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

肅貪12大案檢討 高捷、減振案 法部:檢方失敗

司法評論20

【李永盛、曾薏蘋/中國時報2009.07.08摘要】法務部長王清峰,特別強調肅貪不是隨便起訴就算了,必須採行「無瑕疪辦案」,審慎蒐證,還原事實,以提高肅貪成效。

十二件大案包括陳前總統貪汙案、黃芳彥洗錢案、北投纜車案、袁肖龍貪汙案、南科減振案、高捷案(公辦六標部分)、前中興銀行超貸予特定集團案、力霸東森案、元大京華證券案、博達案、高捷案(陳哲男部分)、馬總統的市長特別費案等。法務部分析十二件大案,提出檢方辦案十三項困境,七項缺失

據指出,法務部認為高捷案、南科減振案,都是檢方辦案「失敗」的例子。其中,檢方以陳哲男在高捷案中,只收受九萬元的機票、旅費,將他以貪汙罪嫌起訴,事後獲判無罪確定,本案就被法務部認為蒐證尚未完整,很難讓外界相信區區數萬元是貪汙對價。而公辦六標應適用BOT或政府採購法,在偵審中也迭生爭議,也是法院判決被告有罪或無罪的關鍵之一。另外,南科減振案,則有些被告獲判無罪

法務部認為檢方肅貪,不是起訴就算了,也不是只在事後看定罪率,而是在偵查中,蒐證就應審慎再審慎,適用法律應謹慎,並採行「無瑕疪辦案」方式,以還原事實真相,同時避免外界質疑,如此才能提昇肅貪成效。

而陳前總統涉嫌貪汙案,法務部檢討後,發現海外資金清查困難,是檢方辦案困境之一,須藉由推動司法互助改善。黃芳彥涉嫌為吳淑珍洗錢,事後潛逃出境,法務部認為應加強事前監控以及事後的緝拿。

法務部檢討報告第四項列舉十項行政缺失,包括檢方向行政機關調卷不順利等。報告第五項則針對法規進行檢討,包括增修貪汙治罪條例,納入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增訂「即時抗告」、有罪羈押、電子監控等八項法規改進方案,預計民國一百年完成法制的建構。

【摘要7.8.2009聯合晚報╱高凌雲】研考會上周公布民調,超過一半受訪者51.4%認為政府沒有改革魄力,是政府施政表現最差的項目。整個行政團隊表現,民眾給了很低分數,只有43.7%滿意

在個別施政項目形象方面,民眾心目中最具正面形象的施政項目,首推改善兩岸關係。但是在行政效率、危機應變能力與改革魄力三項,民眾否定高於肯定,顯示政府在這些方面仍有努力與改善空間。

(摘要7.8.2009中央社 葉素萍)考試院長關中夫婦,最新財產申報資料顯示,他們在中國上海市徐匯區有棟房屋。

監察院公布最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另外,關中的存款也從民國88年申報的新台幣千餘萬元,增加為4800餘萬元;關中這次共申報了4筆土地、4筆建物,另外信託21筆土地、16筆建物

李鈞震:

1、只標出土地,沒有清楚標出土地現值,這就是貪腐的來源。

2、    從民國88年申報的新台幣千餘萬元,增加為4800餘萬元;短短十年間,現金增加3000萬,怎麼賺的?

3、關中,總共有25筆土地,20筆建物,都沒有公告現值,如果都在台北市,很可能關中的財富超過45億元。一個一生都是公務員的人,怎麼可能累積數十億元的資產?

4、    關中又不需要建國基金,也沒有競選的政治獻金,為什麼關中的資產會比阿扁家多出數倍?不是非常可疑嗎?

 

參考資料:雨果啟迪5 權貴 享有特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