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重建公視監督體制

侵害新聞自由5

魏玓、劉昌德 中國時報2008.12.17 摘要

上周立院國民黨團黨鞭林益世立委提案,要求公共電視動支經費需經行政主管機關核可,聲稱此舉是要「監督公視」。此一提案等於是將公視改造成政府電視,違反普世公共媒體的建立精神與運作原則,除了國民黨意圖藉著這些過程上下其手,外界很難想像其他的答案,也引發公視及觀眾和民間團體的強烈抗議。

民主社會裡面所有被賦予權利的公共建制,包括立法院在內,都應該有某種接受監督的機制,公視以公共預算行公共之事,又哪有不該被妥善監督的道理?問題是,林委員的提案卻給了一個謬誤的答案。行政機關經由預算箝制進行直接控制、或者國會中各政黨對預算進行政治審查,都只會掐死公共電視。

那麼,究竟怎樣的監督是合宜的?首先,我們得確認公視的建制性質,才能合宜地談監督。公共媒體建制,是當代民主國家的一個特殊設計,其目的是創造一個不為國家或私人企業所控制的公共平台,達成包括提供所有公民高品質內容服務、呈現社會和文化多樣性、以及促進政治民主等任務。

因此,它既不是行政機關的一部份,不受立院直接監督;也不是私人媒體企業,所以不歸特定行政機關轄管。為了保障公共媒體的獨立自主,監督的原則和建制可以從三個面向來說明:

第一、整體管制架構。除了在法律上賦予公共媒體特殊地位、明訂義務與責任之外,還需建立一套評量其內容是否履行責任的標準,包括基本普及率、及提供新聞資訊或弱勢族群服務之節目比例,等相關規定。

再者,更需要設置一套監督建制,用以評估公共廣電機構的整體表現。雖然各國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最重要的共同原則是:以事後報告和長期評估為原則,並分散監督主體,避免單一機關主控公視。以英國BBC為例,董事會為自我管制主體,傳播主管機關可提供政策建議,但不介入運作;BBC董事會每年向國會提供年度報告,接受國會批評和建議;最後每隔十到十五年,女王會任命獨立委員會,定期重新檢討BBC的預算和任務,等於是對BBC最關鍵的考核。

第二、內部稽核和組織民主。除了前述董事會作為民眾代表,負責在內部從制高位置監督公視的運作和成果,公視在營運層次尚須訂定節目製作準則、設置財務稽核單位,以及透過組織民主精神,讓公視員工適當參與決策和檢討機制;而且以上相關資訊,都應向社會以及相關機關公開。

第三、公民社會的參與和監督。公視負責的主要對象,其實是全體公民,但是因為公民社會缺乏跟政府、國會相應的組織和權力,需要法令設計以及公視主動建立管道,來讓公民學習和參與,例如設立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的閱聽人諮詢委員會,以及其他各種節目反應調查機制。

最後,我們必須指出,要討論公共媒體功能和任務,「監督」並非是最好概念,而應是「確保」。僅僅聚焦監督,只能說是謬誤地看到硬幣的反面。硬幣的正面是,必須提供公視足夠資源,特別是穩定經費使其得以妥善運作。要確保公共媒體發揮應有的積極功能,保障跟監督同樣重要,保障與監督並行,才是認真看待公共媒體之道。(魏玓為交大傳播與科技系助理教授,劉昌德為政大新聞系助理教授,二人皆為媒改社執委)

李鈞震:

1.      魏玓、劉昌德,二位大學者,是不是應該去司法院,請大法官釋憲,立法委員可以那樣亂搞嗎?林益世所做的動作,都違背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基本精神。

2.      傳播學者,應該開一個學術研討論,就林益世、洪秀柱等立法委員的行為,進行論文比賽,同時將論文刊登到國際媒體上,收錄在教科書上,讓那些立法委員永垂不朽。

3.      教授們最重要的工作,是去發覺比自己有才華、有潛力的學生,讓他們有發揮的空間跟機會,為新聞自由、傳播學作出更大的貢獻。

4.      媒改社的學者們,應該自己開部落格,用平易近人、淺顯易懂的語言,教導社會大眾正確的觀念,賞析優秀的媒體作品,提升社會大眾的知識素質,並共同監督國會、媒體的發展。

5.      公視在國民黨的操控下,看樣子是保不住了,傳播學者們能不能透過網路、部落格,來彌補公共電視不存在的缺陷,教導社會大眾新觀念、新知識,並且建立新的媒體溝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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