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參加讀書會有罪 倪師壇案

台灣人權報告書33

蔣中正時代1957年有倪師壇案。《公論報》主筆倪師壇,以批判政府的社論,遭忌。他年輕時曾在福州參加過讀書會,後來發覺不妥,退出該會,並辦理自首手續。來台後,自以為無事,不料竟被特務抓去,認定沒有在台灣辦理自首仍然有罪。

《公論報》和《自由中國半月刊》,刊登不少文章嚴斥情報治安機關,無端發起政治迫害,也許反而火上加油,叫特務非嚴辦不可。他被判處7年徒刑,在獄中換腦溢血,半身癱瘓,交保外就醫後去世。(魏廷朝/摘要)

李鈞震:

1、蔣中正,直接違反《世界人權宣言》,迫害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這成為中華民國,被踢出聯合國的原因之一。

2、蔣中正的嗜好,蔣經國也繼承,並且發揚光大;蔣經國利用全台蜘蛛網般的特務系統,連接警察、記者、教授、檢察官、法官、調查局、警備總部、軍隊輔導官、人二室等等,擔任東廠太監的角色,箝制台灣的言論自由,實行言論恐怖主義,大興文字獄

3、李登輝、馬英九、關中、王建煊、吳伯雄、連戰、詹春柏、王郁琦、羅智強、林益世,都非常崇拜蔣經國。陳水扁,卻非常厭惡蔣經國。

4、蔣中正、蔣經國,一生都非常害怕實行憲法,害怕給百姓人權、思想自由、言論自由,他們父子的心理狀態與知識水準,極為不正常。他們父子,沒有實行憲法的人生經驗

5、李登輝被迫,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憲法才開始在台灣實行。

6、胡錦濤的知識水準與心理狀態,與蔣中正差不多。

 

參考資料:

關注民怨 牛博網被關

余秋雨啟迪5 永洲八記

司法會不會迫害人權?

智慧學啟迪11 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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