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言論自由12
【何醒邦/中國時報2009.06.27摘要】民主國家,有必要規範公務人員的政治行為,但行政中立理念要求的,是公務員不得基於政黨屬性或政治意見,不當使用公權力與公共資源。然而,並非所有透過國家資源支持的工作,都帶有公權力行使的性質,特別是教育與學術研究工作。
《行政中立法》將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的教師、及中研院在內的所有公立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納為準用對象,等於全然限縮了他們表達政治意見的權利。為何私立學校兼行政主管的老師可做的,公立學校相同職位者卻不能做?大學教授可以做的,中研院的研究員卻不可以做?
如此對相同性質的專業人員,採取不同待遇,讓以「中立」為名的行政中立法不中立。再者,《行政中立法》第九條為該法核心,規範公務人員不得從事的政治活動(條文稱「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但不僅定義模糊不清,更不合比例地侵害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講學自由。
兼行政職的公立學校教師,可能因在門口張貼綠黨的「寶貝老樹」文宣,而遭受懲戒。中研院有不少學者在大學兼課,在課堂上討論ECFA、公投、統獨、核四、蘇花高,也有可能犯法。
即使在戒嚴時期,眾多中研院研究人員及大學教授,仍有批判蔣經國與國民黨的自由。然而,在馬英九總統兼任黨主席後,反而因其「黨職」身分,讓部分知識分子失去針貶時政的權利,相繼噤聲,慢慢形成「寒蟬效應」。被剝奪政治表意權的公民越來越多,徒然招來反民主的結果。
【聯合報╱石滋宜/全球華人競爭力基金會董事長(北縣汐止)】一些政客享受選票帶來的權力滋味,卻忘了自己應該做的事是什麼,尤其是,原來應良性競爭的政黨政治,在政治意識掛帥下,變成只問顏色,不問真實。經濟專業決策可以因政治立場而任意改弦易轍。
一批人,假借民主正義之名,行自私自利之實,破壞誠信、製造假象、混淆是非、愚弄人民,在這種作假文化的侵蝕下,社會變成什麼都可以造假,劣幣驅逐良幣,搞得整個社會烏煙瘴氣,當百姓看到不公不義,又怎會滿意現狀?而這樣的文化,所造就的名嘴現象,也出現了名為批判,實則為特定政黨辯護的亂象。
因此,我很早就決定不再參加政論節目。我曾打電話給一位資深媒體主持人,告訴他,我感到非常的失望,節目上所談的議題,來賓們從來不聚焦,各說各話,根本無法對話,遑論釐清事實與真理。這些所謂的名嘴,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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