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張金策案

台灣人權報告書3

蔣經國時代,宜蘭縣礁溪鄉鄉長張金策,熱心參與黨外運動,致成為國民黨設計陷害的對象。1976年一月,被地方法院刑事庭以證據薄弱的「貪汙」五千元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被停職

他在交保候傳的上訴期間,參加「台灣政論」的編務。他獲得國際特赦組織人員的援助,於次年五月偷渡出境,逃往美國。(魏廷朝/著 摘要)

 

參考資料:

高雄市選舉走路工案 有罪特別費的未解之套不捨棄黨產 得不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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