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評論4
【蘋果11.19.2008摘要】台灣百業蕭條,政府這時當然是在救火,就不能慢條斯理還拿水瓢澆水,而要集中資源把大量水短時間內灌進火場,過程中也許會浪費些水,滅火效果卻一定好太多。
比起過去半年的一些重大政策,馬政府這次發放消費券的決策明快許多,對於是否應該排富與限定用途,也甩掉了怕事、怕罵、老想討好所有人的瞻前顧後作風,即使仍然被批評做得太晚太慢,不過這個政府總算有點GUTS了。
天下沒有完美的政策,也沒有不罵人的反對黨,但在混亂世局中,徬徨不安的人民更需要一個有作為且敢作為的政府。馬政府過去半年很多方面表現不及格,消費券決策是滿江紅成績單上,少見的藍字。
李鈞震:
1、很抱歉,余艾苔的知識廣度是紅字;消費券決策,仍然是愚蠢的紅字。
2、消費劵決策,是一種變相賄選;也沒有對國家的長久發展有貢獻,刺激完年底過年前的景氣,2個月之後,景氣又會衰退,又再發一次?劉兆玄,純粹是奢侈風氣的煽動者。
3、消費劵,如果改為「教育文化消費劵」更好,看藝術表演、購買圖書、學習藝術技藝、繳學費等等文化教育性的消費,不但能直接刺激消費市場,同時,厚植文化藝術產業。這個不做,未來10年,台灣一定落後給許多亞洲國家。
4、對於中低收入戶,另外再給參加職業訓練的生活津貼、消費折價劵。
5、政府應該,在各級學校增加體育、藝術課程,增加體育、藝術師資,一方面可以解決失業問題,同時,增加人民五育均衡的素質,活化運動產業、藝術產業。這是可以救急,又對長期有用的政策。
6、總算有點GUTS了,加上沒有文化教育的眼光,遲緩人變成莽撞漢。
【蘋果 盧信昌11.19.2008摘要】已經債台高築的國家財政負擔下,難道資金充裕利率低,就不需考慮經濟振興的效果與自償性?單靠全民吃吃喝喝過好年,當真就能挽救台灣經濟嗎?發放消費券是否會有所得增進的效果呢?是否能引導經濟循環的發生,而有信心強化後的樂觀呢?
發行消費券,當然會增加短期消費開支,由政府舉債也一定低於個別人借貸的利率;但是卻不能改變消費者對於恆常所得的認知,也無法保證支出的增加就會有創造就業的效果,特別是當消費券只被用來當成買菜錢,省下沒用的現金則被轉存成私房錢!
反之,要讓這筆支出帶動更大的買氣與就業增進效果,那麼發放的方式與使用範圍就要確保有衍生消費行為的發生,有消費性服務的提供,有提升未來生活品質的資本貢獻,以及能在國內產生就業創造的效果等原則。在開支項目上也應該預先有所規劃分配,最好要能鼓勵對健康生活的追求、對良好嗜好與品味的養成,以及培養勞動就業力的效果。例如發放對象,應該優先給在學學生。
此外更要鼓勵多多消費具有服務創造、與良好嗜好的養成的活動,例如未來在做現金兌換時,政府可以接受一塊錢的消費券換抵一塊半的才藝學習,因為這些才藝與語文學習活動既能創造就業,具有消費延續性,又能改善當事人的就業力,誰曰不宜?
台灣無論在經濟結構與社會民情,均有似於日本的型態,消費支出的比重也遠低於歐美國家。當以貿易出超為帶動經濟成長的方式不再可恃時,我們必須指出不應該在財源籌措容易的假象下,只讓未來的子孫背負高額的債務負擔。【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研究所教授、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 】
參考資料:
http://tw.myblog.yahoo.com/jw!GVovYu6XEQUAIKTNVMwgnORt/article?mid=485&prev=492&next=478&l=f&fid=23
http://earthk2007.blogspot.com/2008/10/blog-post_9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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