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4日 星期日

建中的雙重標準

侵犯言論自由1

馬特爾

兩年前紅衫軍嗆扁的時候,建中學生公開嗆扁,就連北一女學生也一呼百應。但當時也不見建中與北一女校方對學生進行「輔導」,當然更不用說有老師「訓斥」學生了!

更重要的是,讀者別忘記蘇姓學生嗆馬的建中校慶當天,有其他建中學生諷刺前總統陳水扁的「貪污罪」,扮裝成阿扁模樣戴著手銬出場,並有學生模仿吳淑珍坐輪椅登場。雖然阿扁一家已經臭名遠播,但學生如此作為,早已違反「審定前,無罪推定」的法律常識。這又豈是所謂的中學「公民法律常識教育」?而校方對這些學生進行輔導了嗎?

前後兩件事,建國中學怎可以有雙重的教育標準?現在的教育就是可貴在開放與多元;因此,學生若願意對國家社會議題表達自己的聲音,著實是一件好事,校方當予以尊重才是!(作者曾任小學教師、現為博士班學生)

 

李麗菱

建中蘇同學在嗆聲當時,除了勇敢的表達自己的想法,但卻也緊張的遮住自己的姓名和學號,是害怕被秋後算帳吧?這表示學生自己認為「並不安全」,並不是被包容、保護的。建國中學,現在為什麼會給學生這樣的感覺?

至於校方的「主動關切」,若是擔心學生被同學的異樣眼光傷害,我認為是多慮了。高中孩子的人際關係有其既有運作方式,他們可以接受其他人同意或不同意自己的立場,並主動或被動的改變其同儕團體成員。他們也正在「自我概念(我議題)」塑造的階段,若嘗試自我發聲而被打壓,對孩子的自我概念及發展有極不利的影響

我認為校長的說法,並不足以解釋周老師的不當行為,這樣的「輔導」是給孩子帶來更大的傷害,就輔導的專業倫理上,早就違反的「對當事人的無傷害性」原則。(作者為諮商心理師) 自由12.14.2008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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