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官司啟迪144
【摘要6.22.2009鄒景雯/自由】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宣布,將在本周發起政法界的連署,就扁案偵查期間引發的刑事訴訟程序涉及司法不公問題,進行聲援,這項連署書的內容,據稱將要求停止羈押、釋放陳水扁,做為一個自許與人民站在一起的反對黨,聲援任何個案,都遠不如要求通盤徹查所有曾受不當羈押者的共同人權,來得更加名正言順,而且理直氣壯。
就陳水扁及其家人涉嫌貪腐的這個案件而言,包括違反偵查不公開、以內規改變承審法官等理由達到延押目的,至今羈押已長達半年,其侵犯人權的疑慮,確實備受法界訾議,同時辦綠不辦藍的選擇性辦案現象,早已重創皇后的貞操,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台灣只有陳水扁一人受到司法不公的待遇嗎?沒有麥克風的廣大人民中,有沒有其他人的司法人權也受到濫權傷害?如果一個政黨是挺司法人權,而不是挺個人,則其所聲援的對象是不是應該更具有全面性?才更能與社會擴大對話,使現代化公民理解一個國家的司法是否上軌道制度化,不僅攸關這個國家的民主品質,更與每個人的切身權益息息相關,這才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
因此,要「挺司法人權」,民進黨的訴求就應放諸四海皆準,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人人適用,不該只針對特定個別的政治人物量身裁衣,不該是消除一時壓力的權宜措施。同時,聲援的內容訴求更要清楚定調,一個涉嫌犯法者應獲致公平審判的空間,不以押人取供非法取證,有罪者必須接受法律制裁,這是進步社會的指標,絕不在為特定個人行為背書。
唯有以大格局看待當前台灣司法的病灶,任何個人才有機會在這個架構下獲致人權的保障。否則不但失去了正當性,當權者也必然會以抹黑的手法輕鬆加以污名。馬政府上台一年,已經藉由消費陳水扁,逃避其施政無能、繼續遂行制度性貪腐的劣行,台灣不能繼續陷在當權者所期待的,挺扁與反扁泥淖中不可自拔,把話講清楚,目標設定正確,是民進黨的責任,做不到,做不好,就只有被消滅。
李鈞震:
1. 民進黨可以做的事情,自由時報本身都可以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應該要求別人做。
2. 台灣的羈押法沒有水準,不僅是台灣的法學者的共識,也是全世界法律界的共識,王清峰的知識水準不允許她有能力做改革,馬英九的知識水準當然就更差,他根本搞不清楚狀況。但是這件事情關係到全民的人權與社會公義,民進黨做不到的地方,自由時報早就該自己做。
3. 民進黨在國會是極少數,根本沒有什麼政治影響力,他對社會的影響力應該不如閱報率全國第一的自由時報,所以,許多違反社會正義的法律,自由時報要用清晰、簡單易懂的白話文,來教育社會大眾。
4. 中國時報的社論與評論,經常太文言文,絕大多數的社會大眾根本不清楚他們在講什麼,這是他們的閱報率逐年下滑的主因;自由時報白話文程度,比蘋果日報差,這就是那個八卦報銷售率跟自由時報差不多的主因。
5. 自由時報應該開一個專欄,專門報導司法不公的實際案例,許多因為司法不正義的受害者,滿腹委屈,沒有地方申訴,自由時報應該派記者專訪,哪怕是十年前的陳年舊案,都應該公諸給社會大眾知道,同時要清楚地點名那些敗類的檢察官與法官。
6. 有知識深度的報導,也可以用淺顯易懂的白話文表達,如果主編沒有能力讓國中生看得懂,那麼就應該要換人。
7. 自由時報也應該派記者,訪問每一個在監牢裡頭的受刑人,了解是不是有冤獄或是有委屈,是不是還有像香港監獄風雲的情節在台灣發生?
8. 監獄,應該是修身養性、訓練技能、教育感化、社會再教育的「學校」,而不是以暴制暴、處罰社會化能力不足的集中營;獄政應該如何改革,新聞媒體也要負責任。
9. 全台灣錢最多的政黨就是國民黨,總資產超過新台幣六千億,不管他們在野或執政,都應該為社會正義負最大的責任;李登輝與宋楚瑜的政黨,也相當有錢,新聞媒體也應該要求他們負起社會不正義的責任;瀕臨破產的民進黨,隨時有可能解散,新聞媒體不應該要求他們太多,他們能做的事情都比新聞媒體要少,致少資產上,自由時報就比民進黨多很多。
10. 新聞媒體唯一可以要求民進黨的,就是他們所有的黨公職人員,都應該再進大學讀書,轉型成學習型組織,這樣子他們才能重新得到社會的信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