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3大修法風波 揭馬心態

獨裁者啟迪9

【摘要7.25.2009蘋果】中央研究院,不久前連署抗議《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院長翁啟惠更向總統提修法建議;同時不少學者教授也為文反對該法,認為將嚴重妨害學者們的言論自由。

馬總統執政以來,三大修法事件引起極大的爭議:《衛星廣播電視法》、《集會遊行法》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激起爭議的原因都是妨害人民的自由,包括集會和言論的基本自由,也是《憲法》明文保障的人身自由。

馬總統自己習法,怎麼會弄到違反基本自由的法條,都會擺到檯面上?讓人詫異。學的知識,還是頂不過性格和習氣的力量。馬和王清峰,都具有老國民黨最保守的性格和習氣,以致不知不覺間露出威權管制的心態,而提出這些反動倒退的修法。

《衛廣法》草案第20條加強管制新聞的製播,要求製播新聞及評論應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當事人認為有錯誤或遭到侵權,得請求停止播放,也可請求假處分,並要求損害賠償。這是對名嘴的封口條款。

更惹人矚目的是,法務部竟將此執法權力交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還另定罰則,無視NCC沒有執法權的限制,更無視《刑法》誹謗條文與民事賠償規定,還要重複立法,唯恐法網不嚴密。

本法的基本動機,是在保護政府官員的名譽,而不惜追究批評者的責任,這其實是政府濫權箝制言論自由的起點,後果可怕。而老《集遊法》本來就遭大法官釋憲認為有違憲之虞,馬政府竟要修得更嚴苛,把原有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不報備者罰五萬元以下,而且把遊行路線裁決權交給警方。

馬總統說:「任何人行使權利,都不能濫用,要適當管制」,與他在野時,紅衫軍示威時的說法完全相反。集遊惡法果然引來抗議,台大助理教授李明璁因違反《集遊法》被起訴,激起上百名教授學生「集體自首」抗議。

法務部的「名嘴條款」一波未平,「學者條款」、「教師條款」一波又起。在新的《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中受到規範的學者教師,以後都不能論政;發起政治性連署、站台、演講或主持集會,都可能違法被訴。中研院和大學的學者教師們,因此抗議他們人權和言論自由受到剝奪。這些修法事件,彰顯了一個事實─馬總統及其政府的心態,是威權的、管制的,是原汁原味老國民黨的老人體味。

【聯合報╱楊楚光/資深媒體人】新聞報導,馬英九昨日到台東、花蓮從事競選黨主席活動時,台東場的主持人在他入場時高聲宣布要與會黨員「起立迎接」,這種不合時宜的安排,再一次讓人領略到國民黨內的馬屁文化及傳統。

在各場活動中,涉案及形象不良的國民黨籍政客,時時緊貼著馬英九。而地方上的活動主持人,竟要具有選舉權的黨員,起立恭迎前來「拜票」的馬英九,這種種現象及安排,看不出國民黨有變革的跡象和誠意!

【摘要7.26.2009聯合報╱黎建南】馬英九篤定當選;選票多少並無意義,何時就職也是形式,馬完全掌握黨政大權,亦應負完全責任。馬英九既尊崇也想學經國先生,須知經國先生施政必嚴密規劃、嚴密組織、嚴密執行、嚴密監督、嚴密善後;今政府政策,規劃草率、組織鬆散、執行粗糙、監督敷衍、善後更是荒腔走板。內湖捷運、婦人闖府、軍中猥褻等等,均非偶然。

前年,日本朝日新聞社論批評台灣習慣災難、感覺麻木、指標降低,乃是暗諷台灣政府失能;一項民調也指出,台灣青年對未來嚴重缺乏信心。改革者必須切忌五化,改革才有希望。

一、頭腦不能僵化。

二、心胸不能窄化。中興以人才為本,而用人不應排除己異;有才有德者。歷史告訴我們,沒有年富力強的幹部,改革都是空談,都是遺憾。

三、眼光不能近化。政客與政治家之不同,在於前者看出遠益,後者只求近利。鄧小平一九七九年接見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即表明其改革藍圖規劃至建國百年。這些年台灣政府弱化的主因,乃當政者短視,只為選舉求一時近利,而累積長害,馬英九不應把眼光放在2012的連任,而應放眼於整個廿一世紀,台灣何去何從?

四、意志不能軟化。

五、腳步不能退化。民主,是台灣與大陸對抗及國際求生最大本錢,如集遊法表面是申請改報備,實質卻加上更多限制;百人自首是反諷民主退化;若馬不能施展改革能力,反擴張自己權力,則一切枉然。

李鈞震:

1、一個人做事會不會負責任?這跟權利大小無關,這是生活習慣。馬英九台北市長擔任八年,他的生活習慣就是不沾鍋、不負責任,這是跑台北市政新聞記者的共識。

2、黎建南要求馬英九馬上學會負責任,這是一種沒有知識水準的看法,也是沒有教育學基礎的看法,完全不符合《四書》的原則,也不符合《聖經》,更不符合《柏拉圖全集》,也完全違背所有的佛教經典。

3、黎建南昧於事實、習慣說謊。從蔣經國的親信,執行謀殺江南與陳文成的過程,就可以看出蔣經國規劃草率、組織鬆散、執行粗糙、監督敷衍、善後更是荒腔走板。

4、一、頭腦不能僵化。二、心胸不能窄化。三、眼光不能近化。四、意志不能軟化。五、腳步不能退化。這一切都需要高深的學問為基礎,沒有知識水準的人絕對不可能做到,黎建南個人就做不到。

5、馬英九經過了三十幾年,還考不上律師執照,打官司要請律師,連告侯寬仁這麼簡單的事情,還要請律師,顯然馬英九的法學知識水準很差;馬英九也沒有任何一張及格的財經證照,知識水準不如一般的高職生,誰敢否認!馬英九如果有一張一般高職生的電腦證照,絕對不可能發生未來週記的事件。

6、馬英九五育不均衡,首先、沒有專業能力;第二、沒有執行力;螺絲鬆散是從他台北市長八年養成的習慣。第三、馬英九沒有任何藝術欣賞與表演的能力;第四、馬英九沒有任何球類運動的能力;第五、馬英九沒有能力參與任何國際性的環保組織與人權組織,他一生都沒有這個經驗,一直到現在他還是不敢支持中國的人權運動、緬甸的人權運動、非洲的人權運動。第六、馬英九擔任過研考會主委、法務部長、台北市長等主管,從來都沒有讓他的主管業務通過國際ISO認證,行政效率差是他的生活習慣。

7、黎建南一定不敢否,中華民國有史以來行政效率最好的官員,是台北市長陳水扁,如果馬英九想要用人唯才,有才才有德,就應該打破用人的框架,不分黨派,不分族群,任用陳水扁取代劉兆玄,挾國民黨國會的優勢與總統之尊,逼迫陳水扁將行政院各部會通過國際ISO認證,以提升行政效率。

8、台北市長陳水扁,將台北市政府的行政效率、行政流程通過國際ISO認證,至今中國沒有一個官員做得到,台灣的國民黨官員也沒有一個做得到,郝龍斌、朱立倫、胡自強、鄭永金、林政則,通通做不到,黎建南一定不敢否認!

9、馬英九擴權,不是本性,是手段,他的野心只有諾貝爾和平獎,「為達目的,絕對會不擇手段」。這也是蔣經國的基因;馬英九敬愛蔣經國,遠勝馬鶴凌,好像蔣經國是他的生父,馬鶴凌只是他的養父。

【摘要7.26.2009聯合報╱王健壯】立委,每天忙著貼大字報開記者會、上電視,立法院好像變成了「發言院」,人人以對媒體發言為本業;至於審查法案,多數立委不是外行到不知所云,就是全憑一己或一黨之私為之。

試院版「中立法」之所以被立委那樣修正,就是因為少數立委對少數中研院學者長期不滿所致,個人好惡恩怨竟成為立法動機,天底下大概也祇有台灣的國會,才會發生這樣荒唐可笑的事。

馬英九當選國民黨黨主席後,第一件事卻應該要求黨團立委立刻連署提案修法,國民黨立委犯的錯,國民黨就有責任補救,否則錯誤的「中立法」,影響的不祇是少數學術研究人員的言論自由,而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品質。

【摘要7.26.2009自由】馬英九計畫與胡錦濤簽「和平協議」,然後在大選前一年的2011年與胡共拿和平獎。這個說法出於「天下遠見」高希均之口,他在2005年五月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採訪時鄭重透露。

胡錦濤與馬英九有什麼資格榮膺諾貝爾獎?諾貝爾獎的設立奠基在「道德價值參照系」上。這個「理想傾向」是依諾貝爾遺囑而來,缺乏此一道德維度,諾貝爾獎還算諾貝爾獎嗎?!胡錦濤是獨裁者,中共是專制政權,中國是極權國家,憑這一點,不要說和平獎,什麼獎都不可能落在中國身上。

2000年高行健得文學獎,是諾貝爾抗議「六四天安門」大屠殺的反向操作;到今天中國都不承認高行健,高的作品也不能在中國出版。胡錦濤如何可能得到諾貝爾的青睞?

胡錦濤血腥鎮壓圖博(西藏),雙手沾血的屠夫哪有什麼能耐拿「和平」獎? 更何況,達賴喇嘛已戴上和平獎的冠冕。諾貝爾和平獎頒給圖博精神領袖達賴於前,又要頒獎給加害的中共屠夫胡錦濤於後,不是自打嘴巴?和平獎的歷屆得主豈可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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