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陳冲日昨指出,體察社會觀感,企業想獲得銀行紓困,董監、高幹、員工、債券投資人乃至大小股東都應放棄自己在企業的一些權益,包括減薪、縮減福利等,才可取得資金融通或支持。此項政策指示早就應該貫徹實施,以免納稅人、小股東或銀行存款人的血汗錢,被乾坤大挪移為餵飽肥貓的正餐與點心。
上市上櫃乃至股票公開發行公司的一些不肖董監事,長久以來一直將公司資產視為自家保險箱、提款機,利用公司法上的死角及鬆散規範,譬如公司法第196條「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應由股東會議定」,或迂迴巧取,或明目張膽豪奪,一年的董監酬勞竟然高達三、五千萬元,甚至公司經營不善乃至虧損時仍照領不誤。
這些不肖的「欺業家」,或以支領董監酬勞業經公司章程或股東會同意為由,或以公布酬勞明細將危及個人及家庭生命安全為藉口,乃至循由黨政國會途徑向政府機關遊說施壓,以致迄今行政部門對董監酬勞的規範仍然鬆散、鄉愿,眼睜睜放任諸多居心不良董監事,每年公然支領與貢獻明顯不相當的酬勞。
如此的行徑,如果是在承平時期,也就是公司尚有盈餘的時期,雖然嚴重侵犯小股東的應有權益,但在「私法自治」、「契約自由」的原則下,政府能夠著力的地方畢竟有限,只好期待由股東大眾出面,爭取維護自己權益。
但在目前的非常時刻,不管基於公平正義原則,乃至寶貴資源不容浪費考慮,社會對這些只求私利,不顧公益與他利的公司高層,例如董監事、經理人乃至間接的利害當事人,即有必要予以嚴格管理,除了強制公布其姓名與支領的酬勞明細外,也應納入核准紓困與否的條件,藉以督促企業提升競爭力,並避免國家的資源、銀行的資金遭到不公平的使用與浪費。
企業董監、經營階層坐領高薪卻績效不彰的「肥貓」(Fat cats),必須先減肥才能得到政府、銀行的紓困,在國際上早有先例。當美國三大汽車廠負責人在眾議院要求放棄私人飛機而無人舉手之際,政府與銀行界當然不敢伸出援手,直到這些肥貓們提出承諾,紓困的方案才再度列入議程。
全球經濟衰退的非常時刻,我們要求政府採取非常手段搶救經濟、搶救產業,但並不表示我們可以容忍不肖董監高幹,利用非常時機渾水摸魚乃至藉機大發國難財,尤其一些紓困計畫或者要求政府稅負上的減免寬延,或者要求銀行貸款質與量方面的便利,這些紓困內容與資源,其實都是來自納稅人或存款戶,我們尤其不允許政府假借紓困之名,照顧一些特定產業或企業負責人,並以犧牲納稅人、存款戶應有權益為代價。
政府、銀行對企業紓困所用的資源,都是民脂民膏,每一分錢都是流血流汗換來,事實上,他們的財力絕對比一般要求紓困企業的負責人薄弱甚多。天底下絕對沒有把國家社會資源,拱手讓予不爭氣企業揮霍的道理,更沒有要求窮人伸手紓困富人的道理。國際如此,台灣更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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