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男被毆命危 警竟以傷害辦案

周錫瑋政績16

【摘要7.7.2009蘋果 羅國甫、潘志偉╱台北】北縣新店市一名男子,去年中在住家附近市場買菜,未料遭四名惡漢持棍棒痛毆,男子當場多處骨折、顱內出血、肋骨斷裂,一度命危,傷重住院三個多月。

未料警方竟以傷害罪受理報案,雖然事後改為殺人未遂,但家屬對此相當不滿,控訴:「根本是想大事化小,變相吃案!」日前向媒體與民代投訴。

對此警方解釋,當時新店分局碧潭所據報後,立刻派出警員江忠旺、蔡明穎及一名實習女警到場處理,也通報一一九將季男就近送往慈濟醫院急救,警方強調,當天下午蔡明穎便赴季家,對季妻做筆錄,後開出傷害罪三聯單。

不過,季妻昨痛批,警方是在十餘天後才展開偵辦,根本錯失破案先機,她說:「我曾問警察,當初為何不調閱監視器畫面,卻得到他們很忙的回答。」警方則解釋,事後新店分局偵查隊發現季男傷勢過於嚴重,調查後改以殺人未遂罪偵辦,又重新開出報案三聯單。

參考資料:

金色水岸變臭汙水池

審追加減預算 局處首長狀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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