皆認為不妥

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校園禁談政治?

侵犯言論自由5

今天,我的同事繼我之後,也遭到「告誡」了,只緣於一通匿名家長的抗議電話,要任課老師不能談政治。

「不能談政治」?校園中,不能談政治?政治,是眾人之事,既是,為什麼不能談?我們不在課堂上和學生討論政治、討論時事,那麼我們要利用什麼時間來和學生談?

他們惑於「張銘清事件」、他們惑於「毒牛奶事件」、他們惑於「陳雲林事件」、他們惑於「團團、圓圓」來台的命名事件、他們更惑於「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以上種種,老師都不能談嗎?(特別是當學生主動提問的時候。)

身為一個老師,他有責任帶領學生作理性的思辯,針對問題,教導學生「如何去思考?如何去分析?」這是教育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我們怎能怠忽職守、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呢?

呼籲所有的教育主管機關與人員,請你們不要再限制老師的言論自由、也不要再剝奪老師的「教學自主權」了,當你接到來自家長的「抗議」電話時,請嚴正的保護老師以上的權利。(高中教師)◎ 顏  自由1.8.2009摘要

 

李鈞震:那到底是哪一個敗類高中校長?真令人好奇!

 

參考資料: 從野草莓到野百合,建中的雙重標準,明儒學案啟迪5 薛瑄

2008年12月28日 星期日

要抓先抓尹啟銘

侵犯言論自由4

報載金管會,對部落客在部落格臆測股市行情開罰,金管會說,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如果部落格要罰,選前說會上萬點的尹啟銘是不是要先抓?另外這到底要罰人民什麼?

看好馬英九選後股市大漲,因此大舉投入股市,結果慘賠,選後有股民選在鴻海門口自殺,就是這類誤判行情的受害者。都搞出人命關天,是不是全體股民可以向馬政府請求國賠呢?

簡單說就是,政府不該規定只有分析師才能評論股市,大家本來就可以發表意見,其他人得要自己判斷資訊的可靠度,更何況所謂的分析師真的比較厲害,或是操守比較好嗎?政府一直喊多股市,讓股民慘賠,卻對一般單純抒發意見的民眾下手,這不就是只准州官放火的現代版本。(作者為科技產業記者,◎ 黃智銘 自由12.28.2008摘要)

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白色恐怖殺英雄

侵犯言論自由3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民眾的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立即遭警官關切。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召開記者會指出,近來有許多民眾因參與請願、集會遊行等活動,隨遭警方以各種形式「關切」,實際卻是心理上的恫嚇。

黃淑英表示,作家林保華,日前投書自由時報稱遭警方暴力以對;也有在圍陳雲林活動中遭警方攻擊的民眾,竟在提告後遭警方關切;馬英九上任後,特別是陳雲林訪台後,不少人只要有任何與政府意見相左的言論,即遭警方關切,表面是關切,卻是心理上實際的恫嚇,甚至有受害者恐懼到請他勿提其個案。

立委蘇震清表示,在鄉下每當有民眾邀約參加抗議活動,管區警察馬上就會致電關切,勸阻民眾參加。

於晶華圍陳之夜,被警方拉進盾牌內痛毆的江同學表示,在他報案後的十二月六日晚上九點,有警察前往其戶籍地拜訪,詢問他是否住在此;當晚十一點,又有警察前來拜訪,聲稱關心其傷勢,隔天早上十一點,又有警察打電話過去;即便警察態度都非常好,感覺卻是一種騷擾。

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秘書蔡雅如表示,他們近來為稅改、勞權等議題,多次舉辦請願活動,也多次遭中正一分局、二分局員警的致電關切,這是以往從未發生的,甚至先前發了採訪通知,也被警方致電關切,不能不懷疑可能連某些媒體也會向警方通風報信。〔曾韋禎、黃敦硯/自由12.20.2008摘要〕

 

〔陳曉宜、林恕暉/自由12.20.2008摘要〕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以及公民監督聯盟,將於本月二十八日發起「搶救公視!監督國會大遊行」,但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昨天表示,他在十九日分別向北市新工處和警察局申請路權和集遊權,但新工處竟以未達活動前八天申請為由駁回,因此他們將如期以「走水溝蓋」方式抗議。

台北市新工處長吳俊賢表示,依規定申請路權應於八個工作天前申請,搶救公視遊行申請路權,已超過時間,因此無法核准。

何宗勳表示,他們依法在八天前提出申請,沒想到行政機關認定前八天是指「工作日前八天」,要扣掉週六、日,這種算法簡直就是在欺負老百姓!

何宗勳表示,這次遊行訴求包括:要求立法院立即解凍捐贈給公視的四點五億元預算、立即撤回箝制公廣集團營運的公視法第十三條修正案,以及要求公視必須提報節目等相關明細,始能動支預算的提案主決議,同時應立即開放隨選視訊系統。

何宗勳表示,如果立委堅持以政治黑手伸進公視,人民只有走上街頭,點燃改革烽火;在無法取得路權申請下,「改走水溝蓋,總可以了吧!」屆時將在立院前以人體骨牌的方式抗議。

 

參考資料:不分族群 白色恐怖傷口仍痛

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多一分包容 多一分互信

侵犯言論自由2

【蔡炳坤 中國時報2008.12.15摘要】

建中,是一所學風自由開放的學校,一向尊重各種意見的表達,以保障言論自由,以前如此,現在如此。此次馬總統以校友身分返校參加一一○周年校慶,某生對總統喊出「不要作秀、不要出賣台灣」的聲音,對此,校內師生的確有不同看法,但就像我們常引用的民主名言「我不一定同意您,但我尊重您」般,我在獲悉此事的第一時間就明確的表達「尊重」的立場,絕不會為此處分該生。

然而事發隔天,該生照片在蘋果日報刊出(以高一學生未成年,照片被曝光,實在不妥),學校基於擔心該生會被同學排擠、開玩笑或異樣眼光,甚至心情受影響,所以主動請班導師就近加以關心。這樣的決定其實有些兩難,若對該生不聞不問,學校是否太過「冷漠」;若由相關行政主管加以關心,也擔心被誤以為「施壓」,因導師與學生最為親近,由其出面應可達到關心又避免爭議才是。

在課堂中避免論及政治性議題,可以說是每所學校都再三提醒老師們的首要工作,難就難在分寸的拿捏亦屬不易。在教學的現場有時還得被動回應學生有關政治性議題的提問,就實務上而言,並不是每一位老師都可以掌握得宜,這的確是第一線老師所面臨的新挑戰。

該生的導師是一位教學認真的資深老師,在利用課餘與該生單獨懇談後,又基於關心全班學生的想法,在課堂上實施機會教育。本意希望同學注重言行修為、愛護校譽、專注課業,作為導師,其用心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但因為就當學生是自己的孩子般,所以在用辭上未有太多修飾,引起部分學生反感再向媒體投訴,因而造成軒然大波,這實在是始料未及。

身為一校之長,對於因此而造成社會大眾各種不同聲音的關切,深感不安,我要致上歉意,而且要明確地宣示:學校絕無打壓學生言論的情事。由於整個社會充斥著對立與不安,任何一個小小火花都有可能導致熊熊大火,人與人之間缺乏信賴感,彼此之間互不信任,再加上意識形態高漲,實在令人憂心忡忡。尤其是中小學教育,當教養化育的作為不再被信任,當寒蟬效應普遍存在於為人師者心中,這絕非我們所樂見。

當然,教育要從尊重每個孩子出發,讓學生有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與學習環境,也是當前教育的首要任務。尊重教師專業,與尊重學生言論都重要。忝為第一線的中小學教育工作者,我要誠摯地呼籲:我們的社會需要多一分包容、我們的教育需要多一分互信。(作者為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校長)

 

李鈞震:

1、蔡炳坤做錯的第一件事,讓沒有憲法知識的導師在課堂上胡言亂語。校長應該,找有專業憲法知識的人,為學生傳道、解惑。

2、蔡炳坤做錯的第二件事,平常沒有找專家為學校的老師上憲法課,現代社會,人人都胡亂說話,唯有以學術標準為依歸,言論自由所引發的問題,要以憲法專業知識為依歸。

3、蔡炳坤做錯的第三件事,沒有公開反對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教育要從尊重每個孩子出發,讓學生有充分表達意見的自由與學習環境,教育要因材施教,怎麼可以規定單一本教科書?那是基於什麼教育學學術理論?

4、由於蔡炳坤沒有公開反對郝龍斌的「一綱一本」政策,顯示自己不是沒有學術知識,不然就是道德感不足,學生、老師在此環境下,當然對權貴的壓力,寒蟬效應就普遍存在於為人師者心中,存在學生心中。

5、蔡炳坤做錯的第四件事,學生因為媒體而被侵害人權,校長沒有公開指責媒體侵犯人權、違憲,道德勇氣不足,以致沒有辦法保護學生,才造成後續問題;如果,第一時間校長就去告媒體侵犯人權,問題就不會發生。這也是蔡校長憲法、法治知識不足的結果。

6、蔡校長,應該在去讀法律系,半工半讀,做為終身學習的學生典範。

7、沒有知識水準的人,很難包容別人;沒有知識水準的人,很難被信任。

8、希望同學注重言行修為、愛護校譽、專注課業,作為導師,其用心其實是可以理解的。其知識程度就令人費解,一個老師如果真的體悟言論自由的真諦,平常的言行,一定會顯露出來,以身作則就可以感化學生,根本不必多廢話,平常就沒有憲法的修為,多說就無益,瞞不過聰明的建中學生。

9、學校只要有「五育均衡並重」的教育,學生絕對不會有心理問題,建中的學生,是不是五育並重?這才是建國中學最大的問題。每個學生都有藝術素養?社團經營能力?體能建全?

10、「然而事發隔天,該生照片在蘋果日報刊出,學校基於擔心該生會被同學排擠、開玩笑或異樣眼光,甚至心情受影響,所以主動請班導師就近加以關心。」其實,蔡校長根本不需要關心那個學生,應該公開在學校表揚那一位學生,將來建國中學的校友中,他可能是言論自由之父,給他記一個嘉獎,他絕對不會心情難過,這是蔡校長做錯的第五件事。

11、「在課堂中避免論及政治性議題,可以說是每所學校都再三提醒老師們的首要工作,難就難在分寸的拿捏亦屬不易。」政治,所討論的是現代公民對公眾事務的關心,全國第一等的高中,怎麼可以不討論?怎麼可以這樣鴕鳥?這是蔡校長做的第六件錯事。建中的所有教職員,每一個人都應該關心時事,每天都應該看三分報紙以上,這才是現代公民應有的行為。

12、校長、老師沒知識,避談公眾議題,這一種思維模式、教育政策,哈佛大學能接受嗎?柏克萊大學能接受嗎?你的教育手段是鄭瑞城下指導棋的嗎?高中生如果不培養對公眾議題的熱心與關切,台灣的民主能進步嗎?學生會有獨立思考能力嗎?

13、 「尤其是中小學教育,當教養化育的作為不再被信任,當寒蟬效應普遍存在於為人師者心中,這絕非我們所樂見。」現代的教育理論要告訴校長,在網路的世界,在資訊化的時代,年輕人應該學習什麼,不是由校長、老師決定的,老師必須跟學生競爭思想的創新、意識形態的自由度、知識的豐富度。

14、說實在的,建中學生自己看書就會進步,根本不需要老師教,需要老師教的,去補習班,一定教得比建中老師好,老師最重要的工作是作好好學不倦的典範。

15、建中的老師必須要有道德勇氣,要有現代的法治觀念,不必害怕什麼寒蟬效應,有話就說,說錯了就當眾悔改。蔡校長做錯的第七件事情,就是對自己言行所犯的錯誤,沒有清楚地對社會大眾道歉,隱瞞事實,這樣子長時間會養成虛偽的習慣,習慣一旦養成就很難改。

16、蔡校長做的第八件錯事,就是沒有事先跟馬總統說明清楚,建中的學生中可能有二二八事件的遺孤、白色恐怖的政治受難家屬,總統屬於公僕,應該有勇氣接受學生吐口水,要有這種心理預備,再來自由開放的建中,比較好。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在社會的地位的位階上,建中學生的地位高於總統,但是,蔡校長沒有這種民主認知,顯然還存在封建時代的思想遺毒。

17、蔡校長的第九件錯事,沒有告訴社會大眾,政府對於政治受難家屬的賠償永遠不夠,那一種痛苦多數的人沒有經歷過,應該要給予他們尊重,尊重他們的言論自由與行為。蔡校長的工作,不只是教育老師、學生,做為一個知識分子,還應該教育社會大眾與新聞媒體,若非如此,不配當知識分子。

18、馬英九如果具有政治智慧,就知道如何說話,可以消彌藍綠之間的衝突。首先,他必須為沒有交黨產而向社會大眾再次道歉,並且訂出時間表,還清所有的黨產給國家;接著,要再一次地細數、計算,蔣介石與蔣經國對台灣造成的傷害,同時也說明,這二十年來台灣的民主進步的成果,下詔罪己,衝突才有辦法消失。

參考資料:馬英九:萬方有罪 罪在朕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