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報告書27
蔣中正時代,1964年9月20日,台大政治系教授彭明敏,和他的法律系學生謝聰敏 (日文《今日之中國》月刊編輯)、魏廷朝(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員)印刷傳單型《台灣自救宣言》一萬份,被警總保安處逮捕。
12月移送軍法處。翌年公開審判,4月以預備顛覆政府罪名,判處謝聰敏十年、彭明敏、魏廷朝各八年徒刑。11月,彭明敏經總統特赦釋放,謝、魏各減刑二分之一。(魏廷朝/著 摘要)
參考資料:
公民社會具體的展現,就是對政治、社會、新聞的關心。公共議題,引導現代人關心國家與世界所發生的大事,注意時代的潮流,明白自己權利所在,也了解社會的諸多問題,最後要實現社會正義與公平,維護人權,促進世界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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