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好蠢的消費券政策

經濟評論9

在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的衝擊下,為了對抗蕭條,政府希望透過發放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來提振景氣。但這政策基本上就是現金補貼,在當前的環境下來實施,不但效果極為有限,而且以消費券的方式來進行,也浪費了鉅額的行政成本

對每位國人發放沒有指定用途之消費券,對消費者來說,原本用錢支付的日常消費,都可用消費券來抵付,其本質上就是現金補貼。只有實物補貼時,才會有套現的問題,那是因為補貼的東西不符合接受補貼者的需要,因此受補貼者會拿去折讓,以換取現金,或是其他對自己比較有需要的東西。

經濟蕭條的影響是大家的消費信心降低,反映出來的是盡可能減少消費、增加儲蓄,就會成為社會中的普遍現象。由於普遍說來國人的儲蓄意願一向不低,每人一次性3600元的補貼,只是九牛一毛般地無以大幅改變國人消費習慣,可以想見的是,這個補貼政策所能造成提振景氣的乘數效果、提振景氣的效果,是很有限的。

另外,一個商品的產業關聯大小,跟它在生產過程中由最上游的原物料算起、到最終製造出成品的生產過程中之加工層次有關,號稱是火車頭產業的建築業與汽車業等是產業關聯大的商品之最好例子。錢如果花在產業關聯大的商品上面,則提振景氣的效果會比較強,但這些產業如果過度投資的話,引發經濟泡沫破裂之連鎖反應也會特別強

3600元不可能去買汽車與房子,最可能拿去買民生必需品,食物與服飾的產業關聯比較小,提振景氣效果有限。消費性電子產品不錯,產業關聯頗大,很多東西的金額,也是3600元加加減減後就能買到的

不過,買進口品,只提振到商品出口國的景氣,如果買國內代工的外國品牌商品,大部分的利潤都是品牌廠商賺走,對國內製造商的提振效果也很有限。另外,消費性電子產品的上游廠商之間,常因為要擴張規模來搶奪市場佔有率,而打亂行情的慘烈競爭,這也不是對消費者所得補貼所可以挽救的。

最後,發行消費券的做法就得印製防偽的消費券、取締偽造者、花一大筆印刷費用、動員龐大戶政體系之行政與基層人力來發放,還得去煩惱如何核銷這些消費券,以及動員金融體系來讓商家或民眾兌換金錢的無謂過程。

現金補貼最好的做法,不是發行消費券,也不是直接發現金,而是在報稅時,請國人直接由應自行繳納稅額中來抵減,國稅局透過既有的電腦系統就可以很輕易地來做稽核,或透過既有的退稅系統來發錢,給收入低到不需要繳稅的民眾。這時唯一增加的成本,是得去處理所得低到不需要報稅的民眾之現金補貼發放問題,但這增加的成本是非常微小的。【王卓脩 蘋果11.21.2008摘要】

 

李鈞震:

1.      消費劵,不如退稅。

2.      消費劵跟退稅有什麼不一樣?消費劵,是政府運用公權力,不顧百姓的自由意志,侵害百姓的人權,強迫百姓來借貸,強迫百姓來消費,它的基本精神是違背憲法的,隱含獨裁者為所欲為的心態。

3.      退稅,它是繳稅的人,期望政府能夠做好社會管理的工作,但是政府無能,把社會與經濟搞糟,自覺理虧,退還百姓的交給政府的錢。例如,百姓買了黑心奶粉,廠商按照顧客的購買數量,原價賠償。所以,退稅是一種執政者對百姓的賠償,包含執政者對社會大眾的道歉與贖罪

4.      政府發3600元的消費劵,金額來自於政府舉債。表面上是政府發錢給百姓,實際上是政府強迫百姓花3600,而這個錢,將來還要從百姓身上要回來,有一點像「現金卡」,先借錢消費,以後還是要還卡債

5.      政府舉的國債,要不要付利息?當然要,利息誰付?難道是馬英九付?當然是百姓,所以,百姓表面上花3600元,實際上將來可能要還4000元。所以,消費劵,是一種剝削社會大眾的具體麻藥。

6.      消費劵大部分的地方都可以花,跟現金差不多,為什麼不發現金?因為,發消費劵,要額外買紙張、油墨來印製,估計費用大約需要台幣8億以上,8億花到哪裡去?那就是國民黨黨營事業包的工程之一,不搞消費劵,國民黨黨營事業有什麼東西可賺?

7.      當國民黨的黨營事業賺錢,代表它排擠了社會大眾中小企業賺錢的機會,長久下去,就會造成國民黨的權貴,越來越富有,社會大眾的財富越來越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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