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鈞政績30
〔摘要6.22.2009林嘉東、楊培華/基隆 自由〕警政署三令五申,偵防車只供犯罪偵防勤務之用,基隆市警局卻仍爆出,核撥給偵查隊的新偵防車,長期遭已配有座車的分局長「借用」,甚至傳出借用期間挪為私用;由於分局長一人佔用2車,讓基層頗不以為然。
基隆市警局去年10月購進6輛全新銀色2000西西偵防車,被基層踢爆,只有1輛用於偵防業務,另5輛全停在地下停車場,供「市警局」長官使用;去年11月經本報披露後,這6輛全新偵防車,已核撥給少年隊、保安隊及4個分局的偵查隊使用外,另有4部3000西西,供副局長、督察長等人使用的座車,也一併配發給分局供偵防勤務用。
事隔半年,本報再獲消息,指全新偵防車雖撥給各分局等基層單位使用,卻仍被部分「分局」長官以「借用」之名,長期霸佔。配發到警三分局的3000西西偵防車,名義上雖供偵查隊使用,但鑰匙卻一直放在副分局長謝茂樹,辦公室內。
另外,基層爆料說,二分局分局長孫福佑,原配有座車,卻向偵查隊借新偵防車用,久而久之淪為孫福佑專車,白天洽公時用座車,晚間則供載友人出遊專車。
目前二分局堪用的偵防車僅3台,不僅新的偵防車遭分局長霸佔,分局長官要用車時,也向偵查隊調車,曾有辦案人員在埋伏時,因偵防車不夠用,常接到分局其他長官來電,希望辦案警員把車開回給長官使用,辦案人員只好收隊、「交車」,讓基層頗不以為然。
〔摘要6.22.2009姚岳宏/台北 自由〕台北市信義警分局,爆發詐領加班費案,交通組警員陳戊寅,涉嫌從96年起找人代簽出入登記簿,詐領加班費逾10萬元;法務部政風室會同市調處人員接獲檢舉,前往信義警分局展開調查,並由分局督察組將陳某及涉嫌代簽的4名官警,以貪瀆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4名在不同時日涉嫌幫陳某代簽的官警,當時均在辦公室辛勤加班工作,卻因一時心軟,替當時佯稱有事在外的陳某代簽,不慎觸及法網,事發後他們主動向督察人員承認犯行。警界人士說,員警除固定薪水及加給,另有一筆超勤加班津貼,而外勤人員不受內勤1個月僅能領20小時之限制,最高可領到1萬7000元,幾乎所有外勤官警,都會想辦法找人代簽出入登記簿,此案僅為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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