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報告書55
反對蔣介石是元凶的人士,認為蔣介石不會下令屠殺無辜民眾。尤其是蔣介石的私人日記,均未見到他有親自下令屠殺一般民眾的資料,甚至以蔣下令「不得報復」等主張寬大言論,因而草率認定蔣介石沒有下令屠殺,並將責任完全推給陳儀等台灣軍特領導人,或是軍人與特務的私自作為。
此看法的缺點是,刻意留傳的蔣介石日記,有如其他殺害無辜民眾的獨裁者一樣,當然迴避迫害人權的內容。但其他佐證資料,對照蔣介石日記顯示的行為模式後,可以證明蔣介石是二二八事件的元凶之一。
其中蔣介石在中國山東省戰場的國共內戰,為了達成軍事勝利,曾經下達「絕地」令給軍隊指揮官,將駐軍周圍廿五公里內的民眾殺光,物資搶光,建築物燒光的三光政策。以蔣介石親自下令屠殺民眾的行為模式,投射到二二八事件的台灣,國軍對台灣民眾,不論有無武裝,是否反抗等的濫殺無辜,蔣介石均未軍法審判高級將領的濫殺無辜,就不足為奇了。
另一要點是,蔣介石對付政敵所使用的特務暗殺手段,日記也未記載。其中針對欲殺害的社會菁英對象,特務人員回憶指出,如此重大事件,往往必須經過蔣介石親自同意才可行動。由於蔣介石憚於歷史責任,命令是透過口授保密局(軍統)執行,此特務機關也有執行「領袖」下令暗殺政敵的組織。
另一證據即是蔣介石日記記載「軍事尤不能不負責主持」(當然也包括未記載,但逃避歷史責任的特務暗殺),以及他重視軍紀。所以,二二八事件的軍隊普遍性殺害民眾,事後又未懲罰濫殺無辜的軍特領導人。而被殺害的中央級民代之家屬向蔣介石陳情,蔣介石也置若罔聞。
總之,二二八事件的元凶中,固然有不少是在台軍特私自的作為,但蔣介石縱容,甚至默認。而不少台灣菁英普遍性被殺害,甚至公開被槍決,以軍特的行為模式與蔣介石的態度,指出蔣介石是幕後元凶,是合理的解釋。(大學副教授)◎ 劉熙明 自由2.26.2009摘要
參考資料:
【劉坤益 自由2.26.2009摘要】二二八事件,是外來政權對台灣的軍事鎮壓,大批的台灣人受到殺害,也害得有些外省人受到誤解和報復。而往後數十年的戒嚴和白色恐怖,本省和外省人都同遭迫害。
所以迫害者只是少數國民黨政府的決策者和權貴人士而已,而受害者卻是包含各個族群,為甚麼外省平民,要長期為那些權貴統治者背負著原罪?
外省同胞中的平民階級的際遇,實在令人同情;他們早年顛沛流離,經過九死一生才逃難到台灣,隨即被竹籬笆隔離。在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一直企盼蔣總統率領他們反攻大陸、收復河山;所以大部分的人都不願意置產、經商或成家,以致錯失了許多良機。
令人遺憾的是經過長久的洗腦,縱然在民主化以後,他們仍然無法拆除心中的圍牆,而繼續膜拜那些害人的黨國偶像和圖騰;甚至還接受政客和媒體的分化,不願意與台灣本土融合。
最近幾個月台灣經濟的衰退,以及國家主權流失的疑慮,所有平民都受害。讓我們在此誠懇地邀請外省同胞們,共同拆除大中至正的匾額和心中的圍牆,與台灣人站在一起,合力向不公不義的獨裁舊政權討回公道。也請你們下定決心在台灣安身立命,共同護衛台灣的和平繁榮及民主自由。(作者從事健康食品業)
【陳洛薇/中國時報2009.02.26摘要】中央研究院台史所,公布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最新史料,最受注目的花蓮縣仁壽醫院院長張七郎父子三人,慘遭殺害秘辛將公諸於世,馬英九總統將出席座談會。張七郎案的加害者,就是當時抵台鎮壓的廿一師獨立團第五連連長董至誠。
中研院台史所因緣際會,去年四月向舊書攤購置了一批二二八相關史料,總計三百廿七件,內容為事件發生後,地方布建的情治人員向上級長官報告的文件,這批資料的出現,對於釐清二二八事件有一定的助益,目前正由該所整理、建檔中,日後將陸續公開。
李鈞震:
1.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多數的台灣人並不認同日本人,而美國在那期間不斷地轟炸台灣,造成無數台灣人的死傷,美國人不用賠台灣人嗎?美國人不用贖罪嗎?不用每天燒香道歉嗎?那個不要臉的國家。
2. 羅斯福與麥克阿瑟,也許是美國的英雄,他們如何對付日本人或中國人,都跟台灣無關;但是只要他們有殺一個人,就是殺人兇手,罪刑就比貪汙犯還要大,他們殺死無數的台灣人,他們絕對不是好東西,誰敢否認!
3. 美軍轟炸台灣期間,造成無數台灣人家破人亡,這些戰爭受難者的家屬,如果有人居住在台北或在台大就讀,每天經過羅斯福路,被迫接受美國人的凌辱,美國政府要不要負責?國民黨政府要不要負責?你們凌辱戰爭受害者,好像非常快樂的樣子?
4. 二次大戰當時轟戰台灣的美軍將領,都沒有接受公正的司法審判,因此美國就習慣性地以不正義的手段干預國際事務,萊斯就會習慣性地不顧《世界人權宣言》,阻止台灣加入聯合國。沒有經過司法審判而悔改的人,總是習慣性地侵犯人權。
5. 科索沃、東帝汶等等在國際上沒有經濟地位的國家,他們都享有人權,可以主張獨立,為什麼能力比他們大的台灣,想要獨立,美國就會說是麻煩製造者?因為美國人殺人之後,沒有悔改,就一定會出現習慣性侵犯人權的行為。
6. 任何的殺人犯,只要沒有接受法律的制裁,都會習慣性地再犯。因此美軍在攻擊伊拉克的時候,也就習慣性地虐待那些戰俘,習慣是很難改的。
7. 蔣宋美齡在美國接受教育,接受美國那種殘暴與不負責任的文化薰陶,她的先生蔣中正發動二二八事變,蔣宋美齡從來沒有道歉,為什麼?因為美國許多學校的教授,就是習慣性地殘暴與不負責任,哈佛大學就是其中之一,他們畢業的學生,多半就是殘暴與不負責任,這一群人也是造成這一次世界經濟風暴的主犯,上梁不正,下梁歪。
8. 全世界任何國家,看到有人在紀念納粹、墨索里尼、毛澤東、蔣中正,都應該嚴加譴責,同樣地,誰紀念羅斯福與蔣經國也應該譴責。這些殺過人的領導人,都應該接受譴責。
9. 因為戰爭而殺人,沒有比較文明,勝者、敗者都是「寇」。全世界最不要臉的總統就是林肯,發動戰爭,屠殺自己的同胞數百萬人,來讓自己獲得國際聲望與歷史地位,讓美國大到成為國際流氓,林肯不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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