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督導之投資中,一億八千六百萬美元,是在第一個CEO Braly時代注入,一億九千二百萬美元是陳磊時代注入。
我是在尹去職後,才任CEO,在我的任內台灣做最後的投資共三千八百萬美元,只佔總投資之六%。公司絕大多數的虧損、機翼扭曲度不對稱,後機身組裝外包美國廠商,及CEO盜用公款等問題,都在尹啟銘時代發生。
尹說,公司是在我擔任董事長及執行長後問題才發生,非但不是事實,且有卸責及嫁禍他人之嫌。國民黨立委要檢調調查我,以找出公司虧損的原因,是捨本逐末,且有利用司法打擊異己、將我污名化之虞。
尹推薦公司雇用陳磊做CEO,除年薪三十五萬美元外,還給他1,861,685股股票及一百二十多萬股之股票選擇權,光這兩項福利價值超過三千萬美元。它足夠雇用Braly(年薪八十五萬美元)三十多年,雇用我(年薪三十萬美元)一百年以上。
國民黨立委、媒體及名嘴說我自肥,其謊言不攻自破。報載尹曾說撤換Braly是因他薪水太高;但陳磊,卻拿取更高薪酬,可見尹的說辭有矛盾。又查陳磊唯一的飛機製造經驗,是在一家叫AASI的公司當過董事長、執行長兼總經理。
他誇口說他是世界華人第一位拿到FAA認證者,但據曾在AASI工作過的人透露,陳磊做的飛機品質差、認證不完全,又說此飛機在雨天及地面積水時不得飛,且飛行時飛機之起降架,無法收回機體內,故AASI之網站說,該公司沒賣出任何飛機,最後被迫關門。當初尹有去查這些資料嗎?
又陳磊的合約,並沒有經過薪酬委員會推薦,交董事會同意的程序。股票部份,亦沒送股東大會同意。它是由蔡春輝董事長一人,在2002年九月簽字生效。薪酬委員會在2003年十二月才收到它的影本。
陳磊也在2004年十月簽給自己1,861,685股之股票。這麼大的福利金額,為何私下決定,是否有隱情?是否有圖利他人?建議相關政府單位能調查真相。(作者為前華揚史威靈飛機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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