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預算書顯示,中油自認可達法定盈餘,年終總獎金可領四點六個月月薪、健保局則編三點七五個月年終獎金,共需六億兩千萬元預算,但台電發言人杜悅元昨坦承,台電今年績效獎金二點六個月,加上考核獎金,最高可領年終四點三個月。
很多人都找不到工作,連薪水都不知道在哪裡,更不用談年終獎金,但國營事業員工卻領高額獎金,「會不會太超過!」「虧損的國營事業還在領高額獎金,真是不懂民間疾苦!」《蘋果》昨民調,對於國營事業員工仍可領二至四個月以上年終獎金,高達七成八民眾認為不公平,虧損就不該領年終。
對此,府、院昨大踢皮球,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行政院決定;政院發言人史亞平則說,此由各國營事業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做適當考量處理!
【中時小社論2008.11.29 摘要】如果經營虧損連連,還能照樣領績效獎金,那麼這家公司要不是快倒閉,就是自己印鈔票。金當民間苦哈哈,而公家卻肥滋滋的時候,這個飯碗若不是框金包銀,那又是什麼?何況,國營事業出現虧損,要不是拿納稅人的錢補貼,就是把國有地出租賤賣。
荒謬的是,民間是看績效論功過,只要能賺錢獲利,員工分紅是理所當然,但假使賠錢虧本、績效不彰,哪來獎金可言?如今,馬政府坐視行政命令保障萬年獎金,而且到頭來還是社會大眾埋單,不知這算哪門子的苦民所苦?
要公務員減薪,總統府惶恐不已;要檢討年終獎金,行政院支吾其詞。那麼喊了多年的政府再造、組織精簡,總可以做吧!落實獎懲、人力汰換,總不需要再找藉口吧!馬政府連這種行政改革都做不到,那就是製造人民的相對剝奪感,社會的階級對立油然而生。千萬不要忽略這種現象,尤其是當升斗小民哀怨地唱起:「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阮的性命不值錢!」
【梁文傑 蘋果11.29.2008摘要】公務員不應該領消費劵。當許多企業紛紛縮減工時,或減少薪資讓大家有頭路可做時。以消費券,來防止市面進一步蕭條,本屬不得不然。但公務員薪資本就不受影響,在通貨緊縮時代,購買力不降反增,3600元消費券在這些人手裡,只會拿去買原本就要買的民生必需品,總消費並不會增加,只是讓每個公務員平白多了3600元的儲蓄。
其次,台灣公務員的每月經常性薪資本來就比民間部門高出一大截。公務員平均月薪是5萬7546元,民間部門平均月薪只有3萬5271元。就連員工數500人以上的大企業,平均月薪也只有4萬6469元,比公務員還低1萬元。公務員今年年終獎金照拿,1萬6000元的公務員專屬消費券─「國民旅遊卡」─照領。
最氣的是,政府還要發出330億元,讓74%公務員領一個月考績獎金,25%公務員領半個月的考績獎金。公務員的「考績」應該要以總體社會福祉增加的程度來衡量。當總體社會福祉減少時,不管個別公務員再盡忠職守、再準時上下班,所有人考績都只能是「丙等」,沒有還發獎金的道理。但公務員什麼都拿了,政府居然還為他們加薪3600元,豈不氣煞一大堆連薪水都快沒了的老百姓?
其三,如果消費券是像澳門政府因為博彩業大發利市,每個居民都發5000港元,那發給公務員還有話說。但消費券是向民間借錢來發,這筆債最後還是要由民間來償還。政府公務員在財政困難之時,不為自己減薪就算了,居然還膽敢借錢來為自己變相加薪,豈有此理?
所以凡是有發過消費券的國家,沒有敢發給公務員的,10年前的日本「地域振興券」沒有;德國現在研擬中的500歐元消費券,也把公務員排除在外。國民黨把公務員視為票倉,這麼無恥地幹理所當然,但民進黨作為反對黨,居然也默不作聲,只會爭論發券好還是發現金好,更是完全不負責任。
公務員的薪水要與國民經濟狀況連動,這是國際趨勢。日本政府從2003年開始年年為公務員減薪,公務員薪水每年平均減少1.07%。香港從2002年開始分三個年度年年減薪6%,目標是把公務員薪水降到1997年的水平。英國也從2007年起對公務員「減薪加稅」,金額是平均每個公務員1.5萬英鎊,再用這筆錢作為低收入戶補貼。
今年7月以來,中美洲有五個國家宣布公務員減薪,中國上海市在今年4月把公務員薪水減少了14%,中國國務院也要求各機關2009年的人事費用「只減不增」。在這波全球性衰退中,全世界只有台灣公務員的薪水能逆勢成長,也算是世界奇蹟了。在消費券問題上,兩大政黨都不負責任,都在「以民為壑」,用子孫未來負債為公務員加薪。(台灣新社會智庫副總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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