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于長城兄弟案

台灣人權報告書16

蔣中正時代,19706月,國民黨買通菲律賓保安隊司令,逮捕在馬尼拉辦「商報」的于長城、于長庚兄弟,用專機送來台灣。于氏兄弟早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儘管商報的言論立場與台灣當局敵對,但當時菲律賓政府保障新聞自由,台灣當局無權過問。

結果,菲律賓報紙全都仗義直言,抨擊保安隊藐視人權,非法逮捕報人,並透過國際新聞協會公開施壓,要求台灣停止對于氏兄弟的非法偵訊。

警總軍法處在強大的國際輿論壓力下,裁定于長庚交付感化教育三年,于長城二年。中華民國因此被國際新聞協會開除會籍19738月,于長庚感化期滿獲釋。于長城已於兩年屆滿後離台赴美。(魏廷朝/ 摘要)

參考資料:野草莓談國恥我們支持野草莓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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