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71
【摘要8.26.2009蘋果】行政院為加速安置及扶助災民,昨核定土地流失且房屋全毀的災戶,在公股銀行的房貸將一筆勾銷、也將協商私人銀行比照,估計符合條件的災戶共297戶。向農漁會信用部貸款的農漁民,擔保的土地、魚塭或設施因風災流失,貸款也將由農漁會承受,農委會估算打消的貸款金額約12億元。
李鈞震:
1、這個政策很好,苦民所苦。但是,符不符合社會正義?
2、如果只有這次88風災的受災戶適用,其他人都不適用,下次颱風也沒有,上次921、辛克樂颱風也沒有。那這就是嚴重的族群歧視,政策大小眼,完全不公平。
3、社會福利,一定要適用絕大多數的百姓,並且是長期的,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不然,就會變成賄選。
〔摘要8.26.2009自由 黃佳琳/高縣〕總統馬英九昨中午在高縣內門鄉順賢宮和原住民災民座談,馬隨後提出三項安家計畫,卻當場被災民拒絕,災民嗆:「不要再端出其他的菜色,強迫災民接受,我們只要回家!」
馬所提的三項安家計畫,不被那瑪夏鄉災民接受,災民指出,他們如果在平地租屋或購屋,政府能提供的補助只有兩年,兩年後,他們何去何從?他們也不想住軍營,只想回到過去能每天聚會、唱歌、跳舞的日子,且他們的祖靈都在山上,貿然遷村,只會斷了自己的根。
另名民族國小的教師說,學校與社區部落的關係緊密,且原住民學校,是傳承原住民文化中最重要的一環,如今山上的孩子都被安排在平地上課,文化傳承不再,「政府不能以安遷為由,行滅村之實」。還有信仰基督的原住民提到,不想住在「佛教」蓋的組合屋,且希望政府用基督長老教會主導追思禮拜,讓他們也能追悼先人。
【摘要8.26.2009自由◎ 潘翰聲】行政院版「災後重建條例」第十二條的強制遷村條款,毫無災民參與的配套措施,有違憲之虞,更明顯違反聯合國禁止歧視、災民充分知情和適當參與管道、救災及重建過程中須有人權監督機制,等國際社會之救災及重建三原則。
而條文前半所謂「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劃定特定區域」,原本在水土保持法第十六條,就有劃特定水土保持區的規定,以復育須特別保護者之環境敏感土地,政府十幾年來不做,趁這次災情震懾民眾之後大力推動,則是假借環保團體的手,大刀揮向原住民。
政府與政客,長期製造環保界和原住民的假性對立,包括馬告國家公園、石門水庫等議題,災區原住民將在今天(二十六日週三)早上前往總統府抗議,依循全球綠色憲章「尊重多樣性」與「生態智慧」的核心價值,我們關心環境的朋友,必須要站出來做原住民的後盾團結起來。
真正核心的課題是,山區的開發者是誰?許多肇禍的漢人,偏偏將原住民推到第一線。經建會曾在二○○四年做過山地利用調查研究,海拔五百公尺以上226億元的產值,原住民只佔70億元左右。更不用說退輔會所佔據大片的清境農場等高山森林遊樂區,許多都已經轉包給民營財團,為什麼不還給國家?還給原住民?還給大自然?最應該立刻遷下山的,是政府帶頭破壞環境的開發行為。
而山區寬四公尺以上的產業道路,長達八八五○公里,等於二十二條中山高,這就是漢人農業上山的癌細胞路徑。馬英九要把原住民遷下山,請先收回中橫復建的支票,並仔細評估阿里山公路復建的利弊與效益,把阿里山鐵路送給財團,並偷渡飯店開發案的BOT,也該立刻叫停。
國民黨版粗糙、暴力的災後重建條例,萬萬不可在短短兩天半之內,吵一吵就強渡關山,不僅是為了護衛台灣寶貴的原住民文化多樣性,也是為了捍衛台灣的山林。(作者為綠黨發言人)
【摘要8.26.2009自由◎ 尤天鳴】行政院會通過災後重建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中央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慮或違法濫建之土地,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迫遷居、遷村。」
分明就是給予政府無限擴張的權力,完全沒有讓當地的原住民族參與遷村決策的機制,也違反了「原住民族基本法」最基本的精神,就是政府在原住民族地區之任何政策及建設,必須先行知會當地原住民族。
雖然這一次的重建條例所編列的預算高達一千億元,但是對於原住民地區之災民,通篇只有硬體重建的工程,完全缺乏生活重建的內涵,不能真正引入幫助災民恢復生活和經濟。
救災的工作相當重要,但是聆聽災區,尤其是原住民族災區的居民心聲,更為重要,請政府官員拿出同理心,以及對於原住民族之「基本認知」,重新思考原住民族地區所需要的重建模式。(作者為台灣發展研究院原住民族發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摘要8.26.2009自由◎ 張德謙】立法院開始審查行政院送出「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的主要問題,該草案偏重於住宅重建,而忽略部落生活及產業重建。
其次,該草案嚴重排除在地人民參與重建的權利與意願。此草案在未能充分諮詢在地人民的意見下,匆忙通過,又無需經立院充分討論下,直接逕付二讀。豈可拿已受過風災磨難之苦人民未來的永久居所開玩笑。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向重視人民與土地的關係,並且以民主代議制度凝聚共識,訂定目標和計畫。此次災後重建涉及住屋、產業、文化、家庭、心靈等多重層面,因此本會鄭重要求馬政府,應該在災區各地召開「聽證會」,聽取在地居民、部落耆老的意見與心聲。(作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
【摘要8.26.2009自由 鄒景雯】馬英九在總統大選期間,對原住民說了一句「名言」:「我把你們當人看!」,一年多後的今天,原住民部落遭受八八水患重創、滅村,馬政府拖延救災的責任,尚未追究;居然繼而在重建規劃上排除原住民代表參與,理由是「災民的意見太分歧」,因此意圖以「菁英獨裁」逕行指導原住民該怎麼生、該怎麼活,這種腦袋,有把人當人看嗎?
劉內閣做出此等決定,力保他的馬,當然要概括承受,已送到立法院的「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當然必須透過黨政運作迅速修正調整,但連續兩天到那瑪夏鄉巡災的馬遇到質問時,卻把問題完全推卸給立院,先說他沒有權責處理,後來又「建議」由原住民立委提案較具時效。
一個總統兼準執政黨主席,既然解決問題的能力,如此薄弱,搭直升機到第一線去是消耗汽油嗎?原鄉的存在,具有生存、地理、文化、社會變遷各種因素的彙總,一個成功的遷村,除了照顧到避險的目的外,一定要把上述所有條件都考慮在內,尤其要以住民自決的價值,來共同參與及執行,才可能將阻力與後遺症盡可能地化解。
曾在今年五月,批准兩項國際人權公約的馬英九,是否記得到底簽了什麼?作完了秀就忘了這些基本原則?政府雖負責政策擬定,但角色應是溝通協調者,絕非沙文式的主導者,這個過程不是數學的演算,還有人文的關懷,需要細膩,不能粗暴。如果天災與人禍導致原鄉第一次滅村,目前國民黨一黨專斷的重建作法,將是第二次滅村,若此,未來的重建之途已可預見勢必荊棘滿佈、坎坷難行。
李鈞震:
1. 中國國民黨的黨產,超過六千億新台幣,放著不捐款幹什麼?馬英九個人的基金會,有大企業家的捐款,也累積了數十億,不拿出來救災民要幹什麼?
2. 百姓受天災所苦,一方面自己要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不應該不沾鍋,不應該全部都推卸給國家,由納稅人來負擔;但是政府必須要盡力照顧好孤苦無依、完全失去生活條件與能力的弱勢。
3. 農會或銀行,如果取消了災民的貸款,這涉及公共利益與社會正義的問題,必須要一視同仁,不可以厚此薄彼。而且對每一次風災災民的幫助,要有公平客觀的標準,不能說這次有,下次沒有,或這次有,上次沒有。
4. 天災,造成人民的痛苦,當然有全球氣候的問題,但是,中國國民黨必須要為救災行動遲緩、拒絕外國援助等人為疏失,負起責任。完全執政,就要完全負責,何況馬英九已經是準黨主席,要完全負責。黨產拿出來吧!不要再捨不得了。
5. 馬英九比較貪財,還是阿扁?看樣子,馬英九更貪財,捨不得黨產拿出來救災。
6. 馬英九這樣地吝嗇、小氣芭樂,應該是馬英九的支持者,非常認同的做法。龍配龍,鳳配鳳,跳蚤一定選臭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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