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兩岸交流 接待場地不應調整國旗布置

中央社2008.12.22 摘要

媒體報導成功大學學生會,接待對岸訪賓時主動撤國旗,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今天表示,在兩岸交流過程中,台灣接待場地不應該、也不適宜調整原有國旗等布置,以平常心對待即可。自由時報報導,為接待天津大學學生來台參訪,成功大學學生會主動撤除活動場地上的國旗。王郁琦上午在總統府接受媒體記者訪問時,做上述表示。

王郁琦指出,兩岸之間的交流,可以促進彼此了解,這樣的互動應該是正面的事情。但也要提醒所有接待大陸人士的相關單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民國86年制訂「接待大陸人士來台交流注意事項」,其中第10點規定,「接待單位應向大陸人士表明,基於國際禮儀,應尊重我活動場地內國旗、國父遺像及國家元首玉照等原有精神禮儀布置。對於變更布置之要求,應說明我方立場並予拒絕」,這個規定已經存在很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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