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雅靜 蘋果11.19.2008摘要】台北縣政府昨日公安會報中提及今年共稽查三件重大水源污染案件,其中一件涉及偷排污水的「業者」,竟是國營的自來水公司,環保局月前獲報大漢溪水受污染,發現排放污水的暗管,追查後竟是板新給水廠所設的雨水管,上周開出六十萬元重罰。
北縣長周錫瑋昨也指示政風處事進行調查,痛罵水公司排污水實在太諷刺,「根本是只准州官放火。」環保局表示,八月時獲報大漢溪與三鶯橋下水源混濁,當時還誤以為砂石業者又偷排污水,追查後才發現偷排泥水的暗管,竟是板新給水廠所設的雨水管,排放出的污水都是水廠內過濾池中的廢水。
環保局長鄧家基昨表示,過去查到不法業者都是拆除相關器具,並命停業,「但這次總不能把自來水廠拆掉。」並在上周依《水污染防治法》開處六十萬元罰鍰;政風處長徐大光則說,也將會協請對方政風單位一併調查執行人員是否有怠忽職守等問題。
對此,板新給水廠長抗子樵則大喊冤枉,強調埋設的管線為合法的雨水排放管,至於當時拍照存證的污水,也是廢水池滿,才溢流出去,並非故意排放污水。
李鈞震:為什麼淡水河在國民黨主政下,經過10年,仍然污濁不堪?原因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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