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53
【中廣新聞/黃悅嬌2009.05.15摘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今天接受寶島新聲電台專訪表示,面對馬政府快速傾中、民主人權倒退,五一七嗆馬遊行只是開始,五一七之後還有一連串行動,民進黨將結合議會路線、社會運動及街頭路線,對政府形成壓力。
蔡英文表示,馬政府這一年來所奉行政策,並非所有台灣人民的共識,因此,民進黨發動五一七嗆馬遊行,就是要讓國際社會清楚了解台灣人民聲音。至於遊行後如何延續民氣熱情不散?蔡英文說,五一七只是行動的開始,後續仍會透過一次一次的社會運動、群眾運動並結合國會立院黨團力量,累積社會的支持能量,針對主持人提問,是否可能發動罷免馬英九?蔡英文說,不排除。
她批評,任何政治領導人不應自我麻痺,應了解人民不滿在哪並做處理,數字本身沒有任何意義。
李鈞震:
1、民進黨是極弱勢的政黨,再激烈的街頭抗議,都符合《憲法》與《世界人權宣言》。
2、如果民進黨是大黨,在國會的人數接近一半,就沒有資格用激烈的街頭抗爭方式。因為,街頭抗議,是屬於極弱勢組織的權利;權貴沒有資格發動街頭抗議。
3、言論自由,是屬於極弱勢組織與人民的權利;權貴,沒有資格享有完全的言論自由。
4、公務人員、政客、宗教權貴、財閥、新聞媒體、大學教授,都屬於權貴。
5、台灣目前的憲法,沒有罷免總統這一條;《世界人權宣言》也沒有罷免總統這一條。所以罷免總統這一招,很爛,無法理直氣壯。
6、紅衫軍,可以佔據街頭,但是,沒有資格要求罷免總統;蔡英文,如果真的發動罷免總統,知識水準就太低了。
7、與其發動罷免總統,不如爭取「修改公投法」,讓台灣的《公投法》符合世界民主國家的水準。
8、《憲法》的核心精神,就是禁止權貴「以大欺小」。郝龍斌,現在當然是權貴;蔡英文是極弱勢的政黨領袖,郝龍斌講話要有禮貌、和藹可親,才符合憲法精神,不然就有以大欺小的嫌疑。
9、三立新聞主播李晶玉,在播報新聞的時候,特別強調郝龍斌認為民進黨不負責任,顯然,李晶玉沒有受過《憲法》訓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的先生彭文正一定也沒有受過憲法訓練。
10、新聞媒體,如果沒有跟社會的弱勢族群站在一起,就會變成幫權貴欺凌弱勢組織的共犯。
11、現在的傳播學院的教授或新聞媒體主管,如果以前沒有參加過野百合學運,也沒有參加過野草莓運動,或沒有參加國際人權組織,那麼,他們一定不可能了解憲法,他們的思維模式就會經常把「以大欺小」視為正常。
12、NCC委員,以前如果沒有參加過美麗島民主運動,如果沒有參加過野百合學運,那就表示當初這些委員都是跟獨裁者站在一起,沒有遵守《憲法》的人生經驗,沒有實踐《世界人權宣言》的能力,現在他們就會很自然而然地幫助新聞媒體,欺壓弱勢組織,維護權貴的既得利益。
13、NCC委員如果過去三十年都錯過參與台灣的民主運動,那麼,五一七就應該站在弱勢族群那一邊,不要再站在權貴那一邊,也不要在家裡看好戲,趕快下決定參加未來的民主運動。
14、上次野草莓運動,被警察權貴欺凌的是台大社會系教授,竟然沒有傳播、新聞研究所的教授,也沒有法律系的教授,顯然,台大社會系的正義感比較強烈,新聞研究所的教授比較沒有道德觀念。「上梁不正,下梁歪」,台大新聞研究所的學生,品德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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