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各國元首貪瀆比一比

殺戮戰場154

【陸以正 中國時報2008.12.15 摘要】特偵組,起訴陳水扁夫婦子媳四人;陳幸妤不在其列。陳前總統在土城看守所度過三十二天後,向台北地院周占春庭長承諾:不再到處演講,或挾持群眾拒絕出庭,獲得假釋。司法,才是民主最佳的保障。外國元首或總理貪瀆前例,可與台灣作比較,藉以印證司法獨立的重要性。

貝里斯總理慕沙,因挪用委內瑞拉總統查維茲,捐贈興建平民住宅二千萬美元的半數,支付他私營「環球保健服務公司」積欠貝里斯銀行的債務,被檢察官起訴後已向法院自首。慕沙當然罪有應得,也佐證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馬可仕自詡為抗日戰爭英雄,戰後當選三次眾議員,一次參議員。一九六五年以少數黨領袖當選菲律賓總統。他策動修憲,取消兩任的限制,從一九六五到一九八六做了廿一年多的總統,菲國財富被他搜刮殆盡。他的妻子伊美黛貪婪更甚,以三千多雙高跟鞋聞名世界。一九八六年菲律賓掀起人民革命,馬可仕夫婦逃亡到夏威夷。他們夫婦貪汙的數額,難以計算,僅被瑞士政府沒收,退還給菲律賓的就達六億八千萬美元(約新台幣210億元)。

流亡的馬可仕一九八九年去世,伊美黛卻出人意外東山再起。她帶了大批金錢回國,買通法院,幾場被控貪瀆的官司都獲判無罪。她不但當選眾議員還競選過兩次總統,雖未成功,嚇壞了許多人。一九九八年她禮讓給好友艾斯特拉達,一任後也因貪腐被人民趕走。

印尼的蘇哈托更不像話,他原是陸軍司令,藉反共之名迫使印尼國父蘇卡諾退位出國。從一九六七到一九九八,蘇哈托做了三十二年總統,最後因憤怒群眾上街遊行,軍方袖手旁觀,被迫辭職,總算無需出國逃亡,今年二月在雅加達逝世。他到底貪汙了多少錢,《時代雜誌》估計高達150億美元(約新台幣4700億元)。最難以置信的是,他的家族在印尼各個島嶼所擁有的土地,總加起來有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等於一個台灣那麼大。

今年八月十八日,巴基斯坦總統穆夏拉夫,雖有美國布希總統支持,終究不敵憲法法院下令調查,誰是刺殺曾任總理、去年底返國要和他競選總統的班娜姬.布托女士幕後黑手,被迫下台。巴國人有86%認為他就是主使。八月初,反對他的人民黨聯合其它小黨在國會對穆氏提出彈劾案。總計四四二名參眾兩院議員中,已有三五○名參與連署,穆氏被逼得無路可走只有辭職一途。

穆夏拉夫本是陸軍總司令,一九九九年發動政變,推翻民選政府,自任總理;兩年後索性自封總統。他十年來搜刮民脂民膏,總數超過1550兆盧比,折合238億美元(約7400億新台幣)。他假民營化之名,把國營企業賤價賣給和他有關係的紙上公司;而受益的家族,和穆氏非親即故,其中自然有對價關係。九月六日,班娜姬的丈夫、五十三歲的札達里當選總統,結束了穆氏的專制統治。

陳水扁一家貪汙所得的金錢,和前述幾位相比,除慕沙外,或許只能算小巫見大巫。亞洲三位大獨裁者,從來無需為洗錢傷腦筋。相形之下,台灣總算比它們進步。但司法訴訟曠日費時,不知國人有無等到三審定讞的耐心。

李鈞震:

1、陳水扁的官司,還沒有三審定讞,應該無罪推論。陸以正,顯然沒有這種現代公民應有的法治素養。

2、阿扁有沒有罪?那是他家的事;律師、法官、檢察官負責就好。但是,沒有知識水準的人,在新聞媒體上亂說,會誤導社會大眾的法律知識,會危害社會。

3、司法,絕對不是是民主最佳的保障。社會大眾的知識水準提升,才是民主最佳的保障;司法品質排第3名。大學教授與媒體提升知識水準,是第2名。

4、新聞媒體與大學教授的知識水準如果不提升,司法人員的知識程度絕對不可能好;司法人員沒知識,怎麼可能會有司法正義。

5、如果中國時報,放任陸以正這種沒有法律知識的人來誤導社會大眾,台灣絕對不可能民主會進步。

6、陸以正的知識程度也可疑,蔣中正、蔣經國、李登輝三人聯手,把國庫的錢搬進國民黨黨庫,超過新台幣六千億,監察院已經調查清楚。陸以正不知道?沒有道德感吧!具備奴性吧?另外,蔣宋美齡盜取故宮國寶,還沒有還。

7、陸以正,為什麼沒有現代公民法治常識、沒有道德感?依據「上樑不正下樑歪原理」、「近朱者赤原理」,陸以正的父母、師長、子女、同事、朋友都沒有現代憲法、刑法常識,也都沒有正義感。

8、阿正,錯不在你,你只是年幼無知,該多讀書了。不能再危害社會了!

參考資料:

陳長文:不捨棄黨產,得不到尊敬

馬英九:檢方在偵訊過程中扭曲證人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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