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21.2009蘋果 陳國偉╱蘋果】許多家長送孩子到跆拳道館練武強身,但孩子回家時全身是傷、衣服上血跡斑斑,你能接受嗎?女教練辣手懲童,5打1車輪戰,噴鼻血。
台北縣一名12歲男童,前天因學跆拳道遲到,竟遭魔鬼女教練脫褲鞭臀,還派5名高壯國、高中學員,以車輪戰方式輪流上陣對打,男童被打得無力招架、鼻血狂噴,返家後母親發現愛子全身瘀傷,氣得帶去驗傷並擬提告,她怒控:「這已超過體罰與訓練的限度,打死人誰負責?」
因遲到而被嚴懲打傷的陳姓男童,剛從北縣三重市光榮國小畢業,陳媽媽說,受傷的次子,小二起就在三重市「群武跆拳道館」學跆拳道,她的丈夫、長子都擅長跆拳道,「我分得出訓練的尺度,這已構成傷害。」
女教練陳玉燕(30歲)是跆拳道五段,具國家級裁判資格,也是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專員,和三重體育會跆拳道委員會副總幹事。她以教學嚴厲聞名,學員遲到每分鐘罰十元,還要趴在地上接受籐條鞭臀。對於家長指控,她強調,懲罰與訓練方式「事前都有經過家長同意」,5人輪流對打是正常訓練。
奧運金牌國手朱木炎表示,跆拳道在訓練時,的確會以一對多輪番對打練習,「但下手要有輕重。」雖然訓練時難免受傷,但一個小六生對打後全身是傷,「教練在控制場面上是有問題的。」
奧運銀牌國手、現任立委黃志雄也指出,任何訓練都應注重安全,應適度佩戴護手、護胸、頭盔等護具;教練會採輪流訓練,有可能是當事人實力超強或是懲罰,「應先了解教練的心態是訓練他,還是教訓他。」
基隆高中跆拳道校隊指導教練張家豪說,通常對打練習分自由式與約束式,前者須全副武裝,尤其是保護頭、胸部,後者僅須簡單護具,「但對打練習,須點到為止,並避開對方頭部。」實力與量級不宜相差懸殊,通常以相差一級為宜。
律師姚本仁指出,教練或教師雖有懲戒權,但無論家長是否口頭同意,一旦管教失當造成受傷,就得依《刑法》中傷害罪,得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北縣教育局表示將派員了解,若該道館未立案,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罰5萬至20萬元,另也將調查不當體罰事宜,協助家長追究業者是否觸法。
在2004年雅典奧運為我國踢下奧運史上第一金的陳詩欣,以及去年北京奧運跆拳道場上打死不退的蘇麗文,在學跆拳道的過程中,都曾經歷嚴厲的處罰,陳詩欣說:「在選手的訓練中,被打是正常的。」對於現在很多家長送孩子去學跆拳道健身,她和蘇麗文都建議:「最好能分班,分成選手班跟健身班,會比較好。」
陳詩欣6歲起跟著教練父親陳偉雄學跆拳道,「在我的印象裡,體能和體罰是一樣的東西,只要表現不好或違反紀律,就要吃棍子。」她說,在訓練時,「打是為了妳好!」這句話常出現在她腦海中,「比賽完被打、被罵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沒有打、罵等於沒教,因為會怕,注意力才會集中。」除了體能技術磨練,她最難忘的是,有一次在國外集合遲到,當時父親二話不說,當眾一巴掌打過來,「我就像陀螺一樣原地打轉。」
蘇麗文也有遲到被罰的經驗,不一樣的是,教練是用飛踢伺候。她說:「教練一腳踢在我肚子上,我從樓梯滾下去。被踢了馬上爬起來,回到教練面前立正站好,很怕教練叫我回去,不用來了。」
回憶起訓練辛酸,蘇麗文最記得小學五年級時,「我剛練沒多久,教練突然叫國中生跟我對打,第一次把我踢到站不起來,但第二次我就把學長姐踢哭。」現在也是教練的蘇麗文,回想以前被踢受傷,都不敢跟爸媽說,回家後裝著沒事,很怕被知道了就不准再練,但她也建議,分班學習比較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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