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鈞的政績1
〔陳建志/中縣 自由11.27.2008摘要〕只不過是騎車未戴安全帽,警方竟然拔槍相向!
台中縣一名婦人因戴遮陽帽騎機車送貨,被員警鳴笛攔查,員警要求婦人回所查明身分,婦人擔心滿車貨物遺失,希望找人協助,員警竟掏槍要婦人不要動,婦人手臂也在遭硬推上車時受傷,婦人感嘆:「我又不是槍擊要犯,有必要拔槍相向嗎?」太平分局表示,取締過程確實太過「強烈」。
該名54歲林姓婦人向本報投訴,今年7月31日,她騎車送貨經太平市一江橋,聽到後方警車鳴笛,她騎進東平路小巷中果園躲避攔查;不料員警隨後趕至,先是口氣強硬要求出示證件,因她僅有行照,太平分局頭汴派出所王姓警員要求她回所查明身分。
婦人表示,因擔心滿車貨物安危,希望找人協助,王員竟口氣惡劣說:「我沒有辦法幫你負責」,要她逕自停車回派出所,她放心不下,只好坐上機車,希望將機車騎往巷口,王姓員警這時竟拔槍相向,要她「不要動!」
婦人表示,王員惡言相向,還手腳並用,硬將她「塞」進警車,她嚇得狂喊「救命!」全部過程都被警車的監視系統拍下來。婦人感嘆:「我又不是槍擊要犯,有必要拔槍相向嗎?如果槍枝走火,是不是要自認倒楣?」她說,自己左手被拉傷,至今都要右手扶著才能舉高。
太平分局表示,王姓員警當天確實有掏槍,調查後發現執行態度確實不佳,已給予口頭訓誡,但未給予懲處。對於警方的大動作,不少民眾得知後都認為太誇張,一名上班族李小姐認為員警應該再教育;社工員李佩華則說這名警員濫用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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