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馬總統的司法改革

【摘要7.13.2009林峯正 蘋果】 民進黨執政時朝小野大改革法案無法闖關,究竟是執政黨或是在野黨的責任,竟也莫衷一是,咸認是司法改革奠基石的《法官法》未能立法,就是一個再清楚不過的例子。

馬總統競選時提出「新世紀人權宣言」,明確表示他的司法人權政策,又在今年514日簽署聯合國的兩個人權公約,承諾在兩年內修改違背人權公約的相關法令,這些政策宣示多與司法改革相關,但到目前為止,只見馬總統執意控告侯寬仁檢察官,要為他的特別費筆錄問題討回公道,至於全面性的司法改革,明確方法與步驟仍付之闕如。

因此,長期關心司改的法官協會、檢改會、律師公會全聯會、台北律師公會、以及司改會,共同致函馬總統,盼當面向總統說明司改現狀,促請馬總統及時跨出司改的腳步,不要再蹉跎改革年月,辜負民眾期待。

上周五,拜會總統,談司改終於成行。席間與會代表提出兩點建議,就改革程序面而言,是否仿效近鄰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個推動司改的委員會,可以有效長時間的討論,縱使耗費一年以上都不嫌長,共識形成後再由政治部門接手推動,需要總統拿出魄力、貫徹改革意志,將司改的成敗視為自己的成敗。

此外,優先的改革議題非《法官法》立法莫屬。在民眾普遍對司法的信賴度無法提升的此時,若能建立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機制,或能達成些許提振司法公信力的效果。

轉眼下屆總統大選又將來臨,若未能讓民眾清楚看到司改的些許成果,踐履前次競選對司法人權的承諾,只怕難以通過檢驗。十年司改轉瞬已過,還有兩年多任期的馬總統,劍及履及猶不嫌遲,但若要再瞻前顧後躊躇不前,只有留待人民在下次總統大選共同檢驗了。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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