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政論節目有益健康

媒體評論15

不知道是捨不得看阿扁被修理,還是受不了馬英九被嘲笑,有些人要NCC限制政論節目時段或長度,挪出時間播「有意義」的節目。說政論節目沒意義,簡直是天大污衊。它的意義可多可深了。

政論節目是戲劇節目,從主持人到來賓,發言方式與內容極盡誇張與戲劇化,比戲劇還勁爆;它也是綜藝節目,說學逗唱搞笑催淚整人樣樣有;也是運動轉播,比口舌也比拳腳,一言不合當場開扁,有血有淚,觀眾都是裁判。

也是靈異節目,有些名嘴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無所不知,尤其有的事據說全天下只有三個人知道,當事人不會講,另一個已經死了,唯一知道內幕的這位名嘴,當然有通靈能力,否則怎會一清二楚說得活靈活現。

也是醫學節目,節目裡幾個人不是歇斯底里、偏執,就是有被迫害幻想、憂鬱這些精神官能症病狀,現身說法極富教育意義。當然,政論節目也是廣告,幫藍罵綠,挺綠批藍,說得冠冕堂皇,賣的是狗皮膏藥。台灣人很苦悶,政論節目寓教於樂,居然有人想要限制,腦袋是不是有毛病?有毛病就該去上政論節目啊【余艾苔 蘋果11.28.2008摘要】

【蘋果 摘要】馬政府最近的一些作為,已遭人非議為沒有《戒嚴法》的戒嚴;而此時又有藍委和NCC委員建議限制叩應節目,讓人懷疑國民黨意圖回到白色恐怖的揣測可能是真的。

這種建議違背兩項原則:一、言論自由原則。政論節目,固然有如蚊蠅之疾,非常惹人討厭,但言論自由是保障民主的基石。二、自由經濟原則。電視節目就像所有商品,受到市場機制的調節,節目不受歡迎,自然會被打入冷宮或結束播出,國家不可以介入干預,否則扭曲經濟機制,傷害正常的市場運作

執政黨最近以來的有些言行,確實啟人疑竇。一黨獨大完全執政,很可能難以抗拒威權政治的誘惑,令人擔憂。NCC的這項建議,還提出來欲以制度化,其間的含意令人毛骨悚然。戒嚴真的又要還魂了嗎?

 

李鈞震:

1、社會大眾,應該要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因為,言論自由是弱勢者的唯一權利

2、新聞媒體、名嘴,不應該有絕對的言論自由,當然,政府也沒有資格干預。

3、媒體掌握發言權,是一種很大的權力,新聞媒體也是一種權貴、強勢者,新聞媒體不是弱勢者,她有「報導的自由」,報導的內容必須:1維護憲法2真實3有知識性

4、能制衡新聞媒體的,是百姓、公民。社會大眾,應該要監督新聞媒體是否專業?是否幫百姓警戒社會的風險?穩定社會的發展與公義?

5、本來NCC委員,應該選有知識的公民去擔任,但是馬政府卻選一大群沒有知識水準、沒有參與過民主運動、沒有法律素養的蠢蛋,當作酬庸馬英九的樁腳,當然恐怖、危險、幼稚。

6、新聞媒體、名嘴,沒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媒體掌握發言權,是一種很大的權力,新聞媒體也是一種權貴、強勢者,如果加上言論自由,就會變成超大的權力怪獸,無人可以制衡,一定會成為社會亂源。

7、絕對的權力,絕對會讓人腐化。

8、蘋果日報的新聞專業度、憲法知識,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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