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主祕疑涉貪瀆 檢調搜索NCC

貪污腐敗6

(中央社 林長順23日摘要)檢調偵辦中華電信採購電腦設備及耗材圍標弊案,意外查出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 (NCC)主任祕書吳嘉輝,疑涉向廠商收賄。檢調今天搜索NCC等6處,並約談吳嘉輝等6人到案。

吳嘉輝是 NCC成立以來,第一名捲入貪瀆弊案遭檢調約談的官員。吳嘉輝過去擔任過交通部電信總局廣電技術處處長、交通部電信總局副局長,之後他升任新聞局副局長及NCC主任秘書一職。

檢調發現,吳嘉輝在民國90年至96年間,疑利用自己及家人帳戶,收受廠商款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500萬元。檢調清查帳戶後發現,與吳嘉輝有金錢往來的廠商與他所負責監督的第一類、第二類電信有直接關係。

經長期蒐證後,承辦檢察官林宗志,於今天上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 NCC、經貿數位商務公司及吳嘉輝住家等6處,並約談吳嘉輝及繆姓、趙姓廠商與3名證人到案。

李鈞震:

1、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 (NCC)主任祕書吳嘉輝,疑涉向廠商收賄。全案還沒有經過三審定讞,現在應該無罪推定。

2、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 (NCC)成立以來,爭議不斷、專業不足,成員幾乎都是由國民黨操控。

3、上梁不正,下梁歪,(NCC)主任祕書吳嘉輝有問題,NCC的主委怎麼可能沒問題?按照新聞學的比例原則,這一件事情NCC的主任委員,一定要負比較多的責任。

4、NCC委員,都要經過立法委員審核通過,才能夠擔任,所以,立法院的絕對多數是國民黨立委,當然也要負起責任,誰敢否認!誰敢不沾鍋?

5、公務人員會跟廠商交涉、收回扣、收賄,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從扁政府嗎?絕對不是,從蔣中正時代就開始,歷經蔣經國、李登輝時代,公務人員收賄已經養成習慣,當然到了馬政府時代,習慣還是改不掉。除非,修改陽光法案。

參考資料:

NCC委員 找兒子當司機

228事件 前立法院長劉闊才500萬保命

蔣經國清廉嗎?愛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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