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昨獲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非常感謝法官的明察秋毫,耐心地檢視相關影片、照片,讓他得以沉冤大白。潘孟安不解,為何當初檢方僅憑民眾根據報導的匿名檢舉,就主動偵辦,甚至加以起訴,無怪乎法官會在判決書中質疑檢方的中立性。北檢發言人王文德說,收到判決書後研究是否上訴,承辦檢察官林漢強則未回應判決。
葉金川則對判決表示:「關於潘孟安傷害部分,我當時就沒有告他,是檢察官針對潘孟安妨害自由部分提起公訴!」
法官指出,經他調閱中視畫面,建構出事發全貌,發現當時對葉施暴者,實以張碩文最為粗暴,法官直指「張碩文的左手直接勾住葉金川咽喉」,涉犯「妨害人行使權利」的強制罪嫌。但檢察官對張、潘二人,未以同一標準起訴或不起訴,不僅易讓人產生偵辦不公疑慮,更有危及檢察官中立性之嫌。
林孟皇認為,中國毒奶粉案去年引起國人恐慌,前衛生署長林芳郁還因此辭職,葉金川上任後,民進黨邀他針對「三聚氫胺毒檢驗標準化檢驗程序」等議題至黨團說明,葉應本於「民意政治」法理對國人釋疑。 但葉未去民進黨團,而是參加國民黨立委舉行的「喝牛奶、吃麵包、拚經濟」記者會,林孟皇指出,葉是否有基於黨派意識或迴避監督屬政治問題,法院不審究。
檢方起訴指潘孟安至國民黨記者會場,對葉有勒頸等行為,葉引發高血壓等症狀而送往台大治療,依妨害自由罪章的強制罪將潘起訴。
法官認為,潘孟安是前往抱怨葉迴避監督,並問葉何時可至民進黨團報告?葉卻回答「吃麵包、吃麵包啦」,加上當場記者及立委眾多,造成推擠。當時是記者、立委共數十人將葉金川團團圍住,葉在推擠中,遭潘、張等立委拉扯,法官認為,潘與葉肢體接觸的目的,是為希望葉說明何時能到黨團說明,且拉扯也可能是因推擠而造成,認定潘無罪。
吳育昇600萬獻金 捐自己名下社團〔摘要11.27.2009林毅璋/自由〕依據監察院的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去年五月,將高達六百萬元的政治獻金選舉結餘款,捐贈給自己掛名理事長的「中華民國保台護土反貪聯盟」,且該聯盟會址,恰好是長期與吳及藍營關係密切的「威肯公關公司」,引發質疑。
法律雖未明文禁止,做法卻極易引發逃避「政治獻金法」對每筆獻金支出審核的質疑,招致道德上的爭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