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驚爆 警官扣毒自己販毒

林政則政績2

【摘要6.23.2009聯合晚報╱張念慈 王慧瑛 羅緗綸/新竹】警界大醜聞,警界今天爆發偵辦緝毒案的警官涉嫌販毒,並包庇毒販的重大醜聞,新竹地檢署、北機組和新竹縣市調查站上午動員160餘人,同步搜索新竹市警局一、三分局,追查謝姓警官和另六名警官與警員涉嫌包庇毒蟲,甚至販毒,包括七名官警在內的50多名涉案對象,陸續被帶回調查,震撼警界。

據了解,檢調單位在查緝毒品時,從毒蟲口中,獲悉「有警官販毒」,檢調多方查證,認為訊息可靠,展開布線,上午行動後,果然在謝姓警官的辦公室與住處搜出毒品

檢調蒐證發現,兩線一星的謝姓警官,曾主辦緝毒業務,竟涉嫌私下「藏毒」,扣下部分毒品提供毒蟲「養線民」,在案件處理上,也出現對部分販毒者,改辦只是吸食毒品,隱去刑責較重的販毒行為。

調查人員進一步發現,謝姓警官不但扣毒、供毒,他還取得毒品來源,最後也販賣毒品,由於有固定貨源、購買人消息逐漸在「藥圈」傳開。上午檢調同步搜索,帶回警官、警員和毒癮者共50多人追查,至於除了謝姓警官,其餘警員、警官是否也涉案參與同謀,若涉案販毒多久?正進一步追查。

李鈞震:

1、警察有沒有收賄、貪腐、販毒?還沒有三審定讞,都應該無罪推定,視為無罪。

2、但是,依照檢察官的習性,應該將嫌犯長期羈押,押人取供,比照阿扁辦理。以防他們潛逃出境、串供。

3、雖然這樣確實是侵犯人權、泯滅人性、無恥至極,但是,為了不要雙重標準,應該先全部羈押起關半年再說。

4、上樑不正下樑歪,檢察官應該搜索新竹市長官邸、王卓鈞官邸,說不定,有更重大的發現。

參考資料:

鄭永金涉收賄百萬 判無罪

市長跑遍世界奈何依舊短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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