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功能,除了旅遊、航運、國防、商業活動外,由於世界人口膨脹、環境汙染、資源消耗,占全球面積71%的藍色海洋,已經成為人類未來重要糧倉與能源供應者,如何透過海洋綜合治理,與國際合作來達到永續開發海洋資源,理應是未來海洋專責機構的重要工作之一,不應被排除。
畢竟該機構成立主要目的,在端正過去我國海洋事務職掌切割過於零碎,散見多個部會機關,各自為政,根本難以推動總體國家海洋政策的缺失,為了有效實施綜合性海洋政策,必須排除切割和過細分工的弊病,是以該機構應該是我國海洋事務的決策機關,而不只是協調的功能。
至於該機構的位階高低,則端賴「海洋」在國家未來總體發展的重要性而定。以同樣標榜「海洋立國」的日本為例,該國生存發展確實與海洋緊密結合,人民所攝取的動物性蛋白質約40%來自水產品,消費全球鮪魚捕獲量三成以上,且99%的進出口貨物依靠海運。
近年來,受到海洋環境惡化、海洋生物資源減少、能源自給率低(僅4%)、海上運輸線潛在危害以及自然災害頻發等影響,人民生存環境和條件受到威脅,加以與中國、南韓、俄羅斯等鄰國,在東海油氣開發、領土爭議、以及專屬經濟海域的畫分等問題上,存在不少紛爭,導致民間強烈要求政府應提振海洋實力。
經深入檢討發現,主要原因在於過去有關海洋事務一直政出多門,在現行體制下,經濟產業省管海底資源開發、農林水產省管水產、文部科學省管研究開發,國土交通省和環境省則分別管海上保安和海洋環境安全,各省之間聯繫有限,欠缺一個海洋的整體戰略所致。
為此,日本政府除了制定「海洋基本法」與「海洋基本規畫」外,更在內閣官房設立由首相擔任總部長的「綜合海洋政策總部」並由「海洋政策擔當相」統籌推動曾橫跨多個部門的海洋政策包括:漁業及海洋資源開發保護、海域安全、海上保安等等,全力整合強化海洋政策讓其一體化,充分展現出日本成為現代化海洋國家的決心。
歐盟則認為要處理好與海洋關係,不僅要有創新海洋產業,還要求決策者應具創新精神與創新思想,不能只考慮從海洋獲取利益,應將海洋視為有機整體,同時要求各成員國,應以全方位視野來統合新的海洋政策。
一直以來台灣主政者,對海洋認知相當膚淺,海洋立國甚至只是政治的一個圖騰,而官僚們在乎的是官位的高低與升遷,整個台灣也只停留在「食魚」文化的層次,完全看不到「海洋」文化的視野與格局。在制度、法令、思想、行為沒有鬆綁之前,不管成立的是海洋委員會或海洋部,台灣只能算是「海島國家」離「海洋國家」還有一段遙遠的距離。(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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