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美警告:美牛設限不符協議

〔摘要11.4.2009黃維助、范正祥、林嘉琪、林恕暉、林秀姿/自由〕美牛進口已經拍板定案,消基會和民間社團仍在努力推動反美牛公投,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文祥昨天加入連署,坦言只要中央開放美國牛內臟進口,地方政府再怎麼做,頂多只能做到90。不過,台北市長郝龍斌明白表示不會簽署,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態反對。

身兼國民黨副主席的嘉義市長黃敏惠,前天公開參與重啟談判的公投連署,據轉述,她昨天在國民黨中山會報中解釋,此舉在考量社會民情,若台美重啟談判,願做中央政府的後盾。

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文祥昨天也連署「重啟談判」公投,他說,美國牛內臟、絞肉、脊髓的危險無法釐清,中央開放進口後,地方政府要做到百分之百的把關,是有困難的,基於自己的專業判斷,支持消基會的「重啟談判公投」作法。

吳揆強調,政府嚴格把關,進口商不會申請進口,若賣場不賣美國牛的內臟和絞肉,加上消費者如果還有疑慮也可以選擇不吃,一貫下來,從源頭到消費者都嚴格把關了,還要公投什麼?

吳揆也明確表示,不可能重新談判,因為議定書才剛簽完,我方就要求重新談判,美方當然會拒絕,且根據這份議定書,政府能做到的極致就是「三管五卡」,何況議定書還有諮商條款,在簽訂實施一百八十天後,雙方有一方提出要求,就可以再商量。至於台美議定書是否須送立院備查?吳揆表示「還要再斟酌」。

 

〔摘要11.4.2009曹郁芬、黃維助、彭顯鈞、林曉雲/自由〕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對政府以「三管五卡」行政措施箝制美國牛絞肉、內臟進口表示自豪,但美國政府發表聲明,「警告」台灣一連串限制美國牛肉的行政命令,與台美協議內容不符,「美國期待台灣當局宣佈,台灣會遵照雙邊協議,對美國牛肉和牛肉產品『完全開放市場』(fully open its market)」。

美方說,他們了解台灣也針對美國牛肉宣佈了一連串國內行政措施,美國正檢視這些措施,是否符合議定書內容與相關國際標準?是否會限制台灣消費者的選擇權,讓他們無法和美國人民一樣享用安全無虞的美國牛肉與產品?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稱,美國政府這份聲明是「中性」的,政府會以不違反台美議定書以及國際組織精神的方式,以實際的行政措施確保進口牛肉的安全,維護國民的健康。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則痛批美國是蠻橫大國,但馬政府軟弱,台灣人民並不軟弱,台美議定書中並未要全面開放美牛,美國竟可以如此大剌剌地吃定台灣,馬政府要把與美國協議的過程及內容說清楚講明白,究竟是如何出賣台灣?且台美議定書中文版現仍未公布。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抨擊,約都簽了,行政院「三管五卡」的行政手段,根本是欺騙人民,美國政府果如她預言威脅要提起控訴,事實上美國政府為強迫其他國家開放美牛,從1995年到2004年曾提出78次違反協定行為的控訴,美國用的是一貫手法,馬政府未經國會授權擅自開放美牛,更是自取其辱

管碧玲說,台灣人民要站起來保護自己,發動全民公投,且儘速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用法律阻擋美牛入侵台灣,迫使馬政府對美國重啟牛肉談判,才能讓美國政府瞭解台灣人民爭取台灣利益的決心。

 

牛絞肉奪命「美控管有問題」〔摘要11.4.2009曹郁芬、林嘉琪、鍾麗華/自由〕美國疾病預防暨管制中心(CDC)昨天證實,最近已有兩人可能因食用帶有大腸桿菌的牛絞肉死亡,雖然與狂牛症無關,專家與消基會表示,吃美國牛肉吃出人命,顯示美國對美牛的控管有問題。

兩起死亡事件分別發生在紐約州和新罕布什爾州,CDC發言人羅素說,這批牛肉是由位於紐約州的費爾班克(Fairbank)農場在九月批發售出,出售地點遍及東北新英格蘭區各州及紐約州、新澤西州、賓州、馬里蘭州、維吉尼亞州和北卡羅來納州,售出產品有些已做成肉餅或肉球供應漢堡商。

羅素說,美國有兩人死亡及26人生病,出售這批牛絞肉的農場已經從美東及美國東北各州回收五十四萬磅的牛絞肉。曾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任職的台北醫學大學國際衛生講座教授陳重信表示,他在FDA任職時,正好是做肉品檢查的工作,由於市面上的來源太多,他們僅能抽檢5,其他95%沒有抽檢,形成漏洞。

據他所知,這次致病的大腸桿菌發生食品污染並非第一次,過去五、六年來,時有所聞,美國政府控管業者食品衛生的能力,讓人擔心。陳重信說,牛絞肉可能是從頭骨、背骨刮下來製作而成,而變性蛋白「普利昂」順著神經、骨頭到腦部,潛伏長達好幾年,絞肉是否因此含有危險物質,也無從得知國內也沒有檢驗的能力,食用的風險極大。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雖大腸桿菌是糞便污染,與有普利昂變性蛋白的問題美國牛原因不同,「但都一樣凸顯美國防疫漏洞。」台灣政府不怕受污染的信心到底從何而來?

 

國際協議 須經民意機構檢驗 【摘要11.4.2009鄒景雯/自由】在巨大壓力下,立法院昨天下午終於達成朝野協商,將民進黨修法提案逕付二讀,並約束在完成修法前,不得進口牛內臟等高風險部位。這個來自國會的決定,等於對前一天採取公告行動的行政部門打了回票。

不過,儘管國民黨簽字承諾將在十七日前完成三讀,但是在野黨必須站在這個修法的基礎上,繼續為促動重啟台美談判做準備,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民進黨以抗爭杯葛癱瘓議事,獲致達陣成功,一個月後即將舉行三合一選舉,是讓國民黨不得不向民意低頭的關鍵因素,國民黨尋求連任的嘉義市長黃敏惠之所以甘冒大不韙,參與消基會發起的重啟談判公投,正是嗅到地方氛圍因而危機感油生。

國際協議,必須通過國內民意的檢驗,這是民主國家的遊戲規則。國會,做為代議政治中的民意機關,在國際談判的過程中與協定簽署後,都有足堪左右棋局的角色。這次台美牛肉進口議定書,同樣給予雙方十天的國內預告期,若無異議即公告生效,易言之,若有異議應該再商量,這些都是提供人民再次監督的機制

但是馬政府刻意事前對國會隱瞞也就罷了,事後國人皆曰不可,居然裝聾作啞、擺明要硬幹了事,終至今天搬石頭砸腳的困境。所謂的國際信用,若按照規定辦事,老美再有意見也無從置喙

馬英九執意不在公告前反映國內想法,公告後卻施作了種種小鞋給對方穿,這種不光明正大的作為就維護了國際信用嗎?從美方已經放話發作的情況看,後遺症正等著馬蘇兩人去收拾。馬英九若真的注重國際信用,理解國際協議一旦許諾不宜輕言推翻,又為何在議定書正式簽署前不先向國內確認國會意見呢?這種自以為是的獨裁意識,是誰寵壞的?

這並不是第一樁惡例,回頭看馬英九所有的重大決策,哪一次不是這樣關起門來當皇帝?立法院一直有意推動兩岸協議法制化,甚至成立兩岸因應小組,都被阻於議場之外,這次的美國牛事件由於是國人切身健康生存的民生事務,終於挑動了普遍庶民的敏感神經,因而反對能量沛然莫之能禦,其實之前多項兩岸協議自動生效的危害,絲毫不比這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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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重要資訊與說帖)揭發真相,拒絕美牛

(一)揭發真相,認清事實

*揭發真相:看破虛幻的機率數據

吃美國牛內臟的得病機率只有"百億分之幾"嗎?衛生署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算出吃美
國牛內臟得到新庫賈氏症的機率為百億分之1.5。然而,其計算機率所根據的統計數
據---美國只有三頭病牛---卻是錯的,因為美國農業部使用的統計方法根本違反了基
本統計學原理。

以日本為例,從他們發現狂牛症病牛後就對境內牛隻進行全面普查。然而,事實上,
美國農業部從未對美國牛進行全面普查,連隨機抽樣調查都沒有,而是只檢查由業者
自行認定與採樣的疑似有問題牛隻。其假設是,假如他們在這些牛隻身上找不到狂牛
症,那就更不可能在其它牛隻身上找到狂牛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相關會議紀錄,
http://www.fda.gov/ohrms/dockets/ac/06/transcripts/1006-4240t1.htm)
但這樣的假設極不恰當。例如,假設疑似問題牛隻共有八十萬頭,其罹病機率是百萬
分之一,而看似健康牛隻共有二千萬頭,其罹病機率是二百萬分之一,則疑似問題牛
隻罹病的期望值是0.8頭,而看似健康牛隻的罹病期望值卻是10頭。換句話說,如此
一來,即使對全體疑似問題牛隻進行普查,也不見得能找到病牛,但在此同時卻極可
能還有10頭病牛沒有被發現。至於,疑似問題牛隻數量與看似健康牛隻數量相比,真
有那麼懸殊嗎?的確很懸殊,因為感染狂牛症的病牛必須等到兩三歲大時,才可能會
開始出現症狀,然而牛隻們卻沒什麼機會長到那麼大。「比較年輕的牛隻是會被傳染
而且具有傳染力的,然而牠們在開始出現症狀前就會被宰殺供人類食用了。...換句
話說,美國沒有發現其它狂牛病牛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我們美國人已經吃掉所有的證
據了。」(Greger,2003,
http://www.organicconsumers.org/madcow/greger123103a.cfm)

事實上,美國發現的第一頭狂牛症病牛,就是一隻看似健康的牛。根據美國的新聞報
導,牧場工作人員David Louthan表示,那是頭"perfectly good walking cow"
,之所以會被送去檢測,「完全是巧合」(just a fluke):當他發現那頭牛被誤
送到拖車上時,因為趕著下班,懶得再把牠帶出來,就直接用槍把牠殺了,所以這頭
牛才會陰錯陽差地被送去檢測。後來這位員工由於害怕自己染上狂牛症,因此到處寫
信告知此件事情的真相,結果沒多久就被牧場解雇了,USDA(美國農業部)人員還到
他家門口守候,甚至有配槍的USDA人員把他帶到車上質問「你到底想怎樣?」(What
do you want?)(2004年2月6日,http://www.msnbc.msn.com/id/4198248)

*認清事實:認清客觀的既有事實

有一種說法認為「至今沒有任何人或任何案例,因為食用美國牛肉而得狂牛症」(參
閱http://www.udn.com/2009/10/28/NEWS/NATIONAL/NATS6/5218491.shtml)
然而,這是事實嗎?

請參閱"First North American death of Mad Cow disease reported"
(http://www.mapcruzin.com/news/rtk080802c.htm)一文。該文作者是加拿
大人,講的是剛好發生在他家附近的北美洲第一位被提報的狂牛症致死病例(人)的故事
。這個病例在過世好幾個月後相關的新聞才爆發開來。由於這個病例是在過世之後才被
檢驗出死於vCJD(新庫賈氏症或人類海綿狀腦症),但是當初用來醫治此病例的內試
鏡後來也被用在其他七十幾位病患身上。由於vCJD會經由輸血傳染,醫院害怕將來被
這些無辜的病患控告醫療疏失,因此主動通知這些病患相關的風險,整件事情才爆發開
來。

或許您會說這是發生在加拿大的故事,與美國有什麼關係嗎?有的,因為美國也是一樣
,並沒有強制規定醫師與醫院一定要提報疑似的病例。「美國疾病管制局並沒有實施全
國性的規範來要求醫師與醫院提報此病的病例。」(Steve Mitchell, 2003,
http://www.rense.com/general47/spor.htm)

另外,請看看美國第一位因狂牛症致死的病患的相關新聞報導,如下列網址:
http://edition.cnn.com/2004/HEALTH/06/21/madcow.patient/
這位小姐於2004年過世時,正值25歲的花樣年華。她於1979年出生於英國,於1992年
移居到美國,於2002年四月被診斷出疑似罹患vCJD。在那之前,她已吃了大約10年的
美國牛肉了。

當然您也可以說她不是因為吃美國牛致死的,而是因為吃英國牛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因
果關係要如何推論,那是您個人的自由。但我只相信客觀的事實:她死於vCJD,而她吃
了大約十年的美國牛肉。

附註:vCJD潛伏期為7年以上,可參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網頁,網址為
http://www.tlri.gov.tw/Info/News_Detail.asp?RID=12449

(二)破除迷思,拒絕美牛

對於自由民主的政治體制來說,制定各項法規的基本精神必須以保障個人人身自由
為原則,然而,若個人自由會影響到他人的自由,就必須予以限制。簡單地說,亦
即,個人自由必須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

日常生活中有太多不好的東西會對人產生負面影響,公權力不可能全面介入干涉個
人的私生活,除非此個人行為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例如,喜歡熬夜作息不正常
或不喜歡吃蔬菜等等生活習慣也會致癌,但民主政府不會立法禁止熬夜,也不會規
定每人每日一定要吃五蔬果否則要罰款等等,因為這些行為不會影響到其他人,除
非熬夜不睡時製造噪音影響到別人安寧。

在此共識之下,我們便可就下列事物逐一探討:
1. 檳榔:個人嗜吃檳榔會導致口腔癌,但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因此公權力不介入。
2. 酒:個人酗酒除了傷身外,酒後開車會造成公共危險,因此明令禁止並取締,有
些國家甚至禁止在室外公共場合喝酒,例如澳洲。
3. 香菸:個人抽煙除了傷身外,二手煙對旁人的毒害更嚴重,因此我國已明令禁止
在公共場合抽煙。
4. 牛肉:個人嗜吃牛肉(紅肉)可能會增加罹癌的風險,但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因
此公權力不應介入也沒有介入。
5. 美國牛絞肉:個人嗜吃美國牛絞肉具有罹患狂牛症的風險,然而狂牛症變性蛋白
已被證實會經由輸血傳染,而且美國牛肉與其他牛肉無法輕易分辨,牛絞肉更可
能混入其他食品加工品(例如火腿、貢丸、素料等),使所有國人皆暴露在狂牛
症的風險之中,那麼,公權力應不應該介入呢?

美國牛的情況,若真要以菸酒來作比喻的話,那就好比是某一特定品牌所出產的酒,
有一定的比率有問題,喝了可能會死人(例如在某種機率下會混到工業酒精),而且
也確實有人因此喪命。那麼,在該品牌無法保證也無法做到百分百安全的情況下,我
們會允許其在市面上販售嗎?當然,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做到絕對百分之百安全。但是
,一個有理智的人會想辦法提高自己吃的東西的安全機率。如果我們已知紐、澳等國
的牛肉甚至台灣牛的牛肉的安全機率比較高時,何以要讓自己屈就於比較不安心的食
物?

即使台灣人吃美國牛得此病的機率低到微乎其微,那麼台灣牛得此病的機率呢?我們
真能信任台灣的畜牧業者不會有人拿美國牛雜肉骨粉來餵食牛隻?我們真能信任台灣
的飼料業者不會有人拿美國牛雜肉骨粉來混入飼料之中?吃了之後,反正潛伏期很久
,又不像急性腸胃炎可以馬上被人發現?因此有太多的環節可能出問題。台灣的執法
效率、敬業精神、職業道德、飲食文化、甚至人種基因,都與歐美不同。等台灣牛也
淪陷了之後,我們就不用為了美國牛在這邊爭辯了。

至於台美利益交換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對美貿易的順差就已經很多,那麼有必要退
讓以獲得什麼更進一步的利益呢?就貿易上的利益來說,頂多是某些對美出口商藉此
可減少關稅等相關出口成本,那麼,除了這些出口商,以及有買相關公司股票的人以
外,其他人能得到什麼利益?即使相關公司的員工,也不見會因為大老闆賺更多錢而
跟著加薪,其他普羅大眾就更不用說了。另外,若將此歸因於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範
,那就更說不通了。中國、紐西蘭、澳洲等其他國家也有加入WTO,但卻可以堅守自己
的主權,拒絕開放美國牛絞肉進口。

話再說回來,除了全面的食品安全疑慮(除非有人此後絕不再吃任何"加工食品")與
輸血安全疑慮(除非有人一輩子都不會用到別人輸的血)之外,我們為了讓這些大老
闆們賺更多錢,還要付出什麼代價?麥當勞等大型連鎖速食店的酸油事件,造成了多
少清白的小店家(例如炸雞排、鹽酥雞、臭豆腐等)生意跟著一落千丈?更前一陣子
的中國毒奶事件,造成多少清白的麵包店跟著倒閉關門?這就是為什麼這次國內有那
麼多牛肉相關商家或產業公會急著建立自己的認證方式以撇清關係,但開放有疑慮的
美國牛絞肉與內臟進口後,這些商家生意難保不會受到波及。

政府本就不該為了發展經濟而犧牲民眾安全,更何況如果並不見得有利於全民的經濟
發展呢?

(本文作者放棄一切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歡迎任意使用或轉錄,不用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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