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是政黨責任政治!李慶安是國民黨提名參選的立委當選人,獲得大安區選民,選票包含為期四年的服務期,所以李慶安的辭職,國民黨當然應該負起政治責任!現在,國民黨為了參與補選,正在辦理黨內初選,參與人大多為該黨的台北市議會現任議員,而且都是在市議會中連任多屆,他們為了這一席位,不但必須背棄與民之約,還要在這不景氣時機中,籌措競選經費!為的是什麼?是理念?是責任?是名利?
而國民黨呢!要先為李慶安的辭職,失信於立委選民,又要為補選提名了市議員參選,再次對市議員的選民違約?政黨責任云何哉?!
國民黨在本屆立院中,已擁有絕對多數席次,黨員加上黨友,掌握了四分之三以上的票數,被反對黨與媒體指為「一黨獨大」,但顯然效率不彰,甚至於行政院送審的總預算,都未能在會期通過!為什麼?陽光法案的難產,正是國民黨放棄政治責任,呈現「一黨獨霸」政治權力的明證!
現在國民黨在立院的席次,不會因少了李慶安這一席,有影響票決輸贏的問題,但在台北市議會,卻有「一個都不能少」的責任,因為民進黨市議員對國民黨執政的攻擊火力,並不輸立法院民進黨團!國民黨抽調市議員,到立院接受訓練,無視對選民四年任期的承諾,去爭一席「不傷筋骨」的缺額,是大黨的格局嗎?
作為一個大安區的居民,我認為這次補選李慶安的立委缺額,國民黨最好不要提名參選,不搞動員,讓大安區的選民擁有自由選擇支持對象的空間,免除了「一黨獨霸」的惡名!豈不更好! 【資深新聞從業者 阮大方 蘋果2.7.2009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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