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立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往昔有「法院是國民黨開的」之說法,迄今仍洗刷不清;不料,如今似又出現「立法院是為國民黨而開的」之說,令人憎惡!

幾名國民黨籍立委,意圖修改選罷法,將選舉訴訟由「二審定讞」改為「三審定讞」;後因輿論反對而縮了回去。詎料,如今竟傳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又悄悄將該案送入明日院會準備進行二讀程序,誠可謂目中無人,膽大包天。

法律,應是超越黨派的正義標準。而選罷法,更是維繫選舉品質及公職人員素質的重要準繩;二審定讞,並規定各審級應於六個月內結案,顯然對端正選風及制裁僥倖已經發生了警示作用,否則就不會有立委冒大不韙,試圖修法解套。

立院採多數決,國民黨佔絕對優勢,唯立院的多數,必須能夠在立法時維持超越黨派的正義標準;絕不可仗著多數,而扭曲立法正義,遑論訂出為少數涉訟的國民黨立委解套的法律?國人若因此認為「立法院是為國民黨而開的」,國民黨的形象毀了,立法院的公信力也毀了!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國民黨在立院佔絕對多數,卻迄今罕見其善用多數來改善執政團隊及立法院的形象;反而常見其展現多數傲慢,如「財產不明來源罪」迄無下文,又如李慶安國籍事迄未了結,如今又傳欲將選舉訴訟改成「三審定讞」。這樣的多數,如何對得起社會託付?【摘要2008/12/11 聯合報】

 

【張瑞雄/花蓮壽豐(大學教授)中國時報2008.12.11 摘要】政府蠻橫,小心怒火燎原。在民眾生活很苦的時候,政治更需要清明,否則人民的苦將變成憤怒,那就會很可怕。準此看最近執政黨的兩件事實在令人搖頭。

第一件是國民黨立委日前提出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當選無效官司由二審改為三審確定,並由國民黨立委臨時提出,經表決後排入議程,連國民黨自己的立委都批評:「太離譜!」這種爭議的案子都敢偷渡。

第二件是有關立委是否具美國國籍案,美方既已函覆,外交部沒有理由不公布美方函覆內容。既然如此為何不公布內容,而要幫美方或立委背負責任。

選罷法的修法是司馬昭之心,三審要定讞已經不知拖了幾年,立委任期早已結束。要避免冤枉好人,應該朝改進司法的品質著手,而不是把審判的時間拖長。至於立委是否具雙重國籍案,歹戲拖棚,如今美方有回函,外交部卻不敢公布,難道把老百姓當白痴來耍?

國民黨完全執政,但從一些國營事業人士的安插,立法院的立委表現,都讓老百姓在生活艱苦之外,更感覺生氣,而憤怒之火是可以燎原的。

參考資料:

巴爾札克啟迪8:立法者 專找人麻煩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