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 星期一

台囚待遇最差 打通電話五千人民幣

【梁鴻彬/中國時報2008.12.01摘要】余明恆的獄友林先生表示,幾乎所有台囚家屬,都有與余明恆母親相同的狀況,想要用錢打通大陸司法,卻落得財空人去。

一位楊姓獄友說,當初被捕,要台灣家屬匯了五千塊人民幣,才換得打一通電話回台灣通知家人。另一位獄友則說,他家人花五、六十萬打官司,甚至入獄後,每陣子還要花個兩、三千人民幣打點獄卒。

林先生說,光是福建莆田監獄的台籍囚犯,就有近五百人,同與外籍囚犯關在一起,但台籍囚犯所受到的待遇卻是最差。林先生說,外籍囚犯可以向外投訴,換得使館人員的探視,但台灣人卻礙於兩岸現實投告無門。

林先生說,大陸監獄不但有探視名單的限制,要先審核報准才能探監,而每次面會只能有半個小時,透過電話一解相思,台灣家屬舟車勞頓往返一趟,已屬不易,甚至都要準備金錢、茶葉或名酒等打通關節。台囚非但地位低,在監獄內還要從事勞動生產,獄方甚至用生產量作為減刑的標準及控制手段。

林先生說,福建、上海、廣東、北京等地的台囚加起來已達數千人,政府絕不能漠視不理,而台囚減刑、假釋及保外就醫等司法權益,及獄中生活、勞動等人道狀況,更需要政府關心重視。

【呂昭隆、梁鴻斌 中國時報2008.12.01摘要】關在大陸監獄的台灣受刑人,究竟有多少?僅福建莆田監獄約有五百名台灣受刑人,可見一斑。

一位服刑十四年獲釋的林先生,在獄期間,無論是海基會或紅十字會,除了家屬親人,沒有任何官方、半官方或民間團體前往獄中探視。相較於其他關在大陸的「外籍犯」,數以千計的台灣受刑人,成為兩岸交流的「死角」,得不到政府任何援助與關懷。

大陸監獄人權,惡名昭彰。國際人權組織每年均會對大陸獄政提出抨擊。台灣受刑人如果沒有錢,服刑期間備加折磨,政府在大陸沒有官方單位,海基會在大陸也沒有據點,受刑人「遇事」只得自生自滅。

綜合數位刑滿返台人士的說法,政府可以幫助台灣受刑人的作為有:一、透過兩岸協商機制,讓海基會或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前往大陸各監所探視台灣受刑人。二、受刑人遇有重病或急病,由海基會或民間組織指派代表,在獄方戒護下能夠保外就醫。三、如有台灣醫師義診團志願為受刑人健康檢查,可由海基會代向大陸獄政單位專案申請。

四、爭取放寬台灣受刑人家屬探監時間。台灣家屬前往大陸探監,舟車勞頓,一次卻只能會面半小時,政府應替家屬爭取更長的會面時間與次數。五、替受刑人爭取合理權益。如受刑人在監代工,無論是做電子零件或其他產品,應發放工資等。六、替受刑人爭取合理公平的減刑制度。

 

【中時小社論2008.12.01 摘要】911恐怖攻擊,造成美國重大人命財產損失,但是,讓全世界留下深刻印象的,竟然是美軍刑求人犯的影像;在台灣,扁家收賄,但是,由於主管機關毫無人權概念,邱義仁剃平頭的模樣,會不會進入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書?並且反而扭曲了扁案的重點。

如果說,為了管理,被收押者一定要理平頭,則似乎多數被押者,沒有遭受同樣待遇,就連其他因扁案被收押者,頭髮也完好如初;而且,如果管理是一個理由,若被收押者是女性,難道,也都要剃平頭?

講白了,在邱義仁頭髮上動手腳,擺明就是要羞辱他。但是,不要說邱到現在還未被定罪,即使未來法院判定他貪汙或是協助扁洗錢,監所也不能對其人格進行羞辱,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早就為現代國家待犯人的方式,立下明確規範。

扁家洗錢案如滾雪球一樣愈滾愈大,但是質疑特偵組或法務部公平性的聲音也不斷,原因,則是相關單位對人權毫無概念,陷司法於不義。有權力的人,不可濫權謀利,但是,現在看守所這種「只要你落到我手裡,不管你以前權力多大,我都可以對你為所欲為」的手法,很悲哀的,卻反而呈現了另一種濫權,掩蓋了偵辦扁案真正的意義。

 

【朱建陵 中國時報2008.12.01 摘要】由台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捐資一億元人民幣成立的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去年成立時即以「教授治校」為號召,但日前卻傳出因高層壓力,而取消發給原北大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聘書的規畫。賀衛方由於擔心為自己及北大帶來更大的壓力,昨天對此不願再表示意見。

現年四十八歲的賀衛方,任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十三年,在大陸學界被視為司法改革的鼓吹者;在實務界和輿論界,則被視為憲政、民主、法治思想的布道者;但在一些人眼裡,則是一個具有「異端色彩」的多事者。年前的「西山會議」風波,賀衛方就是其中的要角之一。

辭去北大教職的賀衛方,原擬依約前往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但卻得到光華法學院「無法接收」的訊息。對於光華法學院的態度改變,有傳聞指出,是浙江大學受到浙江省委的壓力,而浙江省委則是接到來自更高層的壓力。

光華法學院仍沒有脫離「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的大陸高校管理體制,光華法學院得到的只是一些「特殊政策」,最後的決定權還在學校,而不是光華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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