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9日 星期六

大話署長

語無倫次38

【摘要2009.08.29 戎華儀、何醒邦/中國時報】衛生署長楊志良,昨天再度語出驚人表示,「打疫苗時,一定會有人剛注射完,就往生」,將死因歸咎於疫苗不夠嚴謹;楊志良離席前,還特別向媒體提醒,大家知道每個人都會死,沒經過嚴謹病理檢查,不能將死因歸咎於疫苗,讓民眾畏懼打疫苗。

前衛生署長、中研院士陳建仁則認為,注射疫苗必有死亡說法,並非必然,除非國光製造的疫苗,未達國際標準。在場的國光生技公司研發長何美鄉,聽到楊說「可能有人打完疫苗,就往生了」當場臉綠。

對於楊志良的說法,前疾病管制局局長蘇益仁認為,SARS發生後,雲林縣某水利會長,打完季節性流感疫苗回家即過世,引發家屬抗議,經解剖查驗死因發現是心肌梗塞,和接種疫苗無關;另一例是一位民眾打流感疫苗,不到廿四小時即過世,解剖發現腦瘤出血才是死因。

【摘要8.29.2009余艾苔 蘋果】新上任的楊志良,過去兩天「一鳴驚人」,不但大槓媒體,還要追查觀眾;甚至坦言,未來可能有少數人打疫苗「往生」,讓人見識到,原來,來了位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衛生署長。

新流感防疫仍有很多漏洞,如1克流感沒有處方箋也買得到2疫苗數量不夠、3研發與施打緩不濟急等。不過,楊署長過去兩天花很多時間與媒體口水戰,嗓門大、姿態高,但卻流露出專業的傲慢

政論節目對爭議話題都是採圍剿、轟炸作法,從扁案、水災,到新流感都是如此,這是言論自由的一環,若有逾越尺度,主管單位NCC應出面。衛生署可以澄清謬誤言論,但署長先是罵「不齒」,後又批「沒常識」,繼而又要追究自稱是醫師的叩應觀眾法律責任,有點太過頭了。

新流感威脅生命,民眾有知的權利,政府宣傳本應加強。對於質疑,老是以教訓口吻或高壓姿態回應,不是公僕應有態度。何況,署長自己都會老實地承認疫苗有風險,為何媒體不能討論新流感的危險性?名嘴靠噴口水維生,署長可不是,有時間監看媒體,不如好好研究如何有效防疫。

李鈞震:

1、衛生署長,屬於公僕;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新聞媒體存在的主要目的,是替百姓教訓公僕。

2、署長,嗆媒體,等於公僕咒罵百姓的代言人,也等於公僕直接罵主人,這就是侵犯人權、違憲的行為。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

3、侵犯人權、違憲的行為,是馬政府的常態與生活習慣。我們多數的台北市民,用選票支持馬總統,就等於支持馬政府的官僚,持續不斷的侵犯人權、違憲的行為。

4、歡喜選,就要甘願受。蟑螂選民,投票給臭蟲團隊,很正常。我喜歡臭蟲,因為我們臭味相同、生活習性相似、品德一樣低級。

 

【摘要8.29.2009聯合報╱吳小惠/公(花縣吉安)】外甥女是台東女中的高一新生,廿七日參加新生訓練,一大早原本高高興興地坐公車上學,卻在校門口量體溫時,感受到師長的歧視

我妹是單親媽媽,還是八八水災的受災戶,靠微薄的薪水養兩個孩子,家中沒有電腦,因此外甥女無法上網知道她的編班情形。在量體溫時,想請量體溫的教育人員幫忙查一下編班情形,結果得到的答案卻是:「為什麼不上網查,大家都上網查。」孩子差一點當場掉淚,回家告訴她媽媽,我妹是心如刀割,氣憤學校如此歧視弱勢。

〔摘要8.29.2009施曉光、王寓中/自由〕立法院臨時會前天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兵荒馬亂之中,搞出烏龍!該條例有關企業紓困部分,竟在第十六條和第十九條重複出現;高層溝通後,考量內容並無牴觸、窒礙難行之處,為不影響重建,馬總統昨晚依憲法公布施行,瑕疵部分將待立院九月中旬開議後,再行處理。

【摘要2009.08.29中國時報】內政部規畫莫拉克風災全國追悼大會,預計動員五千人與會的規模,竟然限定罹難家屬只能推派五十人參與,理由是擔心出現激情災民嗆馬的畫面。

追悼大會是為了安慰往生者的亡靈,在莫拉克風災中罹難者的家屬,當然是這個活動的主體,內政部卻只給予百分之一的名額,不僅漠視罹難者家屬的感受,也更凸顯決策者的官僚思維

五千人的大會,有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宗教團體、工商界、學校和救災單位,洋洋灑灑看似壯觀,卻把罹難者家屬甚至災民,當作洪水猛獸,除了少得可憐的參與名額,還要在會場外設置抗議專區,目的是要供災民宣洩怨氣。這樣「反客為主」的追悼大會,究竟是在追悼什麼?

內政部說,家屬代表要有遴選標準,要由國防部、消防署來決定。依照主辦單位的邏輯,要辦一場「挺馬保劉」大會嗎? 規畫這一種荒腔走板的方案,無非就是想替長官搭建一個表演舞台,因此對於認能可能出現的民怨,必須過濾、篩選,務必將嗆馬因素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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