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岸評論49
【摘要5.30.2009自由社論】馬英九總統昨在貝里斯說,我一向主張台灣的前途必須由二千三百萬人決定,涉及主權議題才需公投,我提出的兩岸簽ECFA,勢在必行,不須由人民公投決定。
比較以上兩段話,可以看出「馬總統如惡僕、惡僕如馬總統」,他們的共同點在欺主賣家產,歪理卻振振有詞、越權仍盛氣凌人,目中無「主人」,更無「人民」。
總統只是人民的最高「公僕」,人民才是「國家主人」,這個僕人卻騎在主人頭上,要簽ECFA賣掉台灣財產,卻聲稱這不涉及主權議題,不算大事,他說了就算,不必由國家主人公投? 這種說法不但主僕易位、更是惡僕獨裁!
台灣如與中國簽ECFA,數百萬勞工工作權恐將不保,農民及農業將遭中國農產品傾銷重擊,很多行業將因市場被奪被迫關門,但是,在馬英九眼中,這些只算是「小事」?
ECFA涉及台灣經濟自主性淪喪,今天,簽了有如賣身契的ECFA,把台灣經濟主權賣掉,明天,政治主權又如何能夠存在?但是,這在馬英九眼中,也只是「小事」?
他說ECFA不涉主權,就不准公民投票,他說ECFA勢在必行,就一意孤行硬幹,對這種欺主賣產的惡僕,人民身為國家的主人,必須起來反對他、阻止他、驅逐他、打倒他,否則,台灣終將被他賣光光!
從廣東東莞以金錢補貼,鼓勵當地台資企業返回台灣上市,即可看出中國對台灣經濟拉攏兼掏空的最新做法。以最淺顯的經濟道理說,在台灣被馬政府搞到經濟創紀錄的衰退10.24%、失業率接近6%民不聊生的當下,構成經濟成長主要動力的民間投資亟待提升。
尤其今年第一季民間投資大幅衰退41%,台灣最需要改善投資環境,以提升投資意願,吸引內外資金投入促進產業與就業的實質經濟活動。此時,包括曾經外移中國的台灣企業在內,如果願意返回自己的國家投資,猶如鮭魚洄游,正受歡迎。不過,東莞所鼓勵的,卻是台資企業到台灣股票上市,這顯然是到台灣籌措資金,不是到台灣投資,而且是「以股票換鈔票」,配合中國進一步掏空台灣。
實質言之,鼓勵境內的企業,到別的國家股票上市,各國鮮見。中國既然宣稱這些台資企業績優,且具一定規模,理當協助其在當地股票上市,增進其股市績優籌碼。如今,東莞政府反尋常之道而行,足見其間頗有蹊蹺。
就我國的角度來說,股票上市公司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必須資訊公開透明,財務報表準確無誤,且接受主管機關監督查核。台灣與中國之間,由於中國蓄意打壓,至今未能官方平等往來,接受中國境內企業前來台灣上市,有如台灣金融業者前去中國設行,我國主管機關無法實質實地進行監管。既然政府無以進行必要監理,當然不應准許其公開上市,否則投資人與存款大眾的權益,都將如墜入黑暗而無底深淵,毫無保障,這是金融與證券管理最基本的職責與常識。
中國其實還有更嚴重的問題。有如國際權威的《經濟學人》( The Economist )近日所報導,根據兩項仔細的研究報告,中國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尤其是收益數字,並未如實反映真正狀況,常有美化虛飾、作帳情事,難以取信投資大眾。
中國社會作偽成風,從奶製品到山寨貨都不稀罕,即連國家經濟成長統計也出現作假情況,近年備受國際質疑;如果為了配合掏空台灣與經濟統戰,區區財務報表膨風,當然小事一樁。然而,連中國投資人也不信的資訊,豈能容許拿來台灣換取大眾資金?這是台灣公眾出於自保,所必須堅決反對的。
李鈞震:
1、美國加州與世界各國,一天到晚公投。多半都不是涉及主權議題,都是日常生活的重大決策。
2、馬英九說,我提出的兩岸簽ECFA,勢在必行,不須由人民公投決定。這是違反憲法精神的。
3、馬總統在台灣、在美國讀書,憲法成績都不及格,加上跟隨一輩子沒有實行憲法人生經驗的蔣經國,當然完全不懂憲法。
4、政府的所有決策,都必須經過國會審查、監督,或經過人民公民投票表決。縱使表決過的事項,也可以再次表決,這是民主國家憲政的基本常識。
【摘要5.30.2009周倪安 自由】馬英九總統在貝里斯再次強調ECFA勢在必行,且利大於弊;他也反對在野黨要求ECFA交付公投,他說公投不宜太氾濫。他還說,如果要拿ECFA來公投的話,那麼還有其他更重要的問題也要公投,將來代議政治也許就不必執行了,民主政治要靠代議政治,如果什麼事情都要人民投票來決定的話,這個政府會癱瘓掉。
請教馬總統,您說利大於弊,可否詳列出來簽署後的利弊?對中方和對我方的利弊? 您說現在是代議制,如果什麼事都要公投,政府會癱瘓掉,您確定您是留美的嗎?
二○○八年美國在選總統時,光是加州,政府就依人民的意志另提出十二題的公投題目請加州人民決定,包括舉債興建地鐵、圈養畜產動物的方式……等,
您所領導的閣員如果對於一個題目的公投,就覺得中華民國政府會癱瘓,那筆者覺得留學美國是不是打混的太嚴重?完全沒有學習到美國主權在民、尊重國民的精神,不然就是您的閣員能力不足!(台聯青年小組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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