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叛國50
〔項程鎮/自由4.30.2009摘要〕法界人士指出,江陳會簽訂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若僅讓立院備查,未計畫送立院審查或修改國內法,以落實協議內容,將導致協議並無實質效力,可能僅等於一紙外交辭令或友好聲明,萬一馬政府硬要推動協議內容,將有行政權侵害立法權和司法權等違憲問題。
在刑事罪犯遣返問題上,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信和國際律師事務所林信和律師表示,如中國要我方遣返的對象是法輪功信徒、台獨或民運人士,雖然協議中未特別提到這些人的處置模式,但依國際法「宗教犯、政治犯不遣返原則」,未來就算中國提出,我方也不應遣返。且協議也明文指出要求對方遣返,須雙方同意協助才能執行。
至於萬一中國鎖定特定宗教或政治主張人士,改以這些人觸犯中國民刑事法律,要求民事執行或遣返,法界人士坦言「確實存在這些風險,我方不可不防」。
針對裁判認可及執行對岸民事裁判部分可能引發的疑慮,文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許惠峰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百零二條及強制執行法第四條之一第一項等條文規定,中國法院作出的裁判,台灣審判機關並不當然全盤接受,除非立院修改上述法律,或國會實質審查協議內容,我方法院才會認可對岸裁判。
林信和進一步指出,中國如審理在台人士司法案件,又不傳訊被告,逕行以一造辯論判決宣判,若再以確定判決要求我方遣返,或希望台灣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我方應以違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為由,拒絕遣返。
另依最高法院近年判決,雖然兩岸關係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認可中國裁判,但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三七六號及九十六年台上字第二五三一號等判決,並不同意可以直接執行中國判決,如未來馬政府光憑司法互助協議,就要最高法院照辦,似不樂觀。
李鈞震:
1. 馬英九曾經說過,中國撤飛彈才會簽任何協議,如今江陳會已經是第三次,也簽了不少法案,但是中共的飛彈仍舊沒有撤,還持續增加,馬英九講的話已經違反誠信原則,不守信用。
2. 一個政治人物講話不守信用,言而無信,就是背叛孔子,背叛《論語》的內容,這是不是中國人的特色嗎?
3. 中國共黨政府也曾經答應,和平解放西藏,結果他們殺了數十萬西藏人,去年2008年也殺了數百人,中國政府是完全背叛《論語》的族群,誰敢否認!
4. 是不是馬克思有特別交代共產黨,做人不可以守信用?是不是蔣經國有特別訓練馬英九,做人絕對不可以守信用?蔣經國曾經說要堅守民主陣容,結果關了好幾萬的民運人士,他以具體的行動證明,中國國民黨是不會守信用的。
5. 《論語》認為,一個人只要不講信用,就會寸步難行。蔣經國這一生,都沒有遵守憲法的人生經驗,誰敢否認!卻每年紀念行憲紀念日,這就是一種不要臉、不守信用。
6. 因此,蔣經國晚年非常害怕他的子女,在台灣會被百姓追打,所以,不得不說要開放黨禁、民主,為什麼不提早二十年開放?
7. 只要對照蔣經國總統所有的演講,跟台灣實際上的文明發展,就會發現,他的確是虛偽的小人,但是,蔣經國自己知道自己虛偽,這是了不起的,絕大多數的國民黨員,不知道自己很虛偽。
8. 中國人向來講究家教,周美青也特別強調上梁不正下梁歪,馬英九的家教如何?馬唯中會是守信用的人類嗎?
9. 儒家思想認為,言教不如身教,馬英九的言行如何教自己的女兒?如何教自己的妻子?如何教導劉兆玄要守信用?還是馬英九一向教導他們要不沾鍋、不負責?
10. 儒家的思想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總統率先不守信用,社會大眾就會模仿學習,這樣就會破壞自由市場機制,社會糾紛會不斷地發生,商人會不斷地製造黑心商品,政務官會不斷地翹班約會,最後教授們都習慣去金錢豹酒店花錢。所有的經濟政策都會失靈。
11. 台灣的網友,要對中國網友說聲抱歉,台灣的文化水準不高,總統不愛講信用,這一種文化透過江陳會汙染了中國,讓中國的不守信用的文化加劇。
12. 在台灣,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總統是公僕,主人沒有辦法管好公僕,放任公僕不守信用,這是主人的不對與恥辱,台灣人民必須跟中國人民道歉,台灣百姓沒有做到孫中山說的「四海之內皆兄弟」,對不起先聖先賢,猶如敗家子,台灣人對不起人類的文明。
參考資料:
打擊犯罪 卻違反民主
協議裡違反民主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