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鈞政績34
【摘要7.8.2009蘋論】警察吃案,很可惡,但竟然吃得理所當然、心安理得就更可恨了。有幾個人開車到墾丁遊玩,遭飆車族毆打成傷,車也被砸毀,報案後兩警局互相推諉,受害人指出其中一間警察局涉嫌吃案。
同時,天母一林姓女子,在書店看書包包被偷走,報警還遭警方譏諷說,天母人這麼有錢,被偷些錢還報什麼案,之前有人被偷10萬也沒報案云云,像個警察說的話嗎?警察還說是侵占,不是偷竊,不想理會,可是調出監視器看,明明就是行竊。有這種警察,我們還需要強盜嗎?
被打成傷,車遭砸毀,這是滿大的罪行,也能吃案,那什麼案不能吃?挺扁派應該敦請那些警察去幫阿扁辯護,好把扁案吃掉,連骨頭都不吐。想到我們納重稅供養警察,等我們有難時,他們卻推諉吃案,就覺得自己很賤。真不如養隻狗!

〔摘要7.8.2009吳世聰、蔡宗勳、陳恩惠/自由〕嘉義市陽明醫院前急診室主治醫師林政憲等人,詐領保險費案中,保警蘇春展知法犯法,以手術刀加工傷口,治癒後,再自行扳裂傷口,製造自撞車禍假象,以「一傷多醫、輪流住院」方式,在三個月多月內,向七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19次,詐領96萬元,是所有案件金額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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