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岸評論31
【陳一新 蘋果3.10.2009摘要】只有涉及主權部分讓渡、統獨或國體變更的問題,才有必要舉行公投。例如,1975年,英國曾舉辦公投決定是否加入「歐洲共同體」。1990年代初期,歐洲許多國家也公投決定是否接受「歐洲聯盟條約」(馬斯垂克條約)。這次兩岸經合協議只談經濟,不涉主權,自然無公投必要。
像我國當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一樣,對國內某些產業必然會產生負面影響,但在政府提供配套措施後,這些不利影響已減至最低。未來兩岸即使簽訂這項協議,也不會開放大陸勞工、毛巾、農產品等來台,搬磚頭砸自己的腳。(淡江大學美研所教授、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
【蘋果3.10.2009摘要】首先,台灣過去對中國過度依賴的出口,在中國逐步削減加工出口,並增加勞工福利(《勞動合同法》)之後,台商生產成本暴增,虧損、倒閉連連,台灣經濟也遭到重創。中國的「騰籠換鳥」政策(以升級產業替換污染及勞力密集的加工出口),加上提高勞動成本,等同消滅台灣經濟中出口的大部分。這個現象早在金融海嘯發生前就開始了。出口過度依賴中國已嘗到惡果,簽訂ECFA不是更加依賴中國嗎?
其次,不簽ECFA台商和外商固然會出走中國,但簽了之後由於東協國家和台灣可以免稅將原物料進口中國,使在中國的廠商享有優惠,台商與外商更會加速移去中國設廠。如何解釋這個現象?廠商出走表示台灣將有更多人失業,稅收更少,經濟成長更差。
第三,台灣出口中國的產品並不是與東協國家競爭,因為種類和檔次不一樣。我們在中國的競爭對手是韓國,所以把簽ECFA當做對付東協的手段是錯誤的。但若為了對付韓國則有一定的功效,因為韓國擔憂衝擊它的國內產業,遲遲不和中國簽貿易協定。我們簽了ECFA,中國貨物進口台灣零關稅,政府難道不擔憂衝擊國內產業?
所以,台灣簽訂ECFA的目的應該是透過這項協議,讓中國同意我們和東協十國也簽訂類似ECFA的貿易協定,打通通往東協的路徑。中國阻止所有國家跟台灣簽自由貿易協定,理由是那是主權國家間的條約,若能也以ECFA的模式簽訂,台灣將可與東協國家的廠商競爭包括中國、東南亞在內的廣大市場。馬總統若能講明白,並把條文公布給社會,並在立法院討論表決,我們支持馬總統大刀闊斧果斷地去簽署,不要再優柔寡斷了。
李鈞震:
1、陳一新說:只有涉及主權部分讓渡、統獨或國體變更的問題,才有必要舉行公投。是沒有常識的說法,世界各國的公民投票,其內容琳瑯滿目,不限於政治、經濟議題,只要人民想公投就可以公投,這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常識。
2、貿易談判,不是只有關稅問題,一定要平等互惠,所以公平的談判台灣一定不可能占多少便宜,不用想得太美好,但是也不會太壞;如果談判技巧太差、喪權辱國,推翻掉就好。孫文也曾經推翻一切不平等的條約。
3、經濟發展,不是只靠簽約、關稅。更重要的還有1研發的投資,2專利權的獲得,3人力素質的提升,4政府行政效率的提升,5建立法治的公平正義社會,6環境保護。這6點都遠遠比簽什麼約重要。
4、所以,不論能不能簽成功,都是小事一樁,馬英九講得太誇張,好像提一個633的口號就可以救經濟一樣。
5、馬英九在總統大選前,提出633政見,陳一新沒有反駁,顯然沒有國際觀,也沒有經濟學常識。
6、若能也以ECFA的模式簽訂,台灣將可與東協國家的廠商競爭包括中國、東南亞在內的廣大市場。誰說的?這樣的說法沒有根據,中國會繼續阻止所有國家跟台灣簽自由貿易協定,這一點不會改變。
7、到現在,簽約的好處與缺點,馬政府的各財經官員,各說各話、各自表述,根本沒有共識,沒有客觀的數據評估,沒有學術理論依據,亂七八糟;陳一新的說法也與劉兆玄不同調,亂七八糟。
8、台灣如果在WTO的架構下,要簽貿易談判,都可以;也要把眼光放在歐盟,跟歐盟簽貿易約更好。
9、陳一新的專業是政治學,不是經濟學,不要亂開口評論自己不專業的事情,誤導社會大眾、汙染社會大眾的視聽;蘋果日報的主編也沒有知識水準,亂刊登沒有常識的言論,降低報紙的品質。陳一新的財經知識水準,不如蘋果的主筆,當然更不如網友。
10、如果淡江大學的學術水準,超過哈佛,台灣的學術水準就是亞洲第一,當然就可以領導亞洲發展的方向;如果陳一新的學生是歐巴馬,台灣要加入聯合國就輕而易舉。但是,為什麼不行?知識水準的問題。
11、阿新,要立大志,要用功,要乖,淡江大學要靠你了!
參考資料:趙文衡 簽訂ECFA的唯一好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